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屋繼承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我爺爺名下的祖屋有房產證,因為我跟爸爸的關系不好加上爸爸腦子有點不正常。我爺爺的祖屋能直接過戶我的名字或者說些寫遺書讓我這個孫子繼承有法律效力嗎? 祖屋的繼承在繼承程序上和別的財產并無區別:
1,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的內,以遺囑為準;容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
2,關于分配原則以及繼承范圍,參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3,如果發生爭議,可以請第三人調解,或者起訴;
4,房產繼承和其他繼承的區別體現在,房產繼承必須經過繼承公證。
一,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系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房屋遺產繼承后的過戶,需提供的材料:
(1)繼承人身份復印件;
(2)房地產證;
(3)繼承權公證書;
(4)地稅局的減免稅批復。
如果是你爺爺個人財產,他可以直接決定贈與過戶給你。也可以立遺囑明確由你繼承。
你爺爺名下的祖屋有房產證,主要你爺爺同意,可以寫遺書讓你繼承,
二女兒在院里蓋房取得了房產使用證,應當是合理的。
子女必須贍養老人的,最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可以起訴.
蓋房合理,不讓進門無理。
還不錯,希望你采納。
你爺爺的房產你婆婆也有份的哦..你爺爺只能處理屬于你爺爺的那份..
讓你爺爺寫遺囑可以,但也只能是你爺爺那部份...
關于農村中的祖屋繼承人問題
祖上留下了二間農村祖屋,這個祖屋是我外公的媽媽,土改時分的,有土地證的 。rn我媽媽的奶奶,有二個兒子,第一個兒子很早即去上海了,在上海生了一個兒子 。rn第二個兒子,就是我外公,生了3個女兒,2個兒子 。這些子女一直生活在農村祖屋里。rn問題1:祖上的房子,是否二個后代分? rn問題2:如果是后代分的話,是按戶是按人?上海1個后代,這邊5個后代。是按6分,是按2分? rn問題3:子女是否平等?rn問題4:有子女放棄的話,余下來的,再作平均分? rn這房子的房主是我外公的媽。rn謝謝!繼承應尊重被繼承人的意志進行,被繼承人有遺囑的從其遺囑進行繼承。
沒有遺囑的內,按照法定繼承容順序進行。第一繼承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
你媽媽的奶奶也就是你外公的媽媽應該沒有父母了,也應該沒有配偶了,那么就剩下子女了。你外公和你外公的兄弟,應作為法定繼承人參與遺產的繼承。
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即誰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等應當多分的情況下,應該平均分配。
歸納一下:
1、你外公的媽媽的房子,參加繼承的是你的外公和他兄弟兩人。其余人不參加分配。
2、按人分。只要你的外公和他兄弟還在世。如果不在世那么又復雜了,有轉繼承和代繼承兩種情況,
3、子女平等。繼子女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都是一樣的。
4、子女放棄繼承的,那么權利歸于另外的繼承人。
應該按2分,因為不管有多少第三代,都應該以二代為合法繼承人的.
農村的房子是集體用地,也就是要看戶口,你在一個戶口本上可以,事先去辦公版證,但是不在一個戶口本上一個農村權一個城鎮都不行,別說是城市戶口了,農村的土地也是一樣的,人在戶在,人不在戶就不在,沒有辦法辦理
城鎮的房子有產權,房本,都是自己的,這個只要證明關系就可以繼承
農村房屋繼承法新規定
農村房屋繼承法新規定農村來房屋是農民私有財產,自按照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宅基地屬農民集體所有,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可由繼承人繼續使用。
農村房屋的繼承問題。依據《繼承法》第五條、第十條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關于宅基地的使用問題。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因為宅基地不是農民私有財產,不能繼承。按《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的規定,農村房屋繼承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登記機關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中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斜候去鎮上賣獸皮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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