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孫輩對祖輩是沒有直接的贍養義務的,贍養義務由父輩來完成。但是如果父輩確實沒有贍養能力,或者去世,有能力的孫輩應當承擔贍養義務。
通常情況下,孫輩對祖輩是沒有直接的贍養義務的,贍養義務由父輩來完成。但是如果父輩確實沒有贍養能力,或者去世,有能力的孫輩應當承擔贍養義務。
通常情況下,孫輩對祖輩是沒有直接的贍養義務的,贍養義務由父輩來完成。但是如果父輩確實沒有贍養能力,或者去世,有能力的孫輩應當承擔贍養義務。
贍養,即照顧衰老的父母。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兒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滿足物質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那么孫子孫女有贍養祖父母的義務嗎?《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因此,孫子女、外孫子女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有前提的,即: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換言之,子女在世且有撫養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不承擔撫養義務。此外,孫子女、外孫子女還必須具有贍養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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