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繼承是指自然人股東死亡后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行使股東權利的制度。
根據《公內司法》第七十五條:容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對有限公司股權繼承做了特別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如果公司章程沒有限制性規定,法定繼承人可以按照公司法和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股東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只具有資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繼承的障礙問題。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死亡后,股東資格視具體情況進行繼承。在自然人股東去世后內,在公司章程沒有特別容約定的前提下,股東資格可以繼承。繼承人只要證明其為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而被繼承人是公司股東即可繼承股東資格。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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