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10月31日上午,《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初審,《草案》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長久不變。為了給予農民穩定的土地承包經營預期,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
報道稱,農業部負責人表示,這一政策安排讓農民既可以沉下心來搞生產,又可以放心流轉土地經營權,還可以安心進城務工,能夠使農民的利益得到進一步保護,也使農民的權利更清晰。
同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預期也更穩定,可以放心投入、擴大生產,改善農田設施條件,有利于形成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再延長三十年,是指承包制度不變,過程中經營權可以流轉。
希望相關的法規可以早日實施!
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使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從第一輪承包開始保持穩定長達七十五年,是實行“長久不變”的重大舉措。
現有承包地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由農戶繼續承包,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為起點計算。以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為基礎,已頒發的土地承包權利證書,在新的承包期繼續有效且不變不換,證書記載的承包期限屆時作統一變更。對個別調地的,在合同、登記簿和證書上作相應變更處理。
擴展資料: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對少數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災害毀損等特殊情形且群眾普遍要求調地的村組,屆時可按照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由農民集體民主協商,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報鄉(鎮)政府和縣級政府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個別農戶間作適當調整,但要依法依規從嚴掌握。
繼續提倡“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為避免承包地的頻繁變動,防止耕地經營規模不斷細分,進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導致生活困難的,要幫助其提高就業技能,提供就業服務,做好社會保障工作。因家庭成員全部死亡而導致承包方消亡的,發包方應當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發包。通過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權的,承包方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參考資料來源:陜西省政府——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
三十年。
延長承包期30年,意味著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的30年內,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不會改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基本權利不會改變。一方面,農戶擁有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權利,國家將通過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障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和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等權利。
另一方面,通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農村社區集體作為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斷健全集體經濟組織民主管理制度,確保集體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權、集體成員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權,通過積極探索和不斷豐富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具體實現形式,不斷完善和發展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擴展資料:
家庭承包經營中,土地承包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1、按人口承包。即把全部承包耕種的土地面積按總人口平均,再按各戶人口的多少決定其承包的面積。
2、按勞力承包。即把全部承包耕種的土地按勞力總數平均,再按各戶勞力數的多少決定其承包的面積,或者把所有的勞力按強弱分等,分別制定其承包土地的數量。
3、按“人勞比例”承包。即把全部承包地,一部分按人口承包,一部分按勞力承包,其比例各地不一,有人七勞三、人勞各半、人三勞七等。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2017年10月17日,黨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2019年5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提出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政策。
從2023年開始,我國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將相繼到期。到期后再延長承包期30年,有利于形成長期穩定的土地承包關系,激發農民群眾增加農業投入、發展生產的積極性;有利于形成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格局,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發揮新型經營主體引領作用。
擴展資料:
土地承包又稱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于1982年全面推廣。1982年1月1日,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個關于農村工作的一號文件正式出臺,明確指出包產到戶、包干到戶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
1993年正式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寫進《憲法》修正案,使其成為一項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這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法律上的又一大重要支撐。
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穩定土地承包關系,是黨的農村政策的核心內容,實行有統有分的雙層經營體制。這一通知使土地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實現了分離。
2017年10月17日,黨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農村土地承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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