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沒有過任何的撫養教育,那么,他們之間只是純粹的姻親關系,雙方無任何權利義務關系。在這種情況 下,繼子女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
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沒有過任何的撫養教育,那么,他們之間只是純粹的姻親關系,雙方無任何權利義務關系。在這種情況 下,繼子女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
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
如果繼父母沒有履行對繼子女的撫養義務,繼子女有權不贍養;收養關系解除也不用贍養。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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