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曾經為對方付出的金錢,需要討要回來嗎?
我覺得是不太需要,這個都分手了,你還在意這一點金錢上的東西,會讓人覺得這個人太計較了吧,當初在一起的時候,對已百般好,送給你的東西,到分手了,還得全部還回來,如果你覺得這個付出的蠻多的,自己就要回來。自己根據情況而定啦,每一個人付出的東西不一樣,價值不同,要不要討回來,說不準啊,看你自己的意思。
先說明啊,自己是一個女孩子,我的一個好兄弟,他跟他女朋友分手的時候,是有要回一點東西,當初他們兩個人差點就要結婚了,兩個人見過雙方的父母,都對對方很滿意,男方的媽媽還把自己家的一直傳給兒媳婦的一個戒指送給了女方,但由于某些原因,就不說原因了,我的那個兄弟把那個戒指給女方要回來了,這個戒指要回來還是蠻有必要的,畢竟是家里面傳給兒媳婦的,自己表示認同。
如果是平常送的包包,口紅這種小東西小禮物,可以不用討回來,自己以前送的東西,自己再要回來,顯得自己很小氣,自己很愛計較,給對方感覺這點小玩意,自己分手了,還要把這些東西算得那么的清楚,分手了,給對方留一個好印象,可以不用要了。
能給對方買得起小玩意的,就不要在意這么一點金錢上的往來,直接大方的給對方,自己想要再買,如果是一些比較貴重,有意義,咱們就可以討回來。
因女方生活作風問題分手后可以要回借她的錢,禮物以及見她爸媽的煙酒嗎
我覺得不需要礙于面子,曾經在一起了大家都有付出,你這樣追回曾經為對方付出的金錢,那就顯得有些小肚雞腸的。
這個問題也需要看情況,如果是你們在交往中你給對方買禮物,吃飯等,這樣的就沒有必要再提起了,要不然會讓人感覺太沒質量了,可是如果對方與你交往本身就抱著欺騙性質的,強制性的讓你為她或家人付出大量金錢的就要另當別論了。
除非是對方欺騙你,你付出的金錢,或者是對方問你借的大額的金錢,如果你是指平時送的小禮物或者一起吃飯、玩的開銷,這個就把需要套回來了,當初是你自己愿意花的,就算分手也要有風度嘛!
分手了前男友還欠自己錢,應該怎么辦?
跟他鬧分手的時候我就氣他說還錢,還挺有骨氣的真還了。后來我轉回給他,我覺得二個人在一起互相用錢是應該的,沒有誰欠誰的。除非真的說接幾萬或者怎樣的那種應該。
自己就碰到了這樣的情況,我們兩個在一起時,他就從不關心我,唯一關心的是我的工資,總問我要錢,理由很多,主要是他工資不夠花。從幾百到幾千,最多的一次一個月跟我要了五千多,我要不給他就一直給我發信息打電話,有時候還會來公司找我,我覺得挺丟人的,就借給他了,可一次次的借,也從不說還,總感覺他是個無底洞,有次我問他一個月給他那么多了為什么還不夠用?他趾高氣揚的告訴我,錢都充到游戲里去了,說他現在的裝備有多牛什么的,我瞬間就無語了,我在這里省吃儉用,你在哪里玩的還挺嗨,實在受不了了,我提出了分手,他也沒說要還錢的事,我想了想,不要了,就當眼瞎喂了狗吧。
要是數目多我就管他要,再說了就算是親兄弟也應該明算帳 ,何況現在什么關系都沒了,這是屬于我的錢 ,憑什么白白給不值得的人。
我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是跟他說了一聲,看他的自覺性,結果他還真的挺有骨氣,當天下午就給我打過來了,所以說呢,欠債肯定是要還的,不還就跟他要啊。
我覺得先看他是什么情況,如果是不求上進的,那必須想辦法要回來,如果上進需要時間,給個時間限制還清,畢竟相愛過。
分手后借給前女友的錢,應該要回來嗎?
應該要回來。
從道理上說,不論金額大小,不管兩人是何種關系,凡是借的錢都應該歸還。男女戀愛期間,為了增進感情,相互之間進行財產贈與本是常情。不過,并非每對戀人都會順利結成連理,一旦分手,有人大度樂觀,有人錙銖必較,隨之而來的就是戀愛期間的財產糾紛。
每個人在戀愛時都是甜蜜的,相處中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和對方分享。可是分手后,一切又回到了現實,感情斷就斷了,唯一讓人困惑的是,戀愛時借出的錢,分手后要不要追回?
這個問題,相信很多情侶都遇到過。催著對方還錢,就好像真正變成了陌生人;對方不還,自己的心靈嚴重受挫,感覺自己當初瞎了眼,連曾經的感情都覺得白白付出了。短暫交往看臉面,長期交往看脾氣,一生交往看人品。時間,驗證了人心人情;金錢,見證了人性脆弱。
戀愛時借的錢,你可以不還;因為我們曾經相愛過,但不代表你不用還。別用愛情當做不還錢的理由。我可以不要,但你一定要記得還。
前女友應該懂得,這個世界最難得的就是誠信。因為你借的錢不還,很有可能因為這一件事影響到你的工作、生活,它就像衣服上的一個頑固的污點,永遠也洗不掉。
戀愛時借的錢,一定要還,這是對過去的告別,也是做人的根本。成熟的人談戀愛,需要的是一份原則和理性,只有這樣才能在分手后更加贏得對方對你最后的尊重,不枉相愛一場。
男女分手后,借的錢必須要還,這是身為一個人該有的體面。兩個人關系再好,也不能拿感情當做違背一切原則的理由。這是每個人做人的基礎,更是底氣,做到真正的兩不相欠。
如果有些婊女說借的錢應該送給女朋友,那純屬放屁,如果男朋友借你的錢,分手的時候你這樣說嗎,所以,現在有些婊女就是愛騙男人的錢
沒臉要,自己傻,怪不得別人。我給她紅包、給她買東西花三萬多,她沒有為我花過錢,分手后,我提都不提,丟人,自己智商低,怪不得別人,以后就知道該怎么做了,這是給自己上一堂生動的課,玩得起就玩,玩不起不玩,愛情,大爺我不玩了戒了,愛情,再見,愛情,滾開……
我感覺如果你對你前女友有感情的話,錢如果不多的話就不要去要了,因為那樣會讓你們兩個人更加的難堪。
應該要回來,因為既然說好了是借給她的話,她就有理由要還給你,何況你們現在還分手了,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了。
分手后,前男友欠我的錢,應該要回來嗎?
和我在一起時,他就總問我要錢,理由很多,主要是他工資不夠花。為了找我要幾百塊錢,他就沒完地給我發短信催我。因為我們是異地,我也懷疑過,但最后還是怕他有困難,都是有求必應,我自己的工資大部分都給了他。自己都很少買衣服的。rn就這樣找我要錢越來越多,幾千幾千的找我要,我真快崩潰了。最后分手的理由還不是因為錢,是因為他花心,先和我提的分手,從沒提過還錢,分手后還在qq上罵我傻。rnrn我現在只有他的qq和手機,他的朋友我幾乎都不認識,他問我要的錢,我應該要回來嗎?沒有借條,只有銀行匯款憑條,可以作為證據嗎?謝謝大家!不要要回來了
我一個朋友和你一樣的情況,男朋友總是借錢,然后也不還,我朋友日子過的艱苦卻把錢都給那個男人,后來他們分手了,我朋友和他約好,那個男的說把錢還給我朋友,誰知道兩個人見面了,那個男的居然要復合,所以這個錢就又不還了,但是其實這個男的是不想還錢而用的緩兵之計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你們會復合,只是用女人錢的男人是最沒出息的,給他就算了,自己也得個清高,讓他也內疚,再和他有瓜葛又有什么意思呢,而且感覺他也不是什么好人,萬一你去跟他要錢他耍無賴不給,那你不是更難過么。
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我覺得還是算了,以后再也別和他有聯系了
祝你找到自己的幸福
其實已經構成詐騙,如果金額很大,可以直接報警的,你留有匯款憑證應該有機會
我也和你一樣的經歷,我被他騙了十多萬塊錢,三年了也沒有要回來一分錢
我也是一樣一樣的經歷,三年省吃儉用零零散散借給他倆萬多,要錢他就復合,其實只是不想還錢甚至要去更多的錢,搭上錢還被欺騙了感情,悔不當初啊!現在直接玩消失,說是有一天會補償,會給……已經不相信了,再痛苦也要遠離,現在看清總比結婚后悔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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