“我國只有實質民法,而無形式民法”這句話正確與否?
我覺得是正確的,但有答案說它是錯誤的第一,我開始也認為這個說法是正確的。所謂的無形式民法,我國目前還沒有民法典;所謂的有實質民法,就是名字雖不是民法典字樣,但是確實是規范民事法律關系和活動的法律規范。諸如,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等。
第二,但是一看你說的這個是不正確的,我一想也對,我國還是有形式民法的,那就是《民法通則》,里面關于民事法律的所有規范都有涉及,只是不如德日民法典那么詳細而已。
綜上,我國既有形式民法,又有實質民法。民法典不等于形式民法……
仁都見仁,智者見智
樓上的第一解是正確的
實質民法和廣義民法有何區別?
實質意義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調整民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規。
實質上的民法也等同于廣義上的民法。在我國,廣義的民法是指所有調整民事關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它是指調整所有財產關系、人身關系和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狹義的民法僅指調整一定范圍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不包括屬于傳統商法內容的法律、法規以及婚姻法等。
從《民法通則》第2條的規定來看,我國實際上是采納了廣義民法的概念,即凡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法規都是我國民法的組成部分,而不僅僅限于《民法通則》的規定。
實質民法又叫狹義民法,僅指調整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
廣義民法包是對傳統民商法內容的一般概括。包括屬于狹義民法的法律、法規和不成文法;從傳統民法中分立出的勞動法、土地法和婚姻法等法律規范;屬于傳統商法內容的法律、法規和不成文法,如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破產法等。
問題問的不好,實質民法應該和形式民法討論,廣義民法應該和狹義民法討論.
民法典到底是實質意義上的民法還是形式意義上的民法 求解
民法典到底是實質意義上的民法還是形式意義上的民法 求解
民法典屬于形式民法,實質民法既包括形式民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規中的有關的民事法律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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