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實現男女平等。比起舊時代,我們不再強制女性裹腳,不再要求女性三從四德。我們擁有一夫一妻制,無論男方女方都有權利要求離婚。看起來,我們的社會真的進步很多。如果你真的認為現代的平等已經接近完美了,那么請看下去。
2017年《世界性別差距報告》顯示,中國的總性別平等指數排名延續自2008年以來的下降趨勢,跌至總100名(共有144個國家參與排名)。
我們中國的性別平等指數排名,每年都在降低。我們的平等,不但沒有實現,而且不平等的事還在不斷發生。前段時間,李小璐,白百合出軌事件炒的很熱,我關注了評論區。
我發現,不同于男星出軌,女星出軌更能激起社會輿論的抨擊和譴責。不僅如此,女星出軌新聞持續的周期也比男星長。比如,李小璐事件持續了兩周時間。而某男星出軌的新聞則只有一周多的時間。
原因在于,我們從思想上就認為男強女弱,女人不該穿著短裙逛街,女人結婚后不該工作,女人不該違背男人的做法。女人出軌比男人出軌更可惡。社會賦予女性的“不該”比“該”要多的多。思想影響行動。
寫下這篇文章,只是希望看到它的人能夠想一想。我們是否該做些什么,是否該糾正一下心中的偏見。還有就是,不平等現象的產生不僅僅意味著男性的不尊重,女性的一味忍讓,一味退縮也是主要原因。
我想對所有女孩,母親,妻子說,溝通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請對不尊重你的人說“不”。我想對所有男孩,父親,丈夫說,尊重女性是作為一個優秀男人的基本素質。
這支視頻告訴我們,女性離與站在同一條男性平等的“起跑線”上,還有多遠的距離?我們真的實現男女平等了嗎?“只要女性仍然落后與男性,哪怕只是一步,都不能說是實現了男女平等。”
現在這個社會并沒有真的男女平等。
其實很多時候,大部分人都會在思辨、理解能力上有所欠缺,在接受某些內容時不會思考,只會歸納。所以喊口號的時候,為了照顧這些人,總要在正確性和傳播能力中取舍。說起男女平等,這些人就會在大腦中換成“婦女權益”的內容,因為他們接受的關于男女平等的例子都是保障婦女權益。
但是為了傳播“男女平等”這一概念卻忽視其正確性往往會變得竭澤而漁,現在男女平等這個概念已經被腐化得沒邊了,這就導致在未來,男女平等作為基本國策來調節性別地位的作用就沒有了。很多問題現在還沒有暴露出來,但是我估計即使暴露也沒人在乎。
比如說男性內心的壓抑,如果你打開微信的附近的人,就會發現其中男女比例的差距,即使這個比例,還是因為女性賬號里有不少微商才達到的。再比如傳統觀念,傳統觀念中對女人的要求現在已經沒人在乎了,但是比如“男孩子應該吃苦”這種思想在90后人群中還根深蒂固。
詳細地說,還有一些父親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也會存在性別上的偏愛,對女兒的教育完全就是無底線的寵溺,90后的很多女人就是這樣長大的,現在的田園女權就是結出的惡果。說完女人說男人,同樣由于教育原因,很多男人認為女人是追來的,只要跪舔程度足夠高,女人就是自己的。什么男女平等,他們毫不在乎,只要能增加一丁點交配的機會,他們什么都能做出來。
所以,其實社會并沒有男女平等,在城市中女性的地位會更高,在農村里男性的地位會更高,而且沒有向平等發展的趨勢,甚至沒有監測控制這一指標的有效機制。那是否堪憂訥?我覺得不堪憂,因為對男女平等不打算付出任何努力的人不配享受男女平等。
社會倡導的男女平等,真的存在嗎
現代社會男女競爭是平等的。
一、這項權利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現歧視女性的行為可以直接向當地人事、勞動或婦聯投訴。
二、相關相關法規——對于男女就業、競爭問題國家專門設立了有關法律保護女性與男性享有平等的權利: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第48條第1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2、《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保護婦女在社會生產勞動中得到平等的、合理合法的權利:
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這里強調的是婦女有與男子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規定:“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3、《勞動法》有關婦女平等就業權利的規定:
第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第十三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女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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