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過一次婚了沒有結婚證,現在又找一個算是重婚罪嗎?
不算重婚罪。只要你已經不和前一個同居,再結婚就不是重婚。
反正就不上場。
你結過一次婚了沒有結婚證,是沒有登記結婚,還是沒有保存結婚證。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就不屬于合法夫妻,現在如果又找一個不能算是重婚罪的。
如果已經登記結婚了,就屬于合法夫妻,是受法律保護的,你就不能再找其他女人結婚了。否則,會涉嫌重婚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沒有離婚,是不是只要不以不領結婚證,就不算重婚罪,和別人長期同居都不算重婚罪
你好
很可能算的。
只要是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就可以構成重婚了,如果你們同居所在地,一般人都以為你們是夫妻關系,那么很可能被認定的。即使不認定,也是違反道德的,男人要有責任有擔當,如果對前妻沒感情,可以選擇離婚,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于刑事處罰。對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女方嫁兩次沒有結婚證算重婚罪嗎?
算,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如果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屬于重婚犯罪。結婚相信每個人都看過,隨著時代發展,想要騙錢的手段也在不斷提高。有些女生在結婚以后還第二次結婚,為了拿彩禮不惜進行多次結婚。這種情況是在毀了自己,雖然沒有結婚證,但對外就是夫妻。一樣構成重婚罪。我們對待婚姻的時候,一定要做到忠誠,不能在結婚以后,還有其他非分之想,所以,婚外戀是被人所不齒的。我們應該對夫妻之間充滿信任的感情,即便聽到了某些風言風語,我們也應該盡量不去追究,而是大度接受。
在婚姻中要明白自己身上的責任,既然成為妻子丈夫就得對得起對方,不要老想著外面的好。婚姻中的男人女人,都是扮演者雙重角色,一個是社會角色,一個是家庭角色,所以,都不容易,必須對付出一些愛給對方。正確的愛情觀在這個社會是很有必要。我覺得這和家庭教育聯系也特別大,男孩子在各個方面都適當謙讓女孩子,那婚姻就會更加美滿。有時候還要把婚姻和愛情聯系起來。沒有愛情的婚姻不過是湊合過日子,遲早會散的。
目前我國離婚率在不斷上升,結婚率普遍下降,這說明了什么?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別老嫌棄對方,這不好那不好的,那你想要更好的自己得有那個實力呀,總眼高手低毀自己。在有其他想法的時候認清楚自己是誰的人。因為這個社會誘惑實在是太多了,能經得起考驗才能修成正果。婚姻肯定也不能離開孩子,這樣才能更加牢固。
在法律上的夫妻是指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后,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就是不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也就不會構成重婚罪。 這個是不構成的,但是會受到別人道德上的譴責。
不算。因為在我國結婚證才是結婚的主要標志和證明,沒有結婚證的話,那么重婚罪就不會成立。
是重婚罪,雖然沒有領取結婚證,已經接過兩次婚,并且已經有了婚禮的儀式,所以是重婚罪。
個人感覺算是的,因為結了兩次婚都沒有結婚證,這是屬于違法的,而且對自己的感情也是很不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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