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認定需要哪些證據
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重婚罪的前婚回屬于合法婚姻。即答,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不過,在部分地區,對于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2、 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系。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因此,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 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回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答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但沒有領取結婚證的:這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同居場所鄰居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需要有配偶與他人結婚的證據
新婚姻法頒布之前,認定重婚,只要是雙,或一方已婚,二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即為事實婚姻,則,就構成重婚,現在一般情況下,應當是雙方已婚,并領證,,或一方已婚
,已領證,又與另一方領證而結婚的,為重婚。
認定重婚罪的條件有,笫一必須是結過婚的或有事實婚姻的。第二與另一個人產生非法同居。重婚罪需要的證據就是,產生非法同居。
要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是重婚罪
重婚罪的后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回,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答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 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等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刑法上復認定重婚罪,制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重婚罪的前婚屬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不過,在部分地區,對于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2、 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系。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因此,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 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根據法律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構成重婚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顯然,構成重婚罪犯罪主體,一是重婚者,即有配偶而尚未解除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結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又與之結婚的人。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結婚而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重新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從前述分析可知,要證明對方有重婚罪行為,就必須收集對方有前述重婚行為的證據。這些證據既有證人證言、書證、電子證據(錄音錄像)等。
建議:與其收集證據證明對方重婚,不如舉證對方過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事實上,如果配偶確有前述行為,即便能追究對方重婚的刑事責任,但于已也似乎沒有多大實益。所以,我建議受害方收集這些證據后,多與配偶溝通,盡可能挽救婚姻。在感情確已破裂時,根據這些證據提出離婚,以爭取分配更多的夫妻共同財產為益。
延伸:重婚罪與婚外情
現實生活中,常有朋友將重婚罪與婚外情相混淆。所謂婚外情,在民間也有說通奸或同居。
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發生的婚外性行為,是應受到社會輿論譴責的不道德行為,這種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同居行為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舊婚姻法中非法同居的新的定義,已不存在非法同居。同居指均無配偶的男女雙方在未辦結婚登記又不符合結婚實質條件時,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有配偶的與他入同居形成的兩性關系。若沒有以夫妻名義與第三人公開進行,則屬于一般姘居行為,不屬于重婚罪---以上答案由家律網整理提供
重婚罪要什么證據
我姨爹出軌跟一女人同居數月,姨媽想告他重婚罪,現在向各位行家了解一下,需要一些什么具體的證據。大概事情如下: rnrn 我姨媽和姨爹因為生活困難,8年前把孩子托負給家里親戚,雙雙來深圳打工。去年開始,兩人一起進了家新工廠,姨爹受到老板器重,加薪升職,他們的生活剛有了起色,孩子也正好進了大一。rnrn 今年5月(據我姨媽說,我覺得實際時間比這早一些),姨爹就酬客戶結識了一位夜總會的女人,漸漸夜夜晚歸,7月份之后,干脆搬去和那女人同居。我姨媽只在公司能見到他,對外他宣稱我姨媽是他表姐。rnrn 從此之后,他不僅再不回家,而且那女人還經常打電話發短信過來騷擾和炫耀(短信已刪)。現在我姨爹為了徹底逃避家庭,已經跟公司辭職,離職在即。重婚罪的后抄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 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等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重婚罪的前內婚屬容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不過,在部分地區,對于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2、 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系。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因此,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 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一般重婚差不多都是事實婚姻造成的重, 舉證判為重婚在于證據的手機。過錯方與同居異性的婚紗照、全家福等具有特定婚姻、家庭含義的照片、錄像也是證明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有力證據。
首先,要明確因出軌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構成“重婚”導致離婚的情形,無過錯方都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認定公有3個要件:
1、婚外異性;
2、不以夫妻名義;
3、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
“重婚”則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所收集的證據如果不能證明他們有長期共同生活的情節,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認定為“通奸”行為,這種情況下起訴離婚通常會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離婚損害賠償。
證據可以從兩種證據入手收集證據:
1、直接證據
(1)性交錄像,要求能夠清晰的辨認正在發生性行為的雙方并沒有被剪輯;
(2)性交場面照片,要求說明照片的來源、拍攝時間、地點等信息;
(3)書面認可,發生婚外情的當事人自己書寫的保證書、承諾書、認錯書等;
實踐中可以引導丈夫在“保證書”、“悔過書”中檢討自己與情人長期共同生活的情節,然后可以經過公證成為認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證據。
(4)本人認可的錄音,行為人自己承認婚外情的錄音,要求錄音真實合法。這需要取得證據的途徑要合法。
2、間接證據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對方認可,否則,需要親子鑒定,非常麻煩;
(2)曖昧短信,取得困難,轉發又容易引起法官懷疑---是否經過了修改之后轉發給你的?條件許可可以及時將短信內容公證。
(3)證人證言,很難獨立證明婚外情事實;
(4)錄音材料,一些與婚外情有關的語音記錄;
(5)共同租房證據,直接證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證明發生婚外性行為。
(5)與第三者交往的一些書信、互贈的一些禮物、點華急陸、豬蘇斌館的票據
(5)視聽資料、證人證言、村民(居民)委員會的證明、派出所的證明、買房或租房合同等
(6)多收集證據組成證據鏈出軌證據搜集是需要技巧的,搜集的有些證據不僅不能在法庭上使用,很可能還會被反告你侵犯別人隱私。
建議你找專業的人跟蹤調查下。這個行業比較亂,李軍私人調查提醒委托人在找的時候,最好當面談,別被騙了。可以給你些建議。
婚外情證據只能自己前提不動聲色的收集,或者請私家偵探秘密進行調查取證,不能打草驚蛇,不然對方知道你要收集證據,當然會有所防范,一旦對方警覺后,不然私家偵探取證,都會比較難的。如果想勝訴率更高,婚外情是一方有外遇的表現,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無過錯一方可以提出訴訟離婚,并且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妻子看見丈夫和異性進了對方的住所或是到賓館開了房間一晚未出,這樣的證據在法律上能不能說明婚外情問題?
——這些只能是部分證據,還需要其他更有力的證據綜合起來認定。因此,我們應該盡可能多的收集間接證據。我們要達到的目標是:“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鎖鏈,來證實同居事實,婚姻過錯方對打贏官司可能更有幫助。”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案是自訴案,即只有當事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于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案是自訴案,即只有當事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
需要能證明你的主張的言詞證據,書面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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