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哪種情況可以起訴離婚
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是: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什么情況下法院會判離婚無效
什么情況下法院會判離婚無效1:判決離婚的標準是“感情確已破裂”
2:具體的認定標準是:
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一方不簽字
請問要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起訴離婚
南京專業婚姻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您好,到法院起訴離婚條件:
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師代理案件。
起訴離婚應向人民法院,提交結婚證、身份證、起訴書以及證明你們婚姻關系破裂等證據材料。并書寫起訴狀一并提交。
起訴離婚條件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10、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1、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6、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7、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婚姻自由,夫妻任何一方認為感情破裂都可以提出離婚訴訟。只要法院認為雙方“感情破裂”沒有和解可能的就會判定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只要舉證證明具有上述法定情節之一的,就可以證明感情破裂,法院便會據此判決雙方離婚。
需要注意的是,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一兜底條款。這意味著夫妻感情破裂不僅僅存在于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這四種情況。另外還可能存在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需要結合具體案例由法官具體把握,這是法律賦予審案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證明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證據須滿足二個要件,第一,有分居滿二年的事實。一般情況下指分居處于持續狀態。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
離婚訴訟需要去對方的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去法院立案起訴時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并于法院規定的日期前交納訴訟費繳納完畢訴訟費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
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當然起訴離婚不一定法院就會判決離婚,符合下列條件,法院一般判決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哪些情況可以起訴離婚程序
以下情況可以起訴離婚程序: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什么情況下可以起訴離婚
我和老公頭一天剛領結婚證,第二天他就為些小事打了我,我現在要離婚,他不同意,請問這種情況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嗎,都需要準備些什么,要走那些程序,哪位高人幫我解答下,謝謝了 1、只要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2、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準予離婚
3、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向立案庭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
2、身份證或居住證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3、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一式兩份)
立案時如果結婚證已經遺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或復印原結婚登記的相關材料,并加蓋登記機關核對的公章。
4、戶口本復印件(一式兩份)
5、財產清單復印件(一式兩份)
離婚的主要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雙方自愿離婚的,雙方擬定協議,把財產等有關事宜協議清楚,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即可。一方不同意的,向法院書面申請,法院就會根椐實際情況,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判決的,你們剛結婚,馬上又要離婚,說明你們相互了解還不夠,感情基礎不牢固,如果你硬是鐵了心離婚,就按以上講的辦吧!不過結婚不兒戲,離婚同樣不是兒戲,要慎之又慎才行,夫妻呼架打人當然不對,但也要看當時的情況,動手的輕重,還要看他的認錯態度,還有這個人平時的整體情況,等等!你就自已掂量掂量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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