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時候。財產分配不均,12年之后可以再提起上訴嗎?
離婚當時就應該把這事辦好,沒辦好在堅時就應該找,怎么12年后才想起找,這事是不不好辦了,這12年財產會有很大變化,再去分配是不太難了點,
離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后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后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對方若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離了婚之后如有一方對財產分割不滿可以上訴嗎?
可以上訴,但是一定要拿出充足的證據,否則也沒有什么意義。
當然可以上訴啊!離婚啦?財產。一方覺得分割不均。當然可以起訴,重判呢,如果法院覺得是公平的,就駁回你的起訴,如果不公平,還可以重判的。
可以的,可以向更高一級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證據充足,肯定可以得到公正處理的,放心吧。
當然可以上訴的,只要是法院判決的,自己對判決有異議,就可以向上一級法院得出上訴,這是你的權利。
父母分配財產不公怎么辦
一、父母分配財產不公怎么辦?
父母分配財產不公的情況下可以協商解決,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有權決定將財產分配情況,子女無權干涉父母對自己財產的處理權,因為法律給予每個人同等的權利去根據個人喜好分配自己的財產。老人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屬于自己所有的財產,他能自由分配的,只是屬于自己的財產,而不是兩個老人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
二、老人可以自由分配家產嗎?
老人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屬于自己所有的財產,請注意:他能自由分配的,只是屬于自己的財產,而不是兩個老人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
他自己所有的財產包括: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他的個人財產(他的個人財產包括他的婚前個人財產
婚后所得的明確為個人財產的部分)。
三、每個人得多少?老人可以自己決定嗎?法律上認可嗎?
屬于老人的個人財產的部分,完全可以自己決定,法律會認可。但是:屬于動產的,要交付想給予財產的子女;屬于房子或車輛等不動產或準不動產的,應在老人決定給予某子女或某幾個子女后,協助過戶到子女名下才能使產權轉移給所要給予的子女,如果只是寫下了將財產給某子女的協議、卻沒有交付或是過戶到該子女名下,老人在世時可以隨時反悔收回財產、不再贈與。
四、父母如何分配財產給子女更合理
1、提前規劃好自己的養老錢。有條件的可以做一份商業養老保險,每年可獲得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沒有購買保險的,也可在預留好自己的養老錢存在銀行,自己支配。自已規劃好自己的養老問題,不要子女負擔。
2、慎重分配自己的財產。知人知面不知心,有時候,自己的子女也未必能多知心,老人財產沒分配前,有的子女偽裝得很孝順,老人將大部甚至全部財產全部給他后,目的達成后,就對老人不聞不問了,這樣的例子太多了。雖說財產是老人自己的,如何分配也是老人的事情,與子女皆無關。這樣的老人自己提前處理了財產,既因財產轉移了,自己失去了對財產的掌控權,又因老人財產分配不公,讓其他子女不開心。老人一定要提防,千萬不要輕易如此處分財產,為自己老年生活埋下了禍根。
3、不處理財產也是一種最好的處理。如果老人生前對財產未作安排的,遺產死后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平等的繼承權,一般應當均等分配,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本來財產就也僅夠養老或略有盈余的,就無為而治,不要去處理自己的財產,除了自己養老開銷,有結余就作為遺產留給子女,按法定繼承分配,如果不足也可以向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4、提前訂立好規范的遺囑。遺囑具有定向傳承、定分止爭的效力。老人在自己意識清楚的時候,最好本人親筆手寫遺囑并簽名。將自己的財產列好財產清單,在遺囑中公平合理處分財產,對平時多盡了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適當多給,對平時不孝順的子女,可以少給或不給。條件許可的話,作份公證遺囑,或到專業的遺囑庫立一份規范的遺囑。自己不會寫字或不方便寫字,也可請人代寫,在危急狀態下口頭和錄音遺囑也是有效的,代書和口頭遺囑,要有二人一定要有二個無利害關系的人見證,否則代書和口頭遺囑不能生效。
需要明確的是父母的財產分配權力由父母決定,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與父母財產分配不構成直接關系,即不管財產分配的情況如何,子女都是需要贍養父母的。如果覺得父母的財產分配不公,可以協商解決,法律上并沒有規定分配比例多少,如果遇到其它情況還可以訴訟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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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渠道的網友兩會應當建議一下 家庭財產分配應該立法了:現在家產的分配都是父母一人決定,這是在現代社會最陰暗的角落之一。由于父母年齡大考慮問題不透徹 思想偏見導致家產的分配不公,造成子女間幾代人的矛盾和家庭內部的不和,在這個講人性的社會里大家知道孝敬父母作為兒女具有平等的職責義務,但是作為父母分配家產為何不讓子女享有平等的權利、還是父母說了算且無法可依呢?平時不孝敬的兄弟近期的甜言蜜語勝過了自己半輩子的辛勞孝敬!必定遠了香近了殃。我們同樣為生活為孝敬父母為照顧子女肩負著沉重的擔子,突然有一天父母分財產卻給你的很少,你心里是什么滋味,同是姊妹們一樣的甚至更多的付出孝敬卻沒有得到父母相等的回饋,自己也不富裕,你怎么給你的妻子孩子解釋,自己怎樣在家中直起腰來,這是現實,這種狀況也會出現在你的身邊。所以我們應當建議除非父母或者姊妹鄰居能證明兒女的不孝敬少給他甚至不給他家產,這一塊也需要陽光分配需要法規的合理公平公正來監督。
如果是你父母的財產,他們可以自由處分的,若是家庭共同財產可以要分家析產
從法律上來講,父母有權對自己的財產進行符合其個人意愿的分配,有權自主決定分配人員、分配份額及分配方式等各方面內容,無需公平分配。
子女只能接受。并且不能因分配不公而不承擔應盡的撫養義務。
父母分配財產不公的情況可以協商解決。子女無權干涉父母對自己財產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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