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遺產繼承問題
我爸爸去世了,留有一房子,是我爸爸媽媽辛辛苦苦用一輩子的積蓄買的,但是房產證上是只有我爸爸的名字。rn根據繼承法有權繼承我爸爸遺產的有4個人:我媽媽、我和爸爸的父母。rn我媽媽是主要繼承人,rn對于我爸爸的遺產,我決定棄產,把我的那部分留給我媽媽。rn問題來了,我爸爸的父母和我爸爸媽媽的關系一直都不好,現在我爸爸不在了,他們就有意刁難我媽媽,不放棄繼承。rn請問:rn我怎么樣才可以把這一部分產權回到我媽媽的手上?rn我可以用錢買回這部分產權給我媽媽嗎?如果他們不肯賣,我又可以怎么辦呢?rn請專家給我提提意見,謝謝。首先,這部分房產中有一半是你母親的,剩余的一半由四個繼承人平均分配,也就是說你爺爺奶奶能分到整個房產的四分之一。
如果你希望你母親得到全部房產,首先你不能放棄繼承,在你繼承相應份額后可以贈給你母親。你爺爺奶奶的那部分,你們可以要求分割遺產,由于房子有你母親一多半,且由你們長期居住,所以,法院會采取價值分配的方法,判決房子歸你母親所有,按照房屋的市場價值,吧其中屬于爺爺奶奶的那部分支付給他們即可,他們是拿不到房子的。
首先,你要搞清楚一個概念,你母親、你、你父親的父母也就是你的爺爺奶奶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在這個繼承序列里面,不存在主次之分,你的爺爺奶奶當然有權繼承,你要他們放棄繼承的想法是沒有道理和法律依據的。
其次,雖然房子寫著你父親的名字,但是房子屬于你父親和母親的共同財產,這一點毫無疑問,因此這房子本來有一半是你母親的。你父親過世以后,四個繼承人能繼承的只是房子的一半,就是你父親的那一半,最后算下來你們各方的份額應該是:你母親占有房子的62.5%,你占有12.5%,你爺爺奶奶占有25%。
也就是說,這個25%是你爺爺奶奶應得的,你爺爺奶奶不愿意的話,你無權要求他們放棄。 你要放棄這12.5%的,需要書面說明,并指定將這12.5%轉贈于你母親,不然你爺爺奶奶也有權分你這12.5%的份額。(當然,寫聲明的前提是你已經成年,不然這樣的聲明無效,只能保留你的繼承權,由你母親代為監(jiān)管)
當然,這個25%你可以協商用金錢補償的方式給你爺爺奶奶,然后擁有完全的產權。不愿意金錢補償的,可以共有該房子,就是在房產證上面寫上你爺爺奶奶名字,并且標明他們占有的份額就可以了。都協商不成的,可以上法院,要求法院判決。
首先,你媽媽不是主要繼承人。你說的這四個繼承人的繼承地位都是平等的。
你要是決定放棄,就要書面說明。
你放棄了,就沒有權利決定把所放棄的份額歸誰所有了,因為你沒有財產權利了。
你的爺爺奶奶,不放棄繼承是合法的,因為他們有權繼承。
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你爸爸的遺產作價,全都歸你母親,然后你母親給你爺爺奶奶差額。
(這個遺產,不是全部的房子,而是一半的房子。)
如果那個房子是你父母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 則只有房產的一半屬于繼承財產 另一半屬于你母親所有 這個與房產證上的名字無關 但是你得證明購買時間 如買房發(fā)票等有效票據
剩下部分你不是棄產 寫一個書面協議無償喜歡讓給你媽媽即可
剩下你爸爸的父母應該還有四分之一的部分 你媽媽可以和他們共有 如果他們不愿意可以協商作價補償 如果協商不成 可起訴到法院解決
房屋拆遷及遺產繼承問題
房屋拆遷分得三套樓房,我父親去世母親未改嫁,如今兩位姑姑要求爺爺把房子分給他們,我和我媳婦和我母親共得一套,兩位姑姑各得一套,兩位姑姑戶口不在原宅基地,原宅基地只有我們一家和母親兩代人居住,姑姑他們十多年未來過,房屋修繕,裝修,包括新蓋的幾間都是我們,但苦于宅基地是爺爺名字,請問這種情況我們走法律程序有沒有可能分得兩套房子 一,關于房屋拆遷的程序:
(一)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房屋的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發(fā)布拆遷公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fā)布拆遷公告,將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向社會公布。
(三)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實施拆遷: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雙方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在裁決規(guī)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辦理證據公證。
2、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zhí)行。
二,關于遺產繼承:
1,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的,應以遺囑為準,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
2,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繼承人;
3,只有在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才適用代位繼承;
4,同一序位繼承人之間,原則上均分遺產;
5,對遺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請第三人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guī)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yǎng)能力和有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應該沒有你姑爺啥事吧,要看你姑姑他們什么時候 牽走的虎口 可以 找律師問問
關于遺產繼承的問題
關于遺產繼承的問題是這樣的,我爺爺有名下有一處宅基地,可是我爺爺不幸去世了,沒有留任何的遺囑,那我奶奶是否可以合理的繼承這處宅基地,還是我父親和我的叔伯們繼承這處宅基地?我的奶奶是否可以立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一般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但宅基地使用權不能變更到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名下,即只能是該村村民才能繼承該宅基地。現在你爺爺去世,必然發(fā)生繼承。但想單純繼承這處宅基地的話,是不可能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人,按照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只要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總之,奶奶一方面不能單獨繼承爺爺的宅基地,但如果是作為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可以繼承你爺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并繼續(xù)使用這處宅基地。
2414081220
你奶奶立遺囑可以有權處置她自己名下財產。
你爺爺去世,遺產你奶奶和子女都是合法繼承人。
看誰死最后.
房屋遺產繼承的問題
我父親的房子是他一個人的名字,現在父親去世,繼承人是我和我后媽還有姐姐,因為我們家有兩套房子,父親去世前跟我后媽說好他名下的房子歸我,沒有寫遺書,只是口頭說的,請問我后媽和姐姐是否可以放棄繼承,因為如果繼承以后再要過戶的話會有過戶費,還有就是我們三人的繼承比例是怎么樣的?我聽說只有我姐姐可以放棄繼承,我后媽繼承的只能是過戶給我,我怕過戶費會很高依據繼承法的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辦理。按法定繼承辦理時,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那么遺產由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過房產繼承的特殊之處在于需要進行份額劃分。可首先對房產進行價值評估,然后由應得份額最大的一方獲得房產,然后向其他繼承人補貼其應得份額對應的價值,或者是直接將房子變現,各個繼承人按份額分割即可。
房產由您 繼母 姐姐 爺爺 奶奶繼承 一般均分。協商可以不均分。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yǎng)能力和有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三人自愿,誰放棄繼承或誰繼承多少都行,前提是自愿。
如果協商不成,按法定繼承來判決的話,先得確定你說的房子是否全是你父親遺產,如果全是,又沒有有效遺囑,三人一人一份,原則上平分。
父母的房屋的遺產繼承問題
房子是我出錢買的經適房,落的是父親的名字,父去世了,母還在,原父母均認可房歸我,其他兄弟3人也認可,如何辦理更省錢如果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就按遺囑來辦,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則法定繼承辦理,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產生遺產糾紛,則可走法定程序來繼承父母遺產,具體能分到多少遺產,這個要根據法院判決以及認定了。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xù),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xù)。關于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1、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2、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3、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拿著你購房的相關證據到房產部門申請異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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