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同性婚姻法什么時候才能通過???
說滅亡的實在太可笑了
同性戀從人類存在的時候就有了,人類滅亡了嗎?
不僅沒有滅亡,還一世紀比一世紀人多
荷蘭是最早通過同性婚姻的,荷蘭亡國了嗎?
有些人還是多讀點書、看點資料再來說
同性戀的存在非常自然,大自然界很多種動物都有此現象
也就是說,多樣性才是最自然的,反而你要求單一化才是不自然的現象
喜歡同性怎麼了?傷人了?害你少一塊肉了?今天同性可以結婚以後難道你會去跟同性結婚?既然你不會,你在怕什麼?
異性戀跟異性去結婚、同性戀找同性去結婚,互不干涉不是很好嗎?
因為不能生育就不該存在?那舉凡是不孕的異性戀、不想生的異性戀,是否都不能享有結婚的權利?
回樓主
因人權觀念普及,這個世界對各式各樣的人只會慢慢接納、越來越多元
但中國畢竟很多觀念都還相對落後,要達成這個目標還有一段非常長的路得走
有人說保守估計五十年,但我覺得五十年還太短了
可能我們有生之年都不一定看的到
但我們該做的事情就是持續努力,為後人鋪路
為了社會進一步提高眾人的生活水平,不久的將來會通過。
推薦回答是沒吃藥嗎
那不就滅亡了?
永遠不會通過
中國同性戀婚姻法什么時候能通過?
《同性婚姻法》已通過兩會立法的初審!全國兩會決議中“同.志婚姻合法化”目前排列所有議案第一位。
決議名稱: 同志婚姻合法化
決議內容:
同性婚姻的愛與善——
建議同性爭取平等權利以“反歧視”作為先行的,先建立涉及性傾向的反歧視法,后同性婚姻立法。但是同性婚姻和反歧視是一體的,互相聯系的。就算是我這樣對同性婚姻不激進的同志,也要把同性婚姻成立的理由和反駁保守觀點的理由表達清楚。
是什么讓如今兩個人走到一起,無論同性還是異性——是“愛”。要怎么才能永遠相愛著相守一生,是“善”——兩人要善待彼此,并使這愛獲得眾人的善待。于是“婚姻”就成立了,并成為了一種“法”。
愛本身不僅僅可以是感性的,更可以是理性的。當“愛”經“善”成為一種“法”,“愛”理性的一面就完全顯露了出來。這時的“愛”不僅僅有“精神戀愛”的理性,更透出一種責任。
我們談的是實質的婚姻,實質的法,不僅僅限于一張結婚證和一紙條文。如果沒有這個實質的存在做基礎,我們是不屑于那一張張帶字的紙的。
實質的同性婚姻,實質的對這種婚姻的需求是合理的客觀存在,在愛和善的基礎上。保護性法律的條文應該適應這個客觀存在。而不是反過來,人們因為某某法律而結成婚姻。而現實中的同志就存在很多這種被迫和異性結婚的反例。
同性婚姻,有人說是以“自由”的名義。而我要說是以“愛”和“善”的實質。
同性婚姻的事實,無論有沒有那張紙,無論你是否承認,它都存在。只是想不想規范它的問題。沒有法律條文的時候,人們會用其其他的方法實現這個事實,不必擔心人們的智慧和勇氣。
目前在一些國家或地區已經批準同性婚姻合法化,或同性伴侶民事結合。它們是:荷蘭、丹麥、比利時、加拿大、芬蘭、德國、法國、英國、挪威、冰島、瑞典、格陵蘭、巴西、捷克斯洛伐克、美國的夏威夷州、馬薩諸諸塞州、佛蒙特州、加利福尼亞州、康涅狄格州、內華達州、羅得島、華盛頓州等國家或地區。但是作為中國,一個日漸強生的國家,為什么就好不能接受這樣的一個群體?
因此我們強烈的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希望在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同時能夠有一部反性取向歧視法。
主持人: 郎俊宇
會議日期: 2011-03-11
分類: 司法公正
決議狀態: 審核通過
但是一段路好難啊!我都快堅持不下去了而且前段時間才和攻分手。
推薦回答的那位 你真是個傻逼!自己沒文化就別出來瞎bb了,不知道從哪里復制黏貼的拼湊過來的,同性戀怎么就不正常了?如何證明?你從醫學角度證說明一下??!真是無知者無畏
推薦回答的那條,來你這源都說的什么鬼?是從哪個地方復制粘帖過來的吧?辣雞。你說什么潰爛癌癥艾,滋,那我問你,男女啪啪啪就不會潰爛癌癥艾滋?男女性交傳染的病癥比男男多多了,你想想,一天你爸媽或者你子女告訴你"我就特么喜歡同性",你怎么辦?弄死他們?就你最能,就你最棒棒,你容易是最正義的。你們這種人就特么喜歡打壓少數派制造一種自己站在道德高地的樣子,道貌岸然,其實你們這種人就特么是最沒道德底線的
取決于我們當下的努力,現在很多人都在努力讓同性婚姻得到法律的認可。。版你現在只權需要勇敢的做你自己,,既然其他國家都能通過,我們國家也一定能的通過的,面對那些詆毀同志的人,希望你能保持真實的自己,,我想告訴那些詆毀同志的,同志婚姻一定會得到中國法律的認可。。但前提是同志必須先自己認可自己。。。
中國何時才能通過同性婚姻法?
關于同性婚姻權在我國一直都是法律制度上的盲點,甚少有人提及,而學界也往往從道德角度對同性戀者進行批判,而忽略到同性戀者這一“少數人”群體的權利。即使有專家從健全國家法律,推進國家法制化進程,維護社會安定等等角度考慮,提倡同性婚姻立法,也通常是曲高和寡,無人相應:2000年8月31日,北京部分婚姻法專家、社會學家、法律工作者,就婚姻法修改中的熱點問題召開了研討會。會上,李銀河提出了關于考慮“同性婚姻”的建議,她提出兩個方案:其一,以“配偶”(性別不限)代替婚姻法中的“夫妻”概念,使婚姻法包含同性婚姻的內容;其二,制訂專門的法案,解決同性婚姻問題。對此,學者們反映不一,但基本上持反對意見的較多。因此李銀河兩次試圖向人大提交同性婚姻立法提案,均因收集不到足夠的簽名而失敗。
對同性婚姻究竟是正視還是回避?英國、丹麥、荷蘭、比利時、芬蘭等北歐國家、天主教國家法國、以及其他國家如德國、巴西等早已有了答案。美國、捷克等也開始著手同性婚姻的法律設計。在我國臺灣地區的《人權保障基本法》中,對此也作了初步回答。我國在《婚姻法》修改過程中,曾經涉及過同性婚姻問題。當時,反對和支持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的爭論各執己見,說法不一。雖然修改后的中國《婚姻法》并未對這一問題作出回答,但筆者認為,該課題的正視和研究的確只是時間的問題
按照我國婚姻法總則第二條規定,我國同意“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對這條規定的解釋自然認為婚姻主體是一個男子和一個女子,而不承認同性婚姻家庭。從這樣來看,同性婚姻的產生對于立法中的法律主體將改變,這樣做無疑就是對于以往婚姻法的顛覆。但是從實際來看真正能成為同性婚姻的同性戀者在社會中其實是少數,更為現實的做法是同性婚姻的雙方必須遵循異性婚姻的準則。
這誰知道呢,不過好的一點是現在很多人最起碼不歧視同性戀了,而且中國說實話也屬于那種不聞不問的狀態最起碼不反同性戀
題主,19年12月20日上午法工委發言人:有意見建議同性婚姻合法化寫入民法典(・ω< )★
快熬出來了加油😬
目前來看,未來幾十年是沒任何可能性,我建議不如攢錢加入國外的國籍,然后在國外舉行同性婚禮,這個是最貼合實際的。
幾十年內應該是不可能的,但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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