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婚姻無效
結婚后2個多月發現老公有精神分裂癥,并有家族病史,以上都有證據,但因婚前其故意隱瞞,所以無婚前有病的證據,請問這種情況我能申請婚姻無效嗎? 主要是沒有婚前犯病證據,申請無效的把握有多大呢?希望專家能幫幫我,我實在受不了這種折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明確規定了婚姻無效的四種情形即重婚的、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齡的,而法律對何為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未作明確的規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明確規定了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可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根據上述兩文件的規定,你完全沒有證據顯示他婚前就有不應當的疾病,所以不宜申請婚姻無效,而應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起訴確認婚姻無效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請問申請婚姻無效需要什么手續
我老婆結婚后三天后我發現有神經病請問我想辦理無效婚姻需要什么手續,可以辦理嗎無效婚姻的法定程序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七條的有關規定,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當由婚姻當事人或者與患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向人民法院申請。
2.無效婚姻判決的法律效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的案件,對婚姻的效力不適用調解,有關婚姻無效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上訴。但是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當事人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判決不服,可以上訴。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具體條件。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的有關規定,下列婚姻屬于無效婚姻:1.重婚的;2、雙方系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3.婚前患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齡的。根據這一規定,我認為你的婚姻是否屬于無效婚姻,關鍵要看她的疾病是否屬于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 新《婚姻法》第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母嬰保健法》第8條規定,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及有關精神病的檢查。可見,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這三種疾病。該法第38條對這三種疾病的范圍作了限定:
指定傳染病,是指《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母嬰保健法》第9條規定: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
嚴重遺傳性疾病,是指由于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母嬰保健法》第10條規定:此類患者在雙方同意下,采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扎手術后不生育的,可以結婚。
有關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因此,如果你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的話,你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個人觀點,供你參考:如果她病癥較輕,經咨詢醫生可以治愈的話,就想辦法給她治愈吧,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啊.
三代結婚父親不給戶口本怎么辦理離婚
申請婚姻無效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婚姻無效需要哪些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需準備的材料因婚姻無效的原因有所不同。(一)以重婚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為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于重婚的證據等等。(二)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等。(三)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后難以治愈的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后難以治愈的相關材料。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確實屬于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并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賬戶、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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