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怎么繼承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上房屋可作為其房產遺產,有遺囑或者遺贈協議的,就按照協議來分配;沒有協議的就按照法定繼承來分配。根據我國繼承法,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對于房產這種不適合分割的財產,可以協商折價以后進行分配。
獨立戶口的農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屬于誰
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發放證件。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擴展資料:
宅基地糾紛處理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該法還規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于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對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宅基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
如果宅基地上沒有房子,那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由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那老人的繼承人可繼承房屋,根據“地隨房走”原則,那其繼承人可暫時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待繼承的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集體收回。
分三點說明:
1、首先農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
2、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3、如老人屬于五保戶的話,死后宅基地收歸村集體
宅基地收歸集體,如果上面有房屋等其他有價物品,其親屬可以繼承
國家的,因為中國的法律規定土地的所有權規國家所有,個人或集體只有使用權。土地上的所屬物規法定繼承人所有。
農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該怎么處理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戶口遷出的,農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期限內,房屋占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
原是農村居民,子女參加工作已為城鎮人口,在農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交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房屋還存在的,其房屋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宅基地允許房屋繼承人使用。如繼承人要求處理房產,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將房屋折價給土地所有者。
2、將房屋出售給有正住戶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沒有達到宅基地使用面積的當地居民,并到縣級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手續。
3、允許依法將房屋出租,按規定交納土地使用費。
擴展資料:
農村閑置宅基地的處理方式
閑置宅基地復墾
當前國家也在大力推動農村閑置宅基地的復墾工作,農民朋友在申請新的宅基地修建房屋之后,原有的舊房屋將會被拆除,而舊宅基地也將會從新開墾恢復農業種植生產。
與此同時《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夠擁有一處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所以國家也在不斷鼓勵一戶多宅的農民朋友將閑置的宅基地復墾,利用到農業發展中來!
宅基地收回
在宅基地改革的工作中,國家也明確提出了宅基地收回的概念,《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同時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絕戶家庭的宅基地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宅基地轉讓
宅基地轉讓也是當前非常火熱的一項政策,農民朋友可以將自己多余的宅基地資源出售給農村組織的其他成員,而獲得相應的經濟回報,通過宅基地轉讓,能夠讓農村閑置的宅基地資源合理利用起來,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
宅基地商業化利用
商業化利用,主要是指利用農村的閑置宅基地開展鄉村旅游建設,如:農村民宿、農家樂等等,在《關于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大力促進休閑農業發展的通知》第四條第一點中提出:閑置宅基地整理結余的建設用地可用于休閑農業。農民朋友在利用閑置宅基地開展休閑農業建設還能夠享受到國家的補貼!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繼承法
只有一個女兒,老人過世后他的宅基地和山林怎樣處理?
如果只有一個女兒的話,老人過世之后,他的宅基地和他的三年肯定是他的女兒去繼承了這個東西,只有他是他直接親屬,只有他繼承他的權利。
既然只有一個女兒的話,那她的宅基地和商人肯定都是主動歸于她女兒的呀,如果她沒有別的遺囑的話。
我只有一個女兒的話,她的過世之后,她的宅基地和山頂是由女兒來繼承。
老人去世了以后,宅基地歸村里,但房子歸女兒所有。山林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但老人種的樹歸女兒。
那這個宅基地和山林就該留給女兒去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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