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出嫁的姑娘不能回娘家過年?
嫁出去的女兒是不能回娘家過大年,有兩個次原因:
一是如果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過年,會把娘家吃窮;過年的時候,娘家要請神送神(神指的是家里的老祖宗)!嫁出去的女兒是別人家的人了,是不能在家過年的,對家里不好,會影響一年的運程的。因此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娘家過年,尤其對娘家哥哥和兄弟不好,會讓娘家破敗。
二是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別人家的人了,不能再吃回頭飯,尤其是大年初一不能在娘家吃。“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有“覆水難收”之寓;更要讓女兒對娘家“心涼”,不再想家,死心塌地在夫家扎根結果,一心一意構筑好自己的新家。
對此可能有些人不以為然,但是有些忌諱必須要講究的。對傳統的禮儀現代人該講究的地方必須要講究。
出嫁的姑娘可以回娘家過年
說出嫁的姑娘不能回娘家過年那都是早些年的事,家里有兄弟或是哥哥,在娘家過年的話怕娘家人生氣
現在好多獨生子女的,嫁出去以后,父母都希望過年回來過得,好多也都是輪流,一年在婆家,一年在娘家過得
我就是嫁出去的,可是從孩子滿月就一直住在娘家,過年有時候也在的。
這個完全是看娘家人的態度的
舊社會有許多老例兒延續至今,使得嫁出去的姑娘不能回家過年,不過現在這些封建習俗已經逐漸退出人們的關注。
(1)迷信觀念認定,已逝的老祖宗,年底(有說臘月28,有說29或30)從天上回家享受供奉;
(2)老祖宗如果看到家里有“外人”,就不愿進家了;
(3)已婚女人被認為是“外人”;
(4)所以已婚女人不能在家里過除夕、初一;
(5)老祖宗享用供奉后,在初一(或初二)晚上就回到天上了,女兒就可以回家了。
(6)除夕媳婦不能看娘家燈,看了死公公是說法。
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農村是很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新社會人們雖然不相信鬼神,但仍是比較嚴格地遵守著。如果由于某種特別的原因,已婚女兒在家里過年,那可能父母、家人包括自己都會十分的不高興。這也是一種沿襲以久,而且可能還要執行很長時間的文化現象。就是這樣一個個的風俗、傳統、甚至陋習,合起來組成了年俗 禁忌。
回門又稱“歸寧”,亦即“回娘家”。回門禁忌也多是關于新婦的禁忌,不過是指新婦在回娘家方面的禁忌事項。
河南一帶,除了上文提到的正月十五禁忌回娘家看燈以外,還忌祭灶,正月初一回娘家。因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閨女回娘家。正月初一是一年之始,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大年伊始,闔家團圓,自然不便回娘家去。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個月圓日,恐媳婦回娘家舉家不團圓。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便照顧到婚姻雙方的團圓喜慶。鹿邑縣有“正月十六請(閨女),二月二送,一輩子不生病”的俗語。
浙江等地,舊時忌新婦在冬至節回門。否則以為將克死其夫家家長。俗諺云:“娘屋住個冬,夫家去個公。”江蘇也有此俗。不過,理由不同,謂如冬至在娘家過,則娘家家道將因之而衰落。
陜北一帶有六月六回娘家的習俗,傳說是為了聯絡姻親間的感情,屆時娘家要請閨女、女婿回門團聚。河南也有此俗,不過,是與收麥打場的季節相聯系的。俗謠云:“收了麥,打罷場,誰家的閨女不看娘。要是閨女不把娘來看,不死公公就死婆母娘。”
回門時日的禁忌,是要讓新婦遵守往來之序,不該回門時一定不能回門,否則會有兇事發生;該回門時,一定要回門,否則,也會有兇事發生。一般結婚三日時,新郎新娘要回門看望二老,但是當晚必須在日落前返回夫家,因為新婚不能空新房。河南林縣一帶,新婦三天回門時要順著迎親的那條道走,所謂“三天不走兩條路”。彝族新婦回門時忌在路上與新郎交談,兩人像陌生的路人一樣。這與其不落夫家習俗有關。漢族回門時小兩口總是親親熱熱,有說有笑的。民間有“回娘家”的小調流行。新婚夫婦回門帶的禮物,都是成雙成對的,忌單數。娘家不能全收下,待回夫家時,還要再捎回去一部分。有些新婦,受迷信思想影響,直到一百二十天(四個月)后才能歸寧,還有的要三年以后才能回家。浙江一些地方有女子命犯所謂“破娘家”的,這樣的女子,不可在家中上轎,出嫁時由男家接女出門,女穿破衣,扮作討飯模樣,在廟宇中換裝上轎,謂之“借嫁”,女家父母親屬必須避匿,一切由夫家照應。婚后一百二十天,才可歸寧。否則,娘家定會破敗或遭受不幸。還有所謂命犯“離窠”(夫妻離散)及“回頭祿”(遭天火)的,都要在四個月后,甚至三年后才能回家。
一般新婚滿一個月之后,姻親間便可自由往來。回門時,新娘可住在娘家。住的天數頗有講究。河南一些地區有幾日去的住幾天的習俗。俗語云:“八對八,兩頭發”,“九對九,兩頭有”。就是說初八日歸寧的就可在娘家住八天,初九日歸寧的就可在娘家住九天。這樣,最多的時日是住個對月。如果是按這樣住的,對男、女兩家都是吉利的,否則便不好。不過,也有忌住八天之說,所謂:“住七不住八,住八窮娘家。”這一禁忌的形成一般是出于嫁出去的閨女不易在娘家多住的思想考慮。其中有感情的限制、道義的制約,也有經濟的壓力和生產的需求,是多種因素促成了這一習俗的約定。
如果新郎和新娘一起回娘家,那么,他們在娘家的住宿也有不同的禁忌。在漢族和滿族中都有新婚夫婦回娘家忌同房的習俗。滿族準許姑爺住在西炕,別的客人一律不許住在西炕。但姑娘和姑爺是不能住在一起的,據說新婚夫婦在娘家同房會使娘家家道衰落。這也是性行為不潔、會褻瀆神明的觀念導致的。民間常以為,男女間的事,女方總是吃虧的。出于這種考慮,女家心理方面總有一點受壓抑的感覺。再說,娘家、婆家不歸一個血統,怎么能在娘家室內為婆家提供傳宗接代的場所呢?假如真的是在娘家懷了孕的,豈不將娘家的“人勢”、“財勢”帶到婆家去了嗎?娘家一定會因此而衰落的。所以是絕對禁忌小兩口兒在娘家同房的,這是這一風俗下的思想觀念。但是,同是在漢族,也有許多地方是不忌諱新婚夫婦在娘家同床共枕的。有時,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風俗還會并存于同一縣境之內,例如在河南林縣這兩種風俗就同時存在。
新婦回門后,身份已經變了,是人家的人了,因而娘家也時常“防著她”。鄂倫春族出嫁的女兒回到娘家,禁忌刷鍋。否則,娘家的財運會被她刷跑的。河南修武縣也有類似的禁忌。當地民間忌諱出門的姑娘摸、拿娘家的勺和火柱。說是“摸勺不死公公,死婆婆”,“拿火柱不死公公,死女婿”。還忌諱拿娘家的刀、剪,禁忌逮娘家的狗等等。說是:“恐怕日后割斷娘家的關系,咬斷路。”總之是生盡百法,防止出嫁的姑娘再動用或者拿走娘家的東西,如果出嫁后再拿娘家的東西,并且因此而發生了口角、爭執,那勢必會影響男女兩家的關系的,但是,嚴加防范畢竟不是好辦法,怎么才能讓她自覺地不拿呢?于是就用“死公公”、“死女婿”的咒語來嚇唬她,以警戒之。
新婦歸寧,忌把在婆家遇到的不順心事一一說給娘家人聽,又忌回到婆家,再把娘家的事不分輕重地都倒給婆家人聽。這樣“學舌”的結果常常會引起事端,影響男女兩家的關系,新婦也會落一個“饒舌婆”的名聲。因而俗間有“會當媳婦兩頭瞞,不會當媳婦兩頭傳”的諺語。
嫁出去的女兒是不能回娘家過大年,有兩個次原因:
一是如果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過年,會把娘家吃窮;過年的時候,娘家要請神送神(神指的是家里的老祖宗)!嫁出去的女兒是別人家的人了,是不能在家過年的,對家里不好,會影響一年的運程的。因此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娘家過年,尤其對娘家哥哥和兄弟不好,會讓娘家破敗。
二是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別人家的人了,不能再吃回頭飯,尤其是大年初一不能在娘家吃。“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有“覆水難收”之寓;更要讓女兒對娘家“心涼”,不再想家,死心塌地在夫家扎根結果,一心一意構筑好自己的新家。
對此可能有些人不以為然,但是有些忌諱必須要講究的。對傳統的禮儀現代人該講究的地方必須要講究。
我們這邊也是這樣說法,說對哥哥弟弟不好
嫁出去的姑娘為什么不能回娘家坐月子
在家鄉民間,素有婦女不在娘家生產的禁忌。已婚女子若已臨盆,不論情況如何,決不能將孩子生于娘家。即使來不及回去,也要將臨產婦女拉到野外去,以免招致娘家子女不順和家道敗落。禁忌分娩的實質是為了避忌血污,回避血光之災。家鄉民間一直到今天都把分娩的婦女視為禁忌對象,在她們流產、小產和分娩后一個月內,既不能下地勞動,又不能隨便到各鄰居家走動,否則是要受責罵的。
大年三十嫁出去姑娘為什么不能回娘家
“年三十”媳婦不能回娘家,這種習俗由來已久。 傳統習俗認為:年,中秋,是家人團聚的兩個重要節日。一般說來,媳婦是不得回娘家的。過年,一家人聚在一起,辭舊迎新,除夕要吃團員飯。有些地方,還要把去世的先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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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出嫁后為什么越來越不愿意回娘家?
現在很多父母其實都沒有重男輕女的觀念,可是對于女兒來說,結婚前和結婚后,父母的態度還是有明顯差別的,對此表妹深有體會,表妹結婚快一年,現在正懷著孩子。父母現在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她已經嫁出去了,是別人家的人了。雖然知道父母只是提醒她要好好經營家庭生活,總是這樣說外人外人的,表妹的心里還是覺得不舒服,畢竟自己曾經也是被父母精心呵護的掌上明珠。
人類發展到今天,創造了一大堆倫理道德理論,這是有別于其它低等動物的一個顯著特征,血緣的親情,家庭概念的開放性延伸,女性獨立自主地位的確立,使成家的女人常回娘家照顧父母成為了可能,既有孝道倫理的規范,還有法律的保障。回娘家、探望照顧父母,洋溢出濃濃的不舍親情,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和杠杠的現實國情。
嫁人后那已經不是自己的家了。沒出嫁之前家肯定是我的家,我可以理所當然的住,可是嫁人后呢?弟弟比我結婚早,所以早就有了弟妹,沒結婚前也是有說有笑的關系還好,結婚后就不一樣了,沒結婚之前我是家里人她肯定得讓著點兒敬著點兒,可是結婚后呢,就是別人家的人了,我在他們家是客人,對客人能有多熱情?再想回到以前都不可能了。那個家有了除了媽媽以外的女主人,住的時候自然不自在,所以更加不愿意回去了。
女兒不愿意回娘家,女兒和父母雙方都有責任,舉一例,我的一個侄女,就極不愿意回農村老家看父母,因為每次回去,父母就要顯擺,張羅邀請家鄉七大姑八大姨,經濟不堪重負;我與他父母溝通過,但他們不依不饒,說女兒在大城市不缺錢(估計),為何要吝嗇?白養了!??但從尊老愛幼角度,女兒要多反省,多與父母溝通!若是出于嫁人后見異思遷,自私忘本,與娘家作切割,這就毫無話說,典型的不孝,會遭天譴!
原因有很多的,如:
1.
夫家人不希望你女兒經常回家
2.
女兒回來后你們老是愛問東問西的,煩的慌。或是她回來的時候你們對她不好
3.
女兒很忙。家里很多事,她沒時間
4.
女兒跟她丈夫一起很幸福,喜歡過自己的小日子,那你們應該為她高興,想她可以找時間去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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