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壽保險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去世,配偶子女健在,屬于父母的那份繼承權會交給誰,會交給投保人兄弟姐
平安人壽保險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去世,配偶子女健在,屬于父母的那份繼承權會交給誰,會交給投保人兄弟姐妹么這是個法律問題,繼承法的問題。
應該詢問法律從業者。
所以,強烈建議客戶投保,都選擇指定受益人,而不是法定,避免身后保險理賠的尷尬和麻煩。
遺產繼承問題,第一順序中,配偶、父母均已亡故,只有子女,那第二順序繼承人可以參加繼承嗎?
民法典規定,(二)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rn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rn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n(三)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n請問:第一順序中,配偶、父母均已亡故,只有子女,那第二順序繼承人可以參加繼承嗎?1、繼承方式:財產繼承可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
所謂法定繼承是指繼承人不是依照被繼承人的遺囑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繼承遺產的方式。
遺囑繼承是指繼承人依照被繼承人的遺囑繼承遺產的繼承方式。
2、法定繼承人的范圍:
我國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是指法律直接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參加繼承的先后次序。
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適用法定繼承時,法定繼承人并不是同時都參加繼承,而是按照法律規定,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時,第二順序繼承人方能繼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不可以,除非第一順位繼承人放棄繼承,第二順位繼承人才能有機會繼承。
遺產繼承中如果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均己亡故,只有子女,而子女剛是合法繼承人。除非子女也去世,可以考慮代位繼承。
不可以,第一順位繼承人死絕之前,第二順位繼承人都沒有權利參加繼承。
只有一種情況,第一順位繼承人是被繼承人子女的,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則他的子女可以享受代位繼承權。
至于其他兄弟姐妹,一毛錢都分不到
可以,叫代位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繼承權中第一順序繼承中如果父母已經過世,需要出示什么證明嗎?是不是就應由配偶和子女享有繼承權呢
如果是動產的話,不需要出證明,直接由配偶及子女繼承即可。
這種情況在法律上稱為代位繼承。由繼承人的子女代位繼承,但繼承人的原配偶不享有代位繼承權。一般不需要出具證明,但如果其他繼承人反對的,需要戶口、證人證言等證明。
繼承法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如果是不動產繼承要先公證,已經去世的繼承人要派出所出具父母的死亡證明
這樣才能由配偶、子女享有繼承權
證明身份關系和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
配偶死后,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但第一順序繼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具體又是如何分配呢?
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對于分配方案,繼承法有明確規定。
繼承法: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據繼承法: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這是法定繼承的情況,如果有遺囑的話,就要按遺囑了!遺囑繼承是優于法定繼承的!
三者都是
第一順位繼承人
。
《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
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
第二順序繼承人
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
婚生子女
、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
繼父母
。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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