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天數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專
[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屬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晚婚的具體婚假時間一般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己規定的,一般在《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規定,軍隊的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全國各地的規定并不一致,具體咨詢屬地計劃生育部門
擴展資料
《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婚假
人民網-北京頻道-北京計生條例細則擬規定
每個地方規定天數并不一樣,具體分析如下:
婚假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6303737天數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晚婚假天數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具體見《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 》。
擴展資料:
多地已取消晚婚假 專家建議采用漸進方式
新計生法實施后,廣東省反應最快,據中國經濟網了解,廣東省在2015年12月30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
根據新版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期的確取消了。但按照政策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設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記且符合晚婚政策,還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北京1月8日也正式對計生條例進行修正,已經進入到公開征集意見的環節,據征求意見稿規定,草案刪除了多條涉及到晚婚晚育的條款,看起來北京晚婚政策優惠在今年也會“終結”。
山東原來晚婚假有14天,在新條例中,擬刪除了“男女雙方晚婚的,除了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的規定。
上海衛計委也對婚假問題做出了回應,表示今年1月1日以后登記結婚的就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 :勞動法
百度百科:婚假
人民網:2016年31省婚假出爐 5省晚婚假取消已坐實(表)
1、按法定結婚年來齡(女20周歲自bai,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du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zhi(女23周歲,男dao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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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
實行生育保險制度后參加保險的,按照保險的規定執行。晚婚、晚育期間工資照發,其他福利待遇與國家規定的婚假、產假相同。
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晚婚的職工,增加婚假十個工作日;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二十個工作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視為工作時間。晚婚、晚育的職工,所在單位可給予一次性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婚假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抄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并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支持,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根據[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再婚的勞動者,只要他們之間結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樣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其與初婚勞動者的法律地位并無不同。員工再婚,也可享受帶薪婚假。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經取消,但我國婚姻法第六條依舊有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各省的人大對各自省份的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法定婚假是多少天?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431353864定,根據不同的情況婚假的天數也是不一樣的: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很多省份已取消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而且,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是照發的。
擴展資料:
婚假是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于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16年各地婚假出爐 5省份明確取消晚婚假(表)
全國標準為3天,但各地實際執行的標準不一,例如山西婚假30天,青海婚假15天。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53930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據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寧夏9個省份的新計生條例正式出臺。這9個地方在新規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
調整后,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擴展資料:
1、法定婚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職工婚假期間工資按照人社部門審批的標準全額發放,工資項目為:崗位、薪級、保留福補、住房補貼、津貼、基礎績效等。
2、為鼓勵婚前檢查,黑龍江、河南、陜西3地在新條例中提出,參加婚檢的夫妻可增加一定的婚假天數。如,黑龍江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10日;河南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參加婚前檢查的可再增加7天;陜西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夫妻,在法定3天的基礎上增加10天婚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婚假
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
人民網-各地新規:3省參加婚檢可增婚假 產假最長至子女1歲
婚假,是指抄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并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支持,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根據[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再婚的勞動者,只要他們之間結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樣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其與初婚勞動者的法律地位并無不同。員工再婚,也可享受帶薪婚假。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經取消,但我國婚姻法第六條依舊有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各省的人大對各自省份的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法定婚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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