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對方是不是也是2婚?對方要是1婚就要大肆操辦,都是2婚就低調些...
只要注意當地的風俗就行了,別的沒什么,就和正常結婚一樣
二婚一般只是雙方至親,小范圍一兩桌一次聚餐就完成了...
中國婚俗,多為一夫一妻制。舊時允許男子再娶,但禁忌婦女再嫁。所謂:“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男人再娶,一般是以無子嗣為由。如有子,則納妾亦遭人非議。《中國禮俗學納要》云:“有子納妾,人多非刺,謂非齊家之道。”然舊時往往仍有嫌其婦年老、貌丑而娶媵妾者。男子再娶,俗忌得新忘故,謂之“負心郎”。赫哲族男子忌娶被休棄(離婚)的女人,謂之“不找活人妻”。漢族亦有此俗,謂之“娶活頭妻”,人必恥笑之。維吾爾族,女子改嫁,必須要經過三個月零十天或六個月零十天的“待候期”。離婚時,如果男子說的是“塔拉克”,待候期為三個月零十天;如果男子說的是“烏其塔拉克”,待候期為六個月零十天。離婚時,女方如果懷了孕,就須等生下孩子四十天后才能改嫁。所生子女,仍歸原夫。
中國大多數民族忌娶寡婦。亡夫為寡。俗以為其夫之魂魄常隨歸身,有娶之者,必受其祟。《中華全國風俗志》云:“(廣東)寡婦俗稱孤矜,又稱鬼婆,人咸目為不祥人,以為其夫主之魂魄,常隨婦身,又娶之者,必受其祟,故輒棄置不顧,無人再娶。”又以為娶寡婦,到陰間將要與原夫爭奪其身。所以娶寡婦是民間一大忌諱。若男子喪妻續弦,則不忌寡婦,以為條件對等,命運相同也。漢族忌諱娶近親孀婦,恐有亂倫之嫌。苗族、門巴族、景頗族等許多民族中舊有“轉房制”,不避近親遺孀,常常是兄死,弟娶其嫂;弟死,兄娶其弟媳。門巴族同父母兄弟和從兄弟之間都可以轉房,但必須征得女方的同意,并在發喪后一二年才轉。不同輩份之間,禁忌不一。如:墨脫縣的門巴族嚴禁轉房,但錯那縣的門巴族可以轉房。赫哲族舊時也有轉房制婚俗,但限制不嚴,也可改嫁外人。據說還有忌嫁夫兄的禁制。景頗人以為通過轉房得到的妻子不能算正室,因為她與原夫正式結婚時祭過“家鬼”,跨過“草蓬”,將來死后還會去找原夫共居,所以作為一個男子,光娶轉房妻是不行的,還要娶一個正妻,否則,死后會過孤獨的生活。
寡婦改嫁,古稱“再醮”,意思是再舉行一次酒宴,并無禁止之意。歷史上寡婦改嫁的事例也很多,不論宮廷還是民間,都是允許寡婦改嫁的。據說隋文帝時,曾立禁,命九品以上妻妾不得再醮。事實上,官民皆不受此約制,直至五代北宋,猶是如此。只是程、朱理學之后,民間始有“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忌諱。“從一而終”,“好馬不吃回頭草,好女不嫁二夫男”、“好馬不鞴二鞍,烈女不嫁二男”的思想逐漸得到強化,遂以為寡婦改嫁為大逆不道。因而在寡婦改嫁時,便有許多禁忌,并在風俗慣習方面明顯地區別于正常的婚姻嫁娶。江西、河南一帶,俗恥再醮,有寡婦嫁,必走偏門、后門或從墻壁上鑿洞鉆出,不能走正門、大門。嫁時還要在夜晚,不能用鼓樂。假如被人看見,人們便以為是不祥之兆,有的還要唾罵幾聲,以為破解。鄂倫春人的習俗,寡婦如有兒子,一般不能改嫁。如要再嫁,須把兒子養大才行。如娘家愿讓寡婦改嫁,原夫家不同意,娘家就要“搶婚”。只要搶出“仙人柱”,男家就無權強留女方了。朝鮮族也忌寡婦再嫁,認為改嫁不貞節。改嫁者往往受到歧視。山東漢族娶再醮婦儀式極簡,無鼓吹,不親迎。迎親用車不用轎,俗稱“拉后婚”。臺灣俗間寡婦改嫁,也忌像初婚那樣從娘家坐轎,必須徒步走到半路上再坐轎。有的寡婦還要在上轎的地方,丟下一件自己平日所穿的衣服,然后才敢放心上轎。如果不這樣做,前夫的靈魂就會跟隨寡婦來到新夫家中,是不祥之兆。寡婦先走段路的用意就是讓前夫的靈魂發生錯覺,誤認為他的妻子是到某地辦事去。當她在途中上了花轎后,前夫的靈魂再想要跟去也就無法找到她了。丟下舊衣,也是為讓前夫的靈魂不能再認出自己。桂中一帶的壯族,把蜜月里死了男人的,稱為“傘下寡”,生兒育女后死了男人的,稱為“鴛鴦寡”;男人不是因病而死的,稱為“斷橋寡”。由于情況不同,各種寡婦改嫁的習俗也就不同。“傘下寡”改嫁,出門忌梳妝打扮。半夜里一個人從后門悄悄走出。半道上,還要有人朝她走來的方向打槍,吆喝:“不準他跟來,打死他,打死他!”意為趕跑原夫的靈魂。然后,像押解犯人一樣,把她押送進新夫家門。“鴛鴦寡”改嫁,先要半夜三更來到深山野林的小草棚中,躲避原夫七七四十九天,然后才能去新夫家生活。“斷橋寡”再嫁,要先到野外呆三個晚上,每晚都要摟抱大樹多次,意思是讓她“克樹”,不再“克人”。被“斷橋寡”摟抱過的大樹,人們忌砍伐使用。河南沁陽一帶,舊時漢族娶孀婦,都在傍晚或夜間。孀婦坐的是沒頂轎,周圍沒有圍布。還有的坐大椅或反坐方桌。上轎(椅、桌)均在村外的十字路口。不用鼓樂,不放鞭炮。下轎(椅、桌)時,雙手端一斗糧食,轉椿樹,或者轉碾道、轉磨道。用這種辦法使前夫的靈魂不再跟來搗亂。寡婦改嫁后,禁忌再到原夫家去。俗諺云:“寡婦回房,家敗人亡。”赫哲族寡婦改嫁不受歧視。只要給前夫撂過檔子、脫了孝服,就可改嫁。喜車喜船,不扎彩棚,儀式簡略。到男家去的途中如遇著大樹,要抱住停上一會兒。說是可以免除災難,過好日子,不“妨”丈夫,過好后半生。寡婦出嫁后,忌諱再回到前夫家去。錫伯族寡婦要為親夫守孝三年,三年之內禁忌改嫁。
再婚在我國經歷了先秦(現象普遍存在,儒家思想中禁止再婚)、秦漢(行為依然存在,但是限制思想進一步系統化)、魏晉南北朝(法規沿襲前朝,言論有所放寬)、隋唐(再次放松)、宋代(法律條文的固定少動和禮教思想漸趨嚴酷下社會風氣的改變)、明代(較唐代更為寬松)、清代(婦女改嫁要受到強大的宗族阻力,法規也有刑法的規定)至國民時期(廢止了關于妻子再婚必須服完夫喪的規定)的發展。
穿粉色的婚紗,不可以穿白色婚紗
因為古代的人特別注重吉利,而寡婦一直都被古人視作是不吉利的,因而娶了寡婦的男人才會被看不起。古代的人經常求神拜佛就是想要能夠獲得好運,而寡婦之所以被叫做寡婦就是因為該女子死了丈夫,而這在古代是很不吉利的一件事。但是如果是妻子死了,男子受到的影響比女子要小得多,這大概是因為古代女子的地位普遍非常的低下。男子選妻一般都會選擇那些家世清白,并未婚配的女子。
如果一個男子娶了一個寡婦,會被鄰居指指點點,認為這個男子沒有本事。古代的家族一般都非常在意自己家的名聲,所以如果不是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每家每戶的男丁都希望自己娶到的妻子是一個身世清白、落落大方的女子,有沒有感情都還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門當戶對,女子一定要是清白的。若是一個男子找了一個寡婦當妻子,就會被人說成是沒有能力,連找一個妻子的本事都沒有。
另外,在古代,嫁出去的女子潑出去的水,二婚的女子對于很多男子而言就好像是破布一般,沒有任何價值。女子最幸運的事情就是能夠遇到一個自己喜歡的男子,對方最好家境好,還能夠活得很長,這樣女子才算是幸福的。畢竟在很多女子的眼中,自己的丈夫就是自己的天,如果丈夫沒了,家就沒了。而女子的娘家對于這類沒了丈夫的女子也很是嫌棄。可以說這樣的女子走到哪里都是不討人喜歡的。
每個男子都想要找一個年輕漂亮,家世好的女子當妻子。很少有男子會娶一個寡婦回家,因為這樣男子的父母雙親會說男子不孝,因為女子的身份,可能也不會接受女子進自己的家門。
1:忌吃喜餅
喜餅是喜氣的象征,分發喜餅的習俗意在分享新婚的喜悅,并將婚訊藉由喜餅傳達給每一位親友。在過大禮時,男方送來的喜餅新娘切記不可吃,因為這樣就象征把自己的喜氣吃了,是應該注意忌諱的。
2:忌二次上香
很多傳統家庭在嫁女之時都會在祖先或神靈供桌前告祭上香,女方除了要供奉禮餅,還要注意上香時,盡量不要將香頭插歪,假如歪了,也不要將香拔出、再插一次,因為二次上香有再婚的意思,對于初婚的新人來說是不吉利的。
3:忌準新郎獨睡婚床
新被、新枕、新床品……裝扮得無懈可擊的婚床,要安放至新婚夜前夕。在此過程中,切忌準新郎一個人獨睡新床,因為這樣有婚后孤獨的寓意,非常不吉利。如果新郎實在沒有其他地方可以休息,可找一位大生肖及未成年的男童陪睡,如生肖龍者即可。
認為寡婦再嫁,將來入陰間地獄,將有兩個男人來爭分其身。晉代干寶《搜神記》記載了兩個男人分抱以婦女尸體之事。
再嫁的惡果便是兩個男人分抱她的尸體,而公論卻是把尸體還給第一個丈夫。“名不正言不順”嘛,再次改嫁的懲罰即為如此。
眾所周知,中國有五千多年的歷史。在這悠久的歷史長河中,廣大勞動人民創造了很多的俗語。這些俗語通常都是他們日常生活經驗的總結,具有一定的實用性。比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或“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等。而在婚姻上,古人也有很多俗語留下來。其中之一便是這句:“寧娶寡婦,不娶生妻”。寡婦,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那生妻又是什么樣的女子呢?小編今天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生妻”一詞,最早出自西漢李陵的《答蘇武書》。李陵是飛將軍李廣的長孫,自幼擅長騎射,長大后憑借祖先的蒙蔭,先后被授予侍中、建章宮監等職。天漢二年,李陵跟隨貳師將軍李廣利出征匈奴,率領五千步兵與八萬匈奴兵大戰于浚稽山。后來他終因寡不敵眾,投降了匈奴。為此,漢武帝滅了他三族,為他說話的太史公司馬遷也被處以腐刑。
李陵看漢武帝如此心狠手辣,便索性娶了匈奴公主為妻,被匈奴封為右校王,管理堅昆地區。后來漢使蘇武被匈奴扣押,匈奴單于軟硬兼施都沒能讓蘇武認慫。為了讓這老頭屈服,匈奴單于便讓同為漢人的李陵去勸蘇武。李陵在勸蘇武的過程中,便說了下面這番話:“且足下昔以單車之使,適萬乘之虜,遭時不遇,至于伏劍不顧;流離辛苦,幾死朔北之野;丁年奉使,皓首而歸;老母終堂,生妻去帷。此天下所希聞,古今所未有也。”
這里的“生妻”是首次出現在歷史文獻中。而“老母終堂,生妻去帷”的意思,就是指老母親死去,年輕的妻子改嫁。“生妻”也就是年輕妻子的意思。后來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便漸漸用“生妻”來指代那些丈夫尚在而離婚的女子。那為何古人會留下“寧娶寡婦,不娶生妻”的俗語呢?
主要是因為古代男女離婚,女子通常是被夫家休掉的。而丈夫休掉妻子也沒有那么簡單,妻子必須違反“七出”中的一條,才可以被休掉。據《大戴禮記·本命》記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除了無子外,觸犯其中任何一條,都表明該女子的品行不好。
而與生妻相比,寡婦死丈夫是被動的。如果可以,她們也不愿讓丈夫死去。她們守寡,與品行基本沒有關系。而且一些寡婦因為潔身自好,所以更被鄉親父老所敬佩。因此,人們才說“寧娶寡婦,不娶生妻”。當然,這只是封建時代的產物,在這個婚姻自由的年代,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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