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死亡的人還有繼承權嗎
已死亡的人是沒有繼承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第二十四條 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沒,但需注意,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而在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情況下,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此外,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已經死亡可分兩種情況,
先于或者被繼承人死亡,則當然已死亡的人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他的子女可以根據代位繼承,取得遺產。
后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此情況應認定為,死亡人在繼承開始后死亡的,則他應取得遺產,但是最終他所取得的遺產最終都會通過順位繼承,將遺產又通過繼承方式分配給死亡人的繼承人。
已經死亡的人本人喪失了繼承權,但其子女有代位繼承權。比如,對父母的遺產,兒子死了,兒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父親的哪份遺產。
沒,你具體講下案情
房屋遺產繼承時與被繼承人生活的是否有優先選擇權
優先選擇權,在《繼承法》和《婚姻法》里都沒有體現。但是《繼承法》規定了多盡義務者可多分的原則。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有遺囑,就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就按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配偶、父母、子女,原則上由以上人員平均遺囑;
至于繼承開始后,怎么分割的問題,由繼承人協商處理,對于得到房屋所有權的,如果要變更登記,則要先向公證處進行公證,再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變更登記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平等
遺產繼承權的優先順序
我一個朋友從小父母離婚,他判歸父親。但是他父親一直都在郴洲工作,所以從小到大都和爺爺奶奶住。rn 爺爺奶奶去世前,因單位房子要轉產權。本來是想三兒兩女共同出資贊助父母,但是最后只有我朋友一個人出了所有的費用,當時他爺爺奶奶也打了張證明給他,意思是所有的住房購買費用都是他個人全額承擔的。rn 早幾年他結婚了,就一直住在那里。本來無事,但是爺爺奶奶去世后。幾個叔叔姑姑就開始鬧糾紛了。后來,經勸說基本上大家都同意放棄。rn 只有一個叔叔,一定要索取所謂的賠償費用。因為他的緣故,原屬于爺爺的房屋產權一直無法變更到我朋友名下。rn rn網上很多XDJM都是學法律的,認識的專業人士多。你們能幫他參謀參謀嗎?rn有什么回音,請及時在網上給我留言。不勝感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解決方式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如你太奶奶的父母、配偶已經過世,則你太奶奶的子女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即你爺爺的兄弟姐妹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原則上可平均分配你太奶奶擁有土地的土地補償金。
附:《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
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
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
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一、沒有立遺囑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遺產,法定繼承的遺產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繼承順序在法定繼承中,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有兩種情況:
1、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已全部死亡;
2、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了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
這兩種情況,不論發生哪一種,有第二順序繼承人的應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同一順序繼承人的遺產繼承順序:
繼承開始后,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可以同時繼承。在分配原則方法上,應當堅持平均分配為主。
按繼承法規定,應當注意幾種特殊情況下的不等額分配。這些特殊情況包括:
①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②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應當多分;不盡扶養義務的人,應當不分或少分遺產。
故,您太奶奶的土地補償金原則上來說應該由您太爺爺、您爺爺及其兄弟姐妹平分。
相關推薦: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