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出現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糾紛怎么辦
我姐與她前夫2012.12協議離婚,當時對已知財產進行了分割,雙方無異議,并且離婚協議書上有一條寫明:“離婚后,婚姻存續期間出現的債務權利和義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可是我姐今天(2014.10.30)收到了一張法院傳票,原因是有一個我姐根本沒聽說的人去法院起訴我姐,說其前夫于2012.7月向其借款2萬,借款兩個月,應該到2012.9月歸還,但是至今未還,因為這是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所以要我姐償還這2萬元另加利息3千。現在我們感覺很詫異,一是這筆錢2012.9月就要還的,離婚前就應該解決掉這件事情了,沒解決離婚的時候也應該作為共同財產來分割,直到今天才知道有這么一件事情;二是借條上寫明的借款原因是因為生活生產需要而借錢,但是當時我姐自己做小本生意,生活無憂,不需要借錢來維持生產生活,并且其前夫整個婚姻期間基本就沒有為家庭拿出過什么錢。現在我姐懷疑這是欺詐,因為她前夫就是個混混,并且好賭,很可能沒錢了就伙同別人做個假借條來訛我姐點錢,雖然借條的下端寫的借款日期是2012.07.01,但是誰又能保證這個借條不是他昨晚伙同別人寫的呢?請問各位達人,這種情況該怎么處理?rn請詳細客觀描述糾紛內容,以及可能涉及到的財產類別和金額,以便律師更好的幫助您你好,你姐的前夫對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雙方有借款的合意負有舉證責任。這類案件建議你向當地律師事務所當面咨詢。
離婚后前夫的債務需要我來承擔嗎?
一、離婚后前夫的個人債務由誰來承擔?
(一)若該筆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則該債務在離婚后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法院在審理中可只列該個人為被告,判決其承擔償還。
這種情況應符合以下條件:
1、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獨自所負,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沒有與其一同前往借債;
2、借到的款項或所負的債務,都由其個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為目的,而沒有用于家庭的有關開支。如將該款用于贈與,或請其朋友吃喝玩樂,或用于賭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款系個人獨自所借(如個人出具借據等)及用于其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系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負舉證責任,證明用于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負舉證責任。
(二)若該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則該債務的承擔應根據夫妻離婚的方式和對債務的約定或規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
1、約定共同承擔
對協議離婚時約定債務均由雙方共同負擔,或對共同債務的負擔未作明確約定,則該債務應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負擔。審理中應列二人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執行中既可對二被告執行,也可對其中一個被告執行。該被告償還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另一被告承擔相應的債務份額。
2、協議分擔
如協議離婚及法院調解離婚中對債務的承擔作了分擔,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負責其中的一筆或幾筆債務的,則該債務應由約定償還人予以歸還,但原配偶方對此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審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為共同被告,也可列約定償還人為被告,其原配偶為第三人,判令約定償還人償還債務,由其原配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按上述方法處理僅限于下列二種情況:一是離婚形式必須是協議離婚或法院調解離婚,法院判決離婚除外;二是對某一共同債務由誰償還作了明確約定。這是因為:
(1)共同債務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經債權人同意或法律規定,不能將共同債務改變為個人債務。雖然原夫妻二人離婚時經協商對債務承擔作了約定,體現了雙方的真實意志,但不能因此改變該債務的性質;
(2)應體現對債權人利益的一種充分保護。目前有些離婚案件當事人有意或無意地規避法律、逃避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在離婚時,將共同財產全部歸一方,而將絕大部分甚至全部債務由另一方承擔,造成債權人的合法債權無法按時、全部收回。這種情況不利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
(3)經自行協商約定共同債務的承擔方式對債權人而言是一種內部約定,除非債權人同意,否則不能發生債權債務的轉移。
3、法院對離婚案件共同債務的分擔作了判決處理的,應以判決意見來確定共同債務由誰來償還,即可由原夫妻中的一人來承擔債務
在婚內除非是用于夫妻雙方或者是子女共同生活的債務才被稱為共同債務,需要由夫妻雙方來進行償還。但是如果是丈夫婚內進行借出的個人債務,那么就由丈夫個人來進行清償。如果債權方將前妻告上法院的話,前期方可以向法院出示證據,證明自己不需要對該項債務進行負責。
離婚以后的前夫的債務,你不需要承擔。你與前夫離婚以后的債務,與你無關,你不需要承擔。不過,如果這個債務是你與前夫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那就要進一步分析是否屬于你們的夫妻共同債務,只要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你也不用承擔。
離婚后前夫的債務需要我來承擔嗎?我認為離婚以后懸浮的債務不需要你來承擔的,因為你們現在已經屬于離婚的狀態。他自己的債務他自己承擔。
離婚后,前夫對外負債由其自己償還,與前妻無關。
離婚前,婚姻關系期間前夫對外負債,前妻知道或者用于家庭生活的,前妻有義務償還。不知道也沒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前妻有無償還義務。
這要看這些債務是何時產生的。
如果是離婚后產生的,那就與您無關,您無需承擔。
如果是離婚前也就是婚內產生的,要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他個人債務,且是可以得到證實的,那就由他自己承擔。
另一種是無法經過證實的,那就還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您需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離婚后,前夫之前欠銀行的款項還會牽扯到我嗎?
對于很多的女性來說,也想要了解,如果自己這個時候離婚的話,那么前夫在銀行欠的一些款項會牽扯到自己。因為畢竟對于這樣一個問題來說,很有可能會影響到自己以后的生活,所以大家在面對這樣一些問題的時候,通常都要去進行一個深思熟慮。如果這樣的一些欠款會影響到自己的話,也需要自己在這樣的一些層面去幫助自己能夠得到一定的賠償。
不會牽扯到自己
因為對于這樣的一個離婚事件來說,本來就是應該把這樣的一些債務分割清楚的。如果自己沒有分到很多的錢,但是卻要跟前夫一起背很多的債務,也是讓自己感覺到非常難以起齒的一個事情。所以對于這樣的問題我們也可以看出來,如果自己真的是已經離婚了,并且前夫之前在銀行簽的一些款項,只要在離婚的時候沒有分割到自己的身上。
尋求法律的幫助
那么這個時候自己就不可能去給他進行一些幫助的作用,畢竟現在兩個人的婚姻關系已經終止了。所以這樣的一個款項就是前夫欠的,對于自己來說沒有任何的責任去還款。所以他如果我們自己受到這樣的騷擾的話,我們應該立馬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樣的一些相關的事情。而且對這樣的一些事情,如果前夫把這樣的一筆債務留給自己,那么肯定是要把自己的一些錢財也留給自己的,這樣才能夠成成為一個相對公平的狀態。
那么如果自己的前夫沒有留一些錢財給自己,對于他來說,反而把這樣的一筆債務留給自己,那么這樣的一個問題也是應該引起我們一系列的申訴的。并且對于這樣的一個問題來說,會對于我們自己的生活造成非常嚴重的負擔。
個人覺得這個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這筆款項是你也知道并且兩個人一起使用,可能會牽扯到你,如果你不知情的話,應該沒事的。
離婚以后你的前夫之前欠的銀行款是不會牽扯到你的,因為你們兩個人已經離婚了,所以這些欠款都是屬于你前夫一個人的。
如果是前夫是在結婚之后簽下的話,那么和你沒有關系,如果是在結婚之前欠下的款和你有著極大的關系,你要和他一起分擔。
離婚后,前夫的債務需要我來承擔嗎?
在現代這個社會,離婚是非常常見的事情了,因為兩個人之間如果有矛盾,或者發現對方并不是自己真正喜歡的人,而且不想過下去了,那么就會選擇離婚的方式,讓自己逃脫不幸福的婚姻,進而獲得更加自由的生活。但是其實,離婚還是比較麻煩的。不僅僅需要辦理離婚的手續,還需要處理夫妻之間的一些財產問題。就財產問題,有相關網友提出了這樣的疑問:夫妻兩個人離婚以后,前夫的債務我要承擔嗎?下面我們就針對這個問題,給予答復,希望能夠幫助到對此有疑問的人。
前夫的債務,是否需要自己承擔,是要看情況的。如果兩個人在還沒有離婚的時候,前夫跟外面發生了債務關系,但是自己并不知情,或者自己知情的情況下,并沒有使用,也沒有用在家庭的任何人身上,僅僅是前夫自己的債務問題。那么這種情況下,兩個人離婚以后,這個債務也只是是前夫的,個人是不需要進行償還的。但是如果兩個人在婚姻期間,丈夫跟外面發生了債務關系,個人也使用了丈夫借來的債務,并且用在了家庭上面。那么這種情況,一般就是屬于夫妻共同使用的情況,也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即使離了婚,按照相關規定,也是要一起去償還的了。
當然了,如果本人并沒有涉及到前夫的債務,但是由于本人比較富有,丈夫生活和經濟上面都比較困難,那么這種情況下,兩個人離婚的時候,妻子也可以選擇幫丈夫把欠下的債務還清或者還一部分的,畢竟,曾經相愛一場,可以當作是對彼此的最后祝福。
對于以上我的說法,你同意嗎?歡迎留下你的寶貴評論。
當然不需要,因為這筆債務是由前夫造成的,跟你沒有任何的關系,而且你并沒有動過這筆錢,所以跟你沒有關系,你也不需要進行負責。
不需要,因為兩個人在離婚的時候,將所有的協議和財產都分配均勻了,所以債務是不需要自己承擔的。
離婚后前夫的債務是不需要你來承擔的,因為你們兩個已經沒有什么關系了
不需要,是因為你們兩個人已經離婚了,對方的債務跟你沒有任何的關系,所以不需要你承擔。
前夫的債務糾紛牽涉到我怎麼辦 我和前夫協議離婚,我凈身出戶,留下房產一套,汽車一部,旅館一間,但
有一些債務,其中有我們共同簽名借貸的,但我們協議所有財產歸他,債權和債務也全部歸他。由於他沒有兌現還債,債主連同我一起起訴并凍結了我的銀行帳戶。請問我是否應該承擔那些債務?謝謝!債務是在你們婚姻期間發生,法律規定,屬于婚后債務,你倆需共擔,
你們離異,可以協議住房財產的分割歸屬,以及債務的分賠,這個只要你倆達成協議,雙方認可簽字手印,就是合法有效地,
但是~~這個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權益!
第三方,就是債主,可以主張對你倆債權,你需要承擔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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