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目前中國的離婚率是非常高。經常有新聞會報道家庭矛盾,從而產生的家庭暴力。這樣的行為給女性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雖然我們國家已經有了相關的法律規定,當然是這樣的事情,還是出現。因此在受到欺負的時候,一定要向家人尋求幫助并且進行報警。請求警察來對次主持公道。在面對這種人時,一定不能心慈手軟,就要用法律的武器對其進行制裁。
兩會正在召開,其中不少代表提出了關于離婚分割財產時候的有關提案,認為這些代表提出這樣的言論是非常正確的,也是非常及時。社會中有許多不遵守社會秩序,不遵守道德的人存在。正是因為他們的存在,破壞了家庭和睦,破壞了社會秩序,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會影響因子,在離婚的時候一定要對其采取措施,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可以選擇性的少分或者不分。
為什么會有這樣的現象發生?
在十幾年前,我們國家的離婚率并不是很高。夫妻之間的感情一般都很和睦,但是在近些年我國離婚率極增,并且家庭之間矛盾愈演愈烈。許多女性都遭到了家暴,并且受到了很嚴重的創傷。現在的生活壓力非常大,因此許多服務器幾乎只有在晚上和早上才可以見面,因此相處的時間很少就會產生很多矛盾,并且職場壓力大,導致人們的脾氣都很暴躁,在職場不能得到發泄,只能回家發泄。因此就會有許多家暴的人出現。我認為這樣的人是不理智的體現,是懦夫的體現。因此一定要對他們進行嚴懲。
遇到欺負時該如何處理?
一般來說,女性在家里受到欺負都會找自己的父母。我認為如果比較嚴重,欺負比較厲害,就一定要報警處理。因為我們國家現在有明確的規章制度,在女性遭到家暴時有明確的處理辦法。因此找警察是最好的方式。找家長只能給你安慰,并不能帶來任何實質性的幫助。而且一定要掌握證據,在已經過不下去要提出離婚的時候,要對其進行裁決。盡量保證自己的權益。
家庭之間應該和睦相處。
我認為如果這項建議成功的話,那么應該可以促進家庭之間和睦相處。因為很多施暴者憑借的就是雖然是我的不對,我實行了暴力,但是在分家產的時候都是對半分。并沒有什么財產上的損失,如果分割財產時少分或者不分,那就可以有效的遏制這樣的現象發生,讓家庭更加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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