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后,老人沒有在確權證上,他還有權利指劃給其他子女嗎?
既然已經確權,那么,確權證上有明確的名字的,老人沒有的話,他是無權分配的。
在具體工作中,應根據農業部等6部門《關于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有關“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注銷登記”的政策規定,由農戶家庭成員共同協商,推舉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代表人,向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提出變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手續。家庭成員內部對推舉代表人意見不一致、存在糾紛的,待協商一致后再進行確權登記。
我想開一個父親的話,他有權利。其他自己去做什么事情都習慣了。
土地確權正只有父親和小孫女的名字沒有兒子名字老人不在了兒子還有繼承權嗎?
土地是國家所有,不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因此不能繼承。父親去世了,土地確權證只有孫女的名字了,所以該土地只能是孫女有權耕種。與兒子無關。
這種情況父親不在了,直接繼承人是孫女兒 。不可能直接是父親繼承 。
父親去世了房子就屬于小孫女就行了。小孫女也是兒子的孩子啊給兒子和給小孫女有什么兩樣呢。
根據我國繼承法 、直接繼承人應該有兒子的繼承權
土地確權戶主寫老人還是子女的好
土地確權戶主寫老人還是子女的好一般建議戶主是子女。
【土地確權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土地確權前如果戶主是老人,如果在老人自愿同意,并且能保障老人的權益的前提下,建議戶主是子女。這樣會避免日后的過戶、繼承等若干問題。
但是,如果老人有其他子女的,還要其它子女沒有異議,或者老人以贈與等形式通過公證來實現戶主的變更。
建議贈與形式主要是考慮老人的切身利益。因為,如果存在(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土地確權是什么?
從尊老的角度講,如果老人有自主能力,身體健康,且年紀也不是很高,建議寫老人的名字,這樣讓老人覺得他還是一家之主,當然如果老人不介意的就可以無視這條;
從辦事的角度講,交給子女,在處理相關的事情上能夠方便快捷的處理
土地確權沒寫兒子名字會不會有影響?
如果該兒童已被確定為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則需要添加。如果不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就沒有必要。不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從農村遷到了城市。如果你的兒子仍然是一個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他將產生影響。你可以到縣國土資源局要求換屆。
一。法律上承認你的土地所有權,并清楚地知道你有多少土地。由于歷史原因,大部分農村土地的面積和邊界都不是很清楚,因此出現了許多土地糾紛。在這個農村地區,經常看到兩塊地的權利人因為一塊地而發生爭吵,甚至發生暴力沖突,特別是家宅地區爭端。通過對土地權利的確認,厘清現有土地使用者與業主之間的權利關系。
同時,對土地的位置、大小、坐標等信息進行清晰標注。穿過右邊土地登記申請、地籍測量、審計、登記、發證土地證每塊土地的權屬最終通過土地登記手續確認。同時,土地一經確認,應當是相關主體的財產,允許其在市場上自由交易,而不是附屬于機構的財產。
二。土地權益得到保障,有征地拆遷的證據。在確認土地使用權之前,該村必須修建通道或道路。土地被強行征用,許多農民成為受害者。土地確權后,土地歸農民所有。如果政府要征用土地,必須先與我們的農民協商。補償的一小部分將得到補償,農民的土地權益將得到保障。確認權利后,將有確鑿的證據聲稱權利不會喪失,以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
就是有一定的影響,所以說最好應該把孩子的名字寫上去。
我覺得這個是有一點影響的到時候國家會進行土地征收的。
我覺得沒寫兒子的名字會有影響,因為現在一個人的地,如果在那個人死后土地是要重新交會國家的。
在將來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說一定要注意。
土地確權只有老人的名字,沒有孩子的名字怎么辦?
老人戶口沒同子女在一起,確權證上只有老人的名字,但上面寫的是六人,這樣對子女有沒有影響只有老人名字,沒有孩子的名字,將來老人去世,孩子不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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