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確權時需要帶什么證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诓竞蜕暾埲藗€人身份證等),委托代理申請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
土地來源證明材料。
4.
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坐標。
5.
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材料。
6.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農村宅基地的歷史起源:
1、宅基地問題是怎么來的一般而言,住宅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為公民的私財,可以繼承、轉讓和買賣?!罢亍眲t是一個“中國特色”問題。
2、經過“土改”,建立了農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區的農民領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權證書》。
3、經過社會主義改造,農村土地依然是農民私有,但由集體統一經營,農民的宅基地則依然由農民保留所有權和處分權。
4、經過“人民公社”運動,確立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農民宅基地也歸集體所有,農民只對宅基地享有使[1]用權,并且不能出租、買賣等。
5、改革開放以后,繼續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僅允許宅基地使用權人出租、出賣地上建筑物??梢娬夭⒉恢皇且粋€單純的財產問題,本質上是中國社會變遷的反映。
農村宅基地確權都需要什么手續
1、申報
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以戶為單元,每宗宅基地填寫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須提交由經濟社、村委會二級經濟組織及鎮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后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門對權屬進行審核。
2、權屬調查
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宅基地范圍、界線、界址、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并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在宅基地調查過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鄰地使用者應按通知規定時間內到場共同指界,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用地界線和界址點進行簽名、蓋章,如不能參加指界的,應書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審核與公告
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準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范圍等。
4、審批
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并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展開
1、申報
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以戶為單元,每宗宅基地填寫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須提交由經濟社、村委會二級經濟組織及鎮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后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門對權屬進行審核。
2、權屬調查
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宅基地范圍、界線、界址、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并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在宅基地調查過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鄰地使用者應按通知規定時間內到場共同指界,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用地界線和界址點進行簽名、蓋章,如不能參加指界的,應書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審核與公告
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準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范圍等。
4、審批
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并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5、登記注冊
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歸戶卡及土地證書,并由登記人員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卡上簽字。
6、頒發土地證收起
政府統一開展工作,需要什么政府會告訴群眾
1、宅基地來申請確權需要提供什么源資料(需要先走申請流程)
(1)土地登記申請書(國土部門印發,土地使用權人填寫并簽章);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戶主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戶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員復印件);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初始登記提供土地批復、宅基地審批表,換發證書提供原土地使用證,涉及轉讓(買賣)、繼承(原權利人死亡)、贈與、置換(互換),戶主更名、原土地證戶主名稱有誤更正、爭議糾紛已調處等原因發生的變更登記以及丟失補證還應提供下列土地權屬來源的證明材料: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坐標;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農村宅基地確權需要什么手續
不需要手續,政府可以根據規定確定使用者對其進行審查,符合規定可以確權,否則就視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1、申報
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以戶為單元,每宗宅基地填寫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須提交由經濟社、村委會二級經濟組織及鎮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后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門對權屬進行審核。
2、權屬調查
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宅基地范圍、界線、界址、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并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在宅基地調查過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鄰地使用者應按通知規定時間內到場共同指界,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用地界線和界址點進行簽名、蓋章,如不能參加指界的,應書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審核與公告
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準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范圍等。
4、審批
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并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5、登記注冊
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歸戶卡及土地證書,并由登記人員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卡上簽字。
6、頒發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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