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依法治國?論述“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意義?
什么是依法治國?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即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論述“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意義?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根本任務和原則,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一個基本目標。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實行依法治國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措施。中國共產黨的主張是代表和體現人民的意志與利益的。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第二,實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有完備的法制來規范和保障。一個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較完備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能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勢,最大限度的調動億萬人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推動生產力不斷發展,從根本上解決生產力落后的狀況。第三,實行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標志。第四,實行依法治國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參考資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540074.html?md=3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即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我國實行依法治國戰略有何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第一次以執政黨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決策的形式,對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引導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通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法治軌道上積極穩妥地深化各種體制改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領、規范、促進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對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內容。我國憲法規定,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奮斗目標,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基于“沒有法治,就沒有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新思維,基于依法治國“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新認識,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斷,基于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們必須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高到落實黨和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總抓手的新高度來把握,把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納入到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大范疇中來展開,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置放到維護國家治理權威、夯實黨的執政基礎、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大格局中來落實,把建設法治體系、發揮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貫徹到引領深化改革、促進全面發展、構建有序社會、保證長治久安的具體實踐中來實現。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新形勢下發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國的要義是,通過反腐治權、依法治官和監督制約公權力,通過尊重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實現人民民主。因此,發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為國家和社會主體的政治地位和主權權利,必然是依法治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展人民民主對依法治國的新期待,不僅表現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依法享有管理權、知情權、參政議政權、監督權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權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現在對社會民主與社會權利,如自我管理、社會保障、醫療養老、住房就業、教育衛生、公共服務等;經濟民主與經濟權利,如參與經濟決策和管理、獲得財產或企業股份、參加工會、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帶薪休假、適當生活水準權、安全生產等。廣大人民群眾不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權利、民主政治參與,更需要具體實在可參與、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權利;不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權利,更需要兌現實在實惠實用的人身財產權利、經濟社會權利、環境生態食品安全權利等具體權益。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主要途徑。依法治國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主要途徑。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是要推進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學化和信息化,核心是推進國家治理的法治化。一方面,要推進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的法治化。法治國家治理制度體系中的絕大多數制度、體制和機制,已通過立法程序規定在國家法律體系中,表現為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因此,發展和完善國家法律體系,構建完備科學的法律制度體系,實質上就是推進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的法律化、規范化和定型化,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國家制度體系。另一方面,要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歸根結底是要增強治理國家的權力(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強化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力、遵守力,提高國家制度體系的運行力、執行力。應當高度重視和充分發揮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法治基本方式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主要內容,而且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途徑和基本方式,對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引領、規范、促進和保障等重要作用。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內在需要。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強調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社會分工、公平競爭和自由等價交換,實現市場資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因此,要充分發揮市場功能,必須規范政府行為,將權力關進法律和制度的籠子里,防止政府對經濟活動的不當干預、過分干預,依法保證市場主體自主決策、分散決策;必須保護財產權利與人身自由,保證市場主體平等地位,實現公平競爭;必須貫徹誠實信用原則,降低交易成本;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有效解決爭議,維護市場秩序。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推動經濟發展,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完善法治體系,形成良好法治環境,實現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通過民主科學立法,實現初始環節資源配置的分配正義;通過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實現法律的執行正義和矯正正義功能。司法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可以為市場經濟改革提供一種緩和機制。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加快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建設法治中國,是中國人民對自由平等、人權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秩序、尊嚴幸福等法治價值的崇高追求,是堅持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實現國家工作法治化的實踐過程,是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管理國家、治理社會、配置資源、保障人權、馴化權力的良法善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要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不斷深化法制改革,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推進依憲治國,切實尊重和維護憲法權威;推進民主科學立法,不斷完善中國特色法律體系;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成法治政府;推進公正司法,建設獨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推進全民守法,加快建設法治社會;推進依法治軍,保證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努力推進地方法治建設,夯實依法治國的實踐基礎;推進法治國際合作,完善國際法治新秩序。最根本的,是要全面推進依法執政,切實加強和改善黨對依法治國事業的領導和保障。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途徑。公平正義是當代中國社會的普遍價值追求,但卻見仁見智,沒有共識性的最大公約數。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我們不宜抽象地主張公平正義,而應當通過法律和法治來表達和實現可操作的公平正義:一要充分發揮法治的功能,重構我國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評判體系,把公眾對于公平正義的利益訴求納入法治軌道。通過科學立法,把抽象合理的公平正義訴求轉化為具體明確的法定權利或權益;通過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保障公眾的合法權益。公眾通過法治方式,依法維護和實現自己表現為法定權利或權益的公平正義。二要通過公平公正的實體法,合理規定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合理分配各種資源和利益、科學配置各類權力與責任,實現實體內容上的分配正義。三要通過民主科學的程序法,制定能夠充分反映民意并為大多數人接受的程序規則,從程序法上來配置資源、平衡利益、協調矛盾、緩解沖突、規范行為,實現程序規則上的公平正義。四要在發生矛盾糾紛等利益沖突問題時,通過包括司法程序在內的各種法治程序、法治機制來解決,實現法治的實體與程序公正,至少是法治程序的公正。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反·腐治權的治本之道。權力腐·敗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死敵,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最大障礙。應當更加重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把權力放進法律制度的籠子里,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反·腐治權,切實從體制、機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決權力腐·敗問題。腐·敗現象千變萬化,腐·敗行為林林總總,但歸根結底是公權力的腐·敗,因為權力不受制約必然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所以各法治國家要依法分權和治權。公權力腐·敗的表現形式五花八門,公權力腐·敗的原因不盡相同,但歸根結底是權力尋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權力的各類主體的腐·敗,而這些主體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員和公職人員,所以各法治國家不僅要依法治權,而且要依法治官、從嚴治吏。在我國,依法治權、依法治官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維下反·腐治權的必然要求。反·腐必須治權,治權必靠法治。
論述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意義
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第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依法治國同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是完全一致的。
第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民主與法治相互依賴,相互促進,密不可分。社會主義民主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社會主義法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
第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第四,依法治國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沒有民主 平等 自由的大體制權利任免職 法律成了一紙空文 試問哪兒來的法制國家? 悲哀啊!
民主與法治,是鏡子內外的2個“象”;
民主與法治,缺少一個,另一個也不會有--
所以,只有在民主國家,才談得上法治問題!在非民主國家,哪有法治可言!
如:北韓先是以1塊錢強行換百姓手上的100塊,隨后宣布持有外幣為“非法”!
斯大林、毛澤東等所說的“法制”,為“刀”制,將刀一揮,問題“迎刃而解”。毛死后現在的政權則沒有走它的罪惡路線,將“刀”制改革為“水”治。
無疑,現在的政權對人民是強多了;給了人民少許的自由及大量的財富--;但這還不是法治國家或民主國家。
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意義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實際上卻不是那么回事,黨說要“依法治國”,法律只是黨治理國家的工具而已,官員的權力是大于法律的,所以,現階段的依法之國無從談起,也談不上什么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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