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產繼承問題
關于房產繼承問題房子一直是姥爺名字(姥姥去世)我和我母親一直住在這,我母親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哥哥放棄房子繼承權,弟弟離婚,且現已去世了但有一個女兒,如果我母親要繼承這套房子都需要什么手續,而且最好不通過弟弟那邊的人,因為很多年從未有過聯系簡單點的就是直接讓你姥爺贈予你母親就可以了,雙方簽署房產贈予合同,之后就可以到房產局辦理過戶的相關手續了。
如果是繼承的話,那就麻煩點,你母親、你母親的哥哥和你母親弟弟的女兒都有繼承權的,放棄繼承的必須出具書面的聲明。所以不通過你母親弟弟的女兒是不可能的。
所以直接按照贈予這條線來走是目前你想要的最佳答案。
那不行的,因為你小舅舅的女兒有代位繼承權,要么她參與分配要么就放棄繼承權
關于房產繼承方面的問題。
我父親是離婚的,后來跟我后母結婚了,n最近我們家要買房子,上面寫的是我父親跟我后母的名字。我爸五十多歲,我繼母四十多歲,n問題來了!n假如我父親先死了,房子就是我繼母的嗎?n我兄弟倆有份嗎?n因為我繼母有兩個兒子,年齡跟我們差不多,我怕以后我爸先死了,我繼母的兩個兒子來跟我們掙房子,或者怕我繼母直接把房子給他的親兒子,怕萬一我繼母老糊涂了,把房子給她兒子了,怎么辦?我繼母離婚了,跟我父親有結婚證的n。就想知道我父親先死了,房子就我繼母一個人有支配權,還是我們也有份?房產證上是你父親和你繼母的名字,這房子就是他們的共有財產。如果房產證上沒有特別注明份額,就是共同共有。
一旦你父親先死,在共同共有中房產的二分之一就是他的遺產,在按分共有中登記在他名下的份額是他的遺產。
對于你父親的遺產,你父親的配偶(你繼母)和你父親的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你父親還有父母,他們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但你父親的繼子女,就是你繼母的子女無權繼承你父親的遺產。
如果你父親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按遺囑辦理;沒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按法定繼承辦理,他的遺產由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
你父親還沒死,別操房子的心,何況就這一套房子,哪里夠你們兄弟幾個分啊!你父親吃的鹽比你們吃的飯都多,如果不想日后沒人給他上墳,走之前肯定會安排好后事的!更何況你父親才50多歲,等你父親老了,你也40+了,現在就盯住你父親那點家業了?
你父親死后房子是你繼母的,房子是你父,繼母的共有財產,繼母死后你們四個共同繼承該房
你們也有份,第一繼承人是繼母,剩下的你們分。
關于房產繼承的問題
我奶奶在上海有套平房(奶奶爺爺都已經過世,沒有對這套房產留下醫囑),(我奶奶有4個兒子,我父親是大兒子)當初奶奶的房子很破很舊,其它3個兒子都不管奶奶,我們一直在外地生活,我父親就回上海花了5萬塊給奶奶重新把房子蓋了個小二層樓,現在呢,奶奶已經過世了,問題就出來了,這套房子應該怎么分配?(我的三叔生病也已經過世幾年了,還有他的老婆和兒子),請知道的告訴我一下該怎么分配,我們當初蓋房子的5萬元怎么辦?對于沒有遺囑的財產,只能是所有繼承人平分。你父親這一輩四個人,繼承權都是相等的。你三叔去世了,他的孩子可以代位繼承。至于那5萬元,可以讓大家共同承擔。
五萬元算贈送或多盡了贍養義務,涉及繼承算多盡贍養義務比較好,沒有遺囑就子女繼承,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多分,協商不成的話,就法院起訴
這個房子如果可以買的話就直接分錢,如果不可以賣可以對房子進行評估如果誰想要就出錢給另外兩個兄弟,如果沒人要就立個協議將房子放在哪里做祖屋,
1、辦理房產繼承權登記手續,需要經過房屋評估還有繼承公證,以及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只要領取了房地產權證的房屋,在房屋的權屬人死亡之后,合法繼承人就能申請辦理房屋繼承登記。
關于房產繼承問題~
我的父母有房子,后來以我的名義貸款買了一個房子,但是是我父母住,首付包括還貸都是父母,我分文不拿。現在我要結婚了,我跟父母打算簽一個協議,具體內容就是這處房產我沒有處置權,所有的買賣都與我無關,我只是提前繼承這個房產。請問,這種協議有沒有范本,具體怎么寫比較好。主要是我對象離過婚還有個孩子,我家想簽個協議這樣就是我婚前財產,哪怕以后他們不在了我繼承也是我私人財產。第一,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房屋產權是你,你簽這個協議有什么用?
第二,只要你婚后不把你妻子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這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財產。
第三,繼承的遺產如果有遺囑證明是只給夫妻一方的財產,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這本來就是父母的房產,與他人無關,與你無關,與其他人更是無關。
從繼承角度,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可用遺囑指定你個人繼承就行,排除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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