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協議離婚是指雙方達成離婚合意后,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方式。辦理協議離婚時,雙方當事人應攜帶如下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應當載明雙方系自愿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問題均已協商一致。
訴訟離婚是婚姻中的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方式。一方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
1、民事訴訟狀兩份;
2、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以及復印件;
4、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
5、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此外,原告還應當向法院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包括,婚姻關系現狀、離婚原因以及雙方經濟狀況等。
離婚主要分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形式,材料大致分為身份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中需要有離婚子女撫養、婚姻財產分割等內容。
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不同的離婚方式需要準備不同的材料,協議離婚,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個人證件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登記申請,最好提前準備好離婚協議書;離婚訴訟,需要準備離婚起訴書、身份證、結婚證等。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后6個月之后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因為離婚訴訟涉及財產及子女,對專業要求很高,最好你能找一個專業律師幫你,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1,是否能贏官司,要看你的請求是否有事實及法律依據。
2,律師費按照案件不同,費用要看你與律師約定好一審及二審的收費標準,有的律師是全包的,有的律師是按階段收費的不同,有的是你勝訴后再支付律師費。同時要按照司法廳的律師收費辦法收費。
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審律師費3000元左右。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你可以與律師確定。
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標準:
若無財產糾紛,法院會收300左右訴訟費。
若有財產,超過20萬以上的財產部分按0。5%收取。
訴訟費可以由敗訴方支付或最后由雙方協商確定。
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我如果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我不確定現在我們應該回到哪里去辦離婚,現在的材料有雙方的身份證,江蘇共同的戶口本,我擁有的一本結婚證,雙方簽字的離婚協議,我們應該回湖北領結婚證的民政局辦離婚,還是回江蘇現在戶口所在地辦離婚?我希望把離婚的過程弄清楚,更簡潔不同的離婚方式需要準備不同的材料,協議離婚,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個人證件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登記申請,最好提前準備好離婚協議書;離婚訴訟,需要準備離婚起訴書、身份證、結婚證等。
離婚登記提交證件材料
l、本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結婚證
3、雙事離婚協議書
4、雙事各提交2張2寸單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擴展資料:
涉外協議離婚程序手續
一、辦理機構
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處。
二、辦理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離婚;
2、雙方當事人必須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原結婚登記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4、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登記機構辦理。
三、辦理協議離婚時應攜帶的材料
(一)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 婚協議書》。
(三)華僑、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說明:
1、您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辦完離婚登記后,您需要提交注銷后的《結婚證》復印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離婚手續
離婚要準備什么材料
我想和我老婆離婚,從結婚到現在6年了有兩個小孩一個6歲,一個還不到2個月,因為感情不和從結婚起就沒停止過爭吵,她和我家人不合,我媽媽住院動手術不肯出錢,我爸爸生病住院也不肯出,媽媽住動手術院期間,不讓我在醫院陪護要我回家照顧她,如果我要上訴離婚要準備什么材料不同的離婚方式需要準備不同的材料,協議離婚,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個人證件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登記申請,最好提前準備好離婚協議書;離婚訴訟,需要準備離婚起訴書、身份證、結婚證等。
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
1、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孩子狀況。提供孩子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孩子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夫妻雙方經濟狀況。夫妻雙方收入、存款、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呢?
離婚主要分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形式,材料大致分為身份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中需要有離婚子女撫養、婚姻財產分割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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