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確權是怎樣的流程,需辦理那些手續?
1、申報
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以戶為單元,每宗宅基地填寫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須提交由經濟社、村委會二級經濟組織及鎮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后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門對權屬進行審核。
2、權屬調查
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宅基地范圍、界線、界址、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并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在宅基地調查過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鄰地使用者應按通知規定時間內到場共同指界,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用地界線和界址點進行簽名、蓋章,如不能參加指界的,應書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審核與公告
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準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范圍等。
4、審批
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并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5、登記注冊
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歸戶卡及土地證書,并由登記人員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卡上簽字。
6、頒發土地證
縣國土局的不動產交易抄中心登記辦理。
不過這次農村的土地確權是從上到下進行的,如果你們村開始確權了,肯定村委會會通知村民,需要你們做什么,你就配合就行;
其次,你問的不動產登記證是什么意思?是想問宅基地上的房子的權屬證明嗎?宅基地確權也是村委會組織統一進行的。
據我所知,現在大部分已經確權的地方也還沒有下方相關權屬證書。村民個人現在無法也沒有途徑自己去辦理相關權屬證明。
以下是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確權登記”流程圖,供參考:
農村宅基地確權必需辦理的手續有哪些
_農村辦理宅基地的手續及流程以及地點: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回體經濟組織提出答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后,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占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準后,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并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后,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1、由來宅基地的使用源權人,也就是現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領取由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這個是一家的一個宅基地只能填寫一份,這就意味著,如果有兩個以上宅基地的農民只能確權一處宅基地。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還要當地村委會或者鎮政府出具土地來源的證明,比如宅基地的審批手續,房屋的規劃許可證等手續。
3、當地的國土部門根據農民的申請,對農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圍、界線、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并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村里最近常見的測量隊,他們主要負責對農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測量過程中,還要組織這塊地的相鄰地塊的農民一起去現場指認各自界限,并且在雙方都認可的界限、界址點共同簽名蓋章。
5、測量完畢,經土地主管部門審核,認為界限清楚沒有爭議的進行公告。并寫明如誰對這塊宅基地有異議的要在多久提出。
6、經過公告,而且沒有人提出異議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滿后,由當地縣政府簽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至此,農民才算是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權證,這塊宅基地才能算是農民所有的。
農村宅基地如何確權,具體程序是什么
本次宅基地確權工位統一開展,在進村調查前會發布公告。農戶可向所在村提前預約入戶調查時間,并配合做好所擁有農房的指認、界址確定、資料提交等工作。調查結束后,成果將在村集體內進行公示。農戶若有異議可及時向村委會反映。不動產登記部門將在街道或所在村設置集中受理登記點辦理登記受理相關事宜。村民可直接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出登記申請,也可委托所在村辦理登記事宜。
對宅基地和房屋已分別登記的,按照“不變不換”原則,村民可繼續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不變。
農村宅基地確權需要權利人主動申請,申請程序如下:
1. 申請:由村民向本轄版區內國土資源所(或權國土資源分局)提出書面申請;
2. 權屬審核:各國土資源所(分局)進行土地登記資料的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審核;經審核無異議的,以國土資源局名義發布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統一報請縣人民政府審批;
3.注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記卡目錄》,填寫《土地歸戶卡》,組裝《土地登記簿》,并進行材料歸檔;
4.頒發證書。
所需材料如下: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戶口簿和申請人個人身份證等),委托代理申請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土地來源證明材料(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村民申請宅基地報批表、農村居民宅基地審批表等;轉讓、繼承、分家析產、贈與、受贈的協議書、合同書、證明書等;土地權屬糾紛的處理決定、判定書、裁定書;村委會或主管部門出具的權屬證明等);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坐標;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村關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的證明);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寫申請給土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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