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外公去世后房產問題
大律師你好,我是上次問你外公去世后房產問題的那個人,問題是這樣的rnrn在我外公去世的時候有房產留下來,上面寫了名字是外婆的名字,后來外婆把房子賣給別人了,房產證也給他的,現在房子要拆遷了,但是房地產那邊說必須要經過子女簽字才可以,理由是外婆年紀大,必須子女同意,問題是外婆麥房子的時候子女不知道這事情,現在知道就不想賣,現在子女的想法是讓買家付跟現在房價一樣的價格給他們,這房子就給他門算了,但是對面不同,所以打算走法律程序,您看新網大么,對了,房子還未過戶rnrn以下是你的回答和我的追問!rnrn這個房子應當你外公外婆的共同財產,你外婆有權利處理屬于自己的一半房產。rn另一半是你外公的房產,應當由你外公的繼承人繼承。rn你外公的繼承人包括:外婆、你母親及他們子女。這樣你外婆沒有權利處理全部房子,處罰你外婆的子女全部同意。rn追問rn2015-04-24 17:01rn也就是說外婆簽字是無效的么? 因為外婆賣房子的時候子女不知情,所以現在想要回來走法律可以么rnrn回答rn2015-04-24 17:08rn你外婆不能處理全部房產,沒有她子女同意就不會辦手續的。rnrn追問rn2015-04-24 17:27rn大律師,在咨詢下,那如果要求把房子要回來,在法律上行得通么,子女沒有一個是同意賣房的rnrn回答rn2015-04-24 17:29rn可以你的外婆簽訂合同無效為名,把房子要回來,把收取的錢退回去。rnrnrn然后有一個我忘問了,房產證上明確寫著我外婆的名字的,這樣的話外婆的簽字還有效的麼,但是房子還沒過戶從理論上說,房產證寫就是你外婆一個人的名字,房產還是你外公和你外婆的夫妻共同財產,你外公去世后,你外公的一半財產,應當由你外婆和他們的子女共同繼承。所以你外婆一個月簽字也不能過戶。
問: 100 事情是這樣的,我外公外婆去世了留下一套老房子,現在這套房子要舅舅姨媽還有我媽媽三人
問: 100 事情是這樣的,我外公外婆去世了留下一套老房子,現在這套房子要舅舅姨媽還有我媽媽三人平分,其實這套房子也分不到多少錢,如果要平分就要等房子賣出去,現在我家急著用錢,我又沒有工作,所以我媽媽就叫舅舅姨媽一人拿五萬再加舅舅給我在他們單位安排一份正式工的工作這事就鳥了,舅舅姨媽也同意了,但是叫我們寫一份證明,證明以后不管房子賣多少錢都不管我們家的事和收了舅舅姨媽一人五萬和工作的證明,請懂寫文書的朋友幫我寫一下這個證明。謝謝大家了這個很簡單的。你就把他們的要求寫上即可,然后簽字再一起去做公證。或者你們直接去公證處,那里的工作人員也會幫你們的
這東西只有自己寫。
外婆去世后房產分配問題
外公外婆共有一套房產,他們僅有1女,房產證上是外公名字,外公09年去世,我的母親10年去世,外婆及我的父親健在,請問,外婆去世后房產是不是全歸孫女所有。如果你的父親對外公外婆沒有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話,外公去世后,外婆和母親各擁有50%,母親去世后她的50%平均分為3份,外婆,父親,你各1份,所以目前外婆擁有房子的2/3,你和父親各擁有1/6,將來外婆去世后,你擁有房子的5/6,父親擁有1/6。
如果你父親贍養了你外婆,你外婆去世后,房產繼承的最終分配份額為,你父親23/24,你1/24。
依據:繼承法第十條和婚姻法第十七條。
這個比較復雜
一,你外公在時,房屋由你外公及外婆共有,每人的份額為房屋的1/2,1/2。
二、外公去世后,外公的那一部分作為遺產,由你外婆及你母親繼承,即外婆1/4,母親1/4,
這時,你的外婆3/4,母親1/4.
三、母親去世時,母親的1/4中的一半為夫妻共同財產,有你父親所有,剩余一半作為遺產,由你外婆,你父親,及你繼承,
四,在你外婆去世后,你外婆的部分作為遺產,有你母親繼承,如果你父親贍養你外婆的話,則你父親同樣享有繼承權。
五,所以這樣的話,外婆去世后,房子不是全歸孫女所有,孫女的父親還有一部分。
六,未見全部資料,以上=僅是簡單計算,僅供參考。
不是,你外公外婆共有一套房產,你外公去世時,你母親可以取得你外公的部分遺產,包括房產的一部分。所以,房產不全歸孫女所有。
在你外公外婆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情況下,按照國家繼承法第一繼承序列,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這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遺產!現在倆老的都已故去,不存在配偶繼承了。他們倆的父母都不在世了就是歸他們的子女分配遺產。你說他們唯一的女兒也先于去世,那么繼承法規定,那位外孫女可以作為其母親的代位繼承人行使繼承權!如果這位外孫女沒有其他兄弟姊妹,這房子就是這位外孫女一人繼承!
歸你父親所有
我外公,外婆,媽媽已經去世,外公留下一套房子家里還有兩個舅舅,小舅因中過風現在無勞動能力,靠領低保
我外公,外婆,媽媽已經去世,外公留下一套房子家里還有兩個舅舅,小舅因中過風現在無勞動能力,靠領低保生活,大舅已經退休,外公在世時說把房子留給小舅養老,可是現在大舅在沒和我們商量的情況下把房子賣了47萬,現在讓我爸過去簽字辦房子轉讓手續。請問大舅這樣做合法嗎?如果你外公只是在世時口頭上說的那就沒辦法了,如果有遺囑(我指的是文字性的)那么你們可以起訴!
為何讓你父親簽字,你父親代表什么絕色!可以不簽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繼承法的規定:財產繼承人必須是直系親屬,在財產擁有人沒有書面遺囑和口頭遺囑(一個以上的旁人非親屬作證方可)你媽已經……!所以你媽媽沒有繼承權,你就更加不用說了,你外公外婆說把房子留給小舅養老,必須有一個或者三個旁人作證,方可上訴到法院,可以要回47萬,
不合法也不合理
有否遺書,如有的話那他就算不合法了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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