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離婚怎么補償標準
如果在襲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別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賠償的多少,不是因為在懷孕期間還是不在。 賠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過錯情況,如果沒有,一般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愿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懷孕期間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有協復議離婚與訴訟離制婚兩種方式,婚姻法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是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訴訟請求或者離婚訴訟是由女方提出的。
因此,女方懷孕期間,雙方達成合意協議離婚的,法律并不禁止,對孕婦的補償由雙方自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女方一定要離婚的,需要由女方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申請,并附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以及男方存在過錯的證據,法律規定男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家暴、虐待家庭成員等情形的屬于有過錯,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具備這些情形的法院會支持女方的賠償請求。對于怎么補償、補償多少的問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怎么賠償需要根據對方過錯情節、經濟條件等方面來考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懷孕期起訴離婚賠償金怎么算
沒有賠償,也不抄用計算了。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我國對于孕期婦女給予了許多特殊保護,當女性處于孕期之時男方一般是不被允許提出離婚的。女性在此時提出離婚時,法院會依據一定的標準要求男方進行適當補償,
一、允許男方提出離婚,給予補償的條件
(一)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是因為女方有自己的過錯;是因為這時已經不存在婦女的身心都處于比較虛弱的狀態的情況;是因為這時女方已經不是處于弱勢地位,相反,男方處在弱勢地位;是綜合雙方情況,最好地保護弱者利益的結果。)
(二)女方小產后,身體健康已恢復;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二、懷孕期間女方離婚的補償
如果在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別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賠償的多少,不是因為在懷孕期間還是不在。 賠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若無,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愿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其賠償金主要由: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生活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 (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構成
三、 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懷孕期間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只是懷孕起訴離婚,按我國現行婚姻法,沒有賠償金
婚外生子撫養費怎么計算
婚外生子撫養費,根據《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專見》規定,有固定收屬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離婚賠償怎么計算的?
需要根據加害人和被害人的主觀過錯,損害程度,經濟狀況及執行問版題。主要有:(1)侵權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3)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8條的規定,《婚姻法》第46條所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內包括物容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物質損害賠償可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可以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有過錯方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至于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根據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所造成的后果、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版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權;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只要有上述賠償就需要賠償,如果沒有就不需要。所謂的青春損失、機會損失等等都于法無據!
國家法律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由法官根據證據,裁定一個數額。
離婚賠償金賠償標準怎么算
離婚賠償金賠償標準的計算并沒有明確規定,根據過錯程度、侵害的回手段、場合等答因素來綜合確定。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元到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3000元到5000元。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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