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死后我媽媽找了個人又結婚了,農村的,在一起生活了八年,后來我后爸得病去世了,我和我媽把喪事辦
我爸爸死后我媽媽找了個人又結婚了,農村的,在一起生活了八年,后來我后爸得病去世了,我和我媽把喪事辦完后,我媽媽在院子里建了東南廂房準備給我結婚用,誰知道我后爸死后留下遺囑把房子留給他侄子,為了這個打了將近三年官司,官司打輸了,可是建的東南廂房法院沒在判決書里寫怎么處理,我和我媽找我后爸的侄子協商,他也不給錢,我和我媽因為這事跑了幾個律師事務所,他們說這個官司不好打,所以上網來求助好的律師,我們該怎么辦?您好。首先,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立遺囑人只能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回財產。如果你后爸的遺答囑里處分了你媽和后爸的共同財產,那么依法應當歸你媽所有的部分屬于無權處分。其次,根據土地管理法,屬于村集體的宅基地,應當由村集體內部的成員使用。根據你提供的信息,東南廂房你媽是在你后爸死后修建的,這在法律上應屬于你媽的。法院判決書對此沒有處理是合法的。
你可能也是不孝敬繼父,才能產生這樣后果
我是一名高中的學生,在我6歲時父母離了婚,我和媽媽一起過日子,后來媽媽給我找了個后爸,后爸對我很好
我是一名高中的學生,在我6歲時父母離了婚,我和媽媽一起過日子,后來媽媽給我找了個后爸,后爸對我很好,就和親生兒子一樣,有什么好吃的先給我吃,我對他也像親生父親一樣。我們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后來因為后爸沒錢,媽媽和他又離了。今天我在我家看到一個男人,他就是我媽的新對象,我十分討厭他,真想沖上去把他狠狠揍一頓,可是礙于我媽。我該怎么辦,我應該接受他嗎?對你母親也是醉了。試著相處試試吧,如果覺得還是不行的話就給你媽媽說,如果你媽媽真的專愛你屬就會尊重你。我爸媽也是在我六歲多的樣子離婚了,然后我爸找了一個,我媽就是因為我說“不要結婚以后我陪你”所以一直沒找,尊重我。現在我的撫養權在父親這,這學期畢業就去我媽媽那邊陪她了。
這個事情要分兩個方面去看
第一,你要知道你母親為什么因為沒錢離婚,我想答案內是因為你,你母容親想給你更好的生活所以才會離婚。
第二,你應該站在你母親的角度你看待這個問題,你母親愿意和這個男人在一起嗎?這個是你應該考慮的問題,我感覺你應該找個合適的時間好好的和你母親討論一下這個話題。畢竟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那個母親都不想看見自己的孩子受苦。
但是也不排除你母親自身的一些問題,畢竟一個巴掌拍不響,還是找個時間坐下來和你母親談一次吧。
其實如果你大了,接受不了這個男的,可以回你后爸那陪他,至少他把你當成親生兒子了,不要讓他傷心,回去陪陪他
我算是經來歷過吧,,,
你覺得你媽媽是源對的,的話可以試著去接受他,如果不能接受的話可以試著和你媽媽談談心,看看可不可以商量一下,如果不是太認為是對的話,那就不要管了吧畢竟本來就有隔閡 畢竟是你的母親 只要不發生太大的沖突應該就可以了
你要理性對待這件事情,先找你媽媽說出她這樣做不好的行為再從側面表明你的態度,畢竟你現在大了。她肯定會考慮和估計你的!
我有兩個姐姐,二十年前我媽又給我們找了個后爸,后爸有個兒子。現在后爸因車禍去世了,去世時候有保險,
我有兩個姐姐,二十年前我媽又給我們找了個后爸,后爸有個兒子。現在后爸因車禍去世了,去世時候有保險,還有車險,車險錢給他們家拿去了,兩萬吧!我爸的保險有五萬,本來說好的我們三萬二,他們一萬八,保險公司一托再拖,還有一萬沒打過來,我媽氣的把五萬都取了出來,當時合同有簽合同分這六萬的,大體的意思是:如果有一方違規這合同,全部的錢將都給另外一方!卡和合同是放在司法古的!他們家現在起訴了,請問這事有什么危害嘛? 當時法院把那單子放在我家大門上面的,寫著在十五日之內不去法院就等于輸了這官司吧!這事現在過去三年了你媽應該起訴保險公司。
沒事,既然拖了三年就繼續,沒有不去法院就輸的道理
有一個女孩子回到家,發現媽媽死了,但是爸爸非常的憔悴,然后爸爸的身邊有幾張?
在我還在學校學習讀書的時候,我的媽媽就身患重病了,但是她為了不影響我的學業,她沒有告訴我。果然,最后我中考結束回來的的媽媽已經走了,父親說,媽媽說想她靜靜的走不想要你看到她最脆弱的一面。 我回來之后痛苦好久,整整一個月我都是把自己關在房子里面,啥人也不見,就連飯也是被爸爸逼著吃幾口的,之后一個月之所以出來,是因為的爸爸娶回來了一個女人。
我當時可以說不僅恨爸爸還很恨我的那個繼母,她的到來無疑讓我之前的家庭完全粉碎了。可是沒想到她接下來做到事情更是讓我恨她,她說如果我不吃東西,整天呆在房間里面她就要打我罵我,直到出來為止。后來我還真的被她打怕了罵怕了,我開始不再回房間,我那時候都是經常一人流浪在外面的,多看看藍天白云,后來我也慢慢地走出陰霾,不過對我繼母的恨還是沒有減少的。
我的性格也由此變得很內向,對家里的人也許是我的父親還有點感情外,其他都沒有。這時候我的繼母帶來了他的女兒,是前夫留下的,她老公去世的時間跟我媽媽差不多,我是問我爸爸才知道的。不過我依舊沒有對她有同情,甚至還厭惡。 每當她想要為我做點什么買衣服還是書籍什么的,我都躲她遠遠的。可最后她拿我所有母親的照片威脅我,說不留就全燒了,我可真的是恨死這個女人了,可是又不能打。于是我妥協了
,不過我大學的時候就沒有回來了,除了寒暑假。本以為生活就這樣了,可沒想到的是我大四那年繼母生重病了,也就是繼母來我家生活7年后要走了;我的父親打來電話叫我回去看看她。她居然交給我一樣東西,是一張卡,說卡里的錢是她存的,她快不行了,就留給我以后娶老婆是10萬塊,還對我說對不起,讓我這么多年都沒有開開心心的生活。
有幾張什么?看不到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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