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如題!一、民法的概念 在民法慈母般地眼神下,每一個公民就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1、定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2條從民法的對象和任務角度來看,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法律體系中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第1款對于合同所進行的概念界定,對民法的定義更為妥當的表述應為:我國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單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規中的民事法律規范。
2、含義:
2.1民法是有國家強制力(區別于道德等)的社會生活規范;
2.2民法是調整社會生活中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其他關系不調整)的法律規范。
2.3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
3、性質:
3.1民法是調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的基本法;
3.2民法為文明法;
3.3民法為行為規范兼裁判規范;
3.4在民商分立的國家,民法為商法以外的全部私法;在民商合一的國家,民法為私法的全部;
3.5就其內容來說,是規定權利主體有無權利、義務的法律,因此是實體法,而不是程序法;
3.6就其適用范圍來說,是施行于一國范圍內的法律,因此是國內法,而不是國際法;
3.7就其效力來說,是全國范圍內主體間一般通用的法律,因此是普通法,而不是特別法。
4、分類:
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民法有實質意義與形式意義之分。
4.1實質意義的民法
實質意義的民法是指作為部門法的民法。實質意義的民法又有廣義民法與狹義民法之分。
4.1.1廣義民法是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也就是私法的全部。因此,凡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不論其以何種形式表現出來,均屬于民法的范疇。
4.1.2狹義的民法,在民商分立的國家,指商法以外的私法。
在我國由于采民商合一的立法例,商法并非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因此,實質意義的民法是指廣義的民法。
4.2形式意義的民法
形式意義的民法是指以一定體例編纂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
由于我國民法典尚未編纂,所以嚴格地說,我國還沒有形式意義的民法。但因我國《民法通則》是一部民事基本法,規范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因此,也可以說《民法通則》就是形式意義上的民法。
5.民法的調整對象
民法的調整對象是指民法所調整的各種社會關系.平等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人身關系.
5.1 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
在民法中,民法所調整的財產關系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主體的地位是平等的
從主體的地位上說,有的財產關系的主體地位是不平等的,相互之間有隸屬關系;有的財產關系的主體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間并無隸屬關系。前者如財政稅收關系,俗稱為縱向經濟關系;后者如借款關系,俗稱為橫向經濟關系。只有主體地位平等的財產關系,才是民法的調整對象。
2)一般是當事人自愿發生的
財產關系,有的是根據主體自己的意愿發生的,有的并不是主體自愿發生的,因民法所調整的財產關系的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各自獨立,任何一方都不能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因此這種財產關系一般是主體在自愿基礎上確立的。
3)受價值規律支配
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因大多是當事人基于自己的利益需要按照自己的意愿設立的,因此一般遵循價值規律。正因為如此,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多是等價有償的。
5.2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
人身關系,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屬性,與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的、不是以經濟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為內容的社會關系。
人身關系具有以下特點:
一、主體的地位平等
民法所調整的人身關系的主體地位是平等的,主體相互間沒有管理和被管理、命令和被命令、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任何一方都不能支配另一方,而應平等相待,互不干涉。凡是主體地位不平等、相互間一方可支配另一方的人身關系,不由民法調整。
二、與民事權力的享受和行使有關
人身關系,有的與民事權利的享受與行使有關;有的與政治權利的享受與行使有關,而與民事權利的享受和行使無關。民法只調整前者而不調整后者。例如,基于自然人的身體、健康、姓名、名譽而發生的人身關系,與自然人享受和行使民事權利有關,屬于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而基于選民身分或者基于某一黨團成員身分而發生的人身關系,與民事權利的享受與行使無關,則不屬于民法的調整對象。
三、與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并不具有經濟內容
所謂人身,是指主體的自身。因此,人身關系是基于體現自身屬性的價格和身分而發生的社會關系,與主體的人身是不可分離的。這類社會關系不具有經濟內容而是以特定的精神利益為內容的。當然,這并不是說民法所調整的人身關系無任何內容。有的人身關系與財產關系無直接的聯系,卻是主體存在的條件,是主體取得財產利益的前提,如自然人的生命健康關系;有的人身關系是與財產關系有直接聯系的,如基于自然人的發明、發現而發生的人身關系。
民法包含哪些法律_ : 《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物權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還有相關司法解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也可是歸屬于國際私法,但是也屬于民法部門 不清楚,可追問,望采納...
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和一般法律,這句話對嗎?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和一般法律.《物權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調整民事關系的基本法律,在我國民商法部門中起中樞作用.這_ : 您好,這句說是不完全正確的,分析如下: ”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和一般法律.“是正確的,民事法律是包括民事基本法以及一般民事法律,基本法是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訂的法律,具有基本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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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包括哪些?_ : 一、法學理論上的體系(一)小民法民法總則、物權法、債權(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親屬(婚姻、繼承).(二)大民法小民法+知識產權法(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如果算上商法部分,還有公司法、海商法等等.二、立法體系總則:民法通則物權:物權法債權:合同法、侵權責任法親屬:婚姻法、繼承法知產: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其他: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海商法、擔保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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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包括哪些法律? : 1、民法,是規定并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間、法人間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民法主要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人身權法、侵權行為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合同法、收養法、繼承法等.2、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商法(包括商主體法和商行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業法、保險法、票據法、破產法、海商法等.
民法系統包括哪些法律?_ : 我國常見的法律分類主要是民事法、刑事法、行政法、訴訟法.只要排除刑事法(涉及定罪量刑的法律)、行政法(俗話民告官的法律)、訴訟法(告訴您打官司應該怎么做、按照什么程序進行的法律)之外的,基本上都可以歸類為民事法.經濟法、商法都是從民法分出來的,也屬于民法的范疇.
民法包括哪些法律? : 民法在學術上有兩種觀點,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我國現行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觀點,認為《民法通則》是民法這個法律部門的基本法,《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民事、商事法律均屬于“大民法”的范疇.但對于我國經歷1978年改革開放發展起來的“經濟法”,歷來有爭議,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法律,目前全國人大的主流意見是屬于“經濟法”,但按照德國、法國、韓國等大陸法系國家,它們也屬于大民法的范疇.
民法包括哪些法_ : 主要有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婚姻法合同法和一些司法解釋
我國的民法包括哪些法律,商法包括哪些法律,經濟法包括哪些法律?_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是中國對民事活動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是民法體系中的一般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人身權法、侵權行為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等.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商法(包括商主體法和商行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業法、保險法、票據法、破產法、海商法等.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經濟法主要包括競爭法、消費者法、銀行業法、證券法、財稅法、勞動法、土地法規、環保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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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直接人身關系,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簡答)民法的調整對象是什么?請列舉一些在生活中受民法調整的事例
根據《民法通則》第2條的規定,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版法人之間、公民與法權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1)、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是指平等主體之間以自愿為基礎的具體經濟關系。其特征:第一,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是具體的經濟關系。第二,民法調整的財產歸屬關系和流轉關系。第三,民法調整以平等自愿為基礎的財產關系。
(2)、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是指與人身不可分離、以人身利益為內容的、不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社會關系。其特征有:第一,主體地位平等。第二,與人身不可分離。第三,不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第四,民法確認人身關系,用民事方式保護人參關系。
民法的性質是什么?
用精煉的語言概括!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權利法,私法,實體法,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民社會的基本法
民法的調整對象是什么
調整對象是什么及其特點!民法包含哪些法律_ : 《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物權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還有相關司法解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也可是歸屬于國際私法,但是也屬于民法部門 不清楚,可追問,望采納...
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和一般法律,這句話對嗎?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和一般法律.《物權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調整民事關系的基本法律,在我國民商法部門中起中樞作用.這_ : 您好,這句說是不完全正確的,分析如下: ”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和一般法律.“是正確的,民事法律是包括民事基本法以及一般民事法律,基本法是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訂的法律,具有基本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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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民法出現在那個國家?什么時期?都包括哪些法律?】 : 萬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繼公民法之后,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羅馬司法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和異邦人之間以及異邦人和異邦人之...
民法包括哪些法律? : 1、民法,是規定并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間、法人間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民法主要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人身權法、侵權行為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合同法、收養法、繼承法等.2、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商法(包括商主體法和商行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業法、保險法、票據法、破產法、海商法等.
民法系統包括哪些法律?_ : 我國常見的法律分類主要是民事法、刑事法、行政法、訴訟法.只要排除刑事法(涉及定罪量刑的法律)、行政法(俗話民告官的法律)、訴訟法(告訴您打官司應該怎么做、按照什么程序進行的法律)之外的,基本上都可以歸類為民事法.經濟法、商法都是從民法分出來的,也屬于民法的范疇.
民法包括哪些法律? : 民法在學術上有兩種觀點,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我國現行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觀點,認為《民法通則》是民法這個法律部門的基本法,《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民事、商事法律均屬于“大民法”的范疇.但對于我國經歷1978年改革開放發展起來的“經濟法”,歷來有爭議,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法律,目前全國人大的主流意見是屬于“經濟法”,但按照德國、法國、韓國等大陸法系國家,它們也屬于大民法的范疇.
民法包括哪些法_ : 主要有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婚姻法合同法和一些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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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所調整的對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我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可以概括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專身關系。屬
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是具體的經濟關系,民法調整財產歸屬關系和流轉關系,是以平等自愿為基礎的財產關系。
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的特點是:
1.主體地位平等;2.與人身不可分離;3.不直接體現財產利益;4.民法確認人身關系,用民事方法保護人身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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