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書怎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遺書怎樣才具有法律效力?去公證需作哪些準備?遺囑可以有口頭遺囑、書面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一份有效的遺囑,要滿足以下的幾個條件: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無效;偽造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內容無效。遺囑在場的見證人要符合法律規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人做了見證人,該遺囑無效。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的人員有: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與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一般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沒有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必要的遺產份額的遺囑,該部分無效;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該部分無效。沒有公證遺囑,但是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遺囑是可以撤銷與變更的。需要注意的是, 公證遺囑的效力 最高,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不得撤銷和變更公證遺囑,只能以新的公證遺囑撤銷與變更原有的公證遺囑。律師見證遺囑效力同樣不能高于公證遺囑。立遺囑人在遺囑遺贈中所附加義務應當履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的,受益人或者其他繼承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
去公證處的話,需要本人意識清楚,可以去當面公證。公證需要準備書面的遺屬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固定資產的原件復印件。還有公證費,可以刷卡支付。
一般遺囑一經當事人書寫,等當事人過世即生效。但為了使遺囑的法律效力更強,可以考慮進行公證,公證不需要作哪些準備,當事人帶上能證明自己身份的相關證件,到公證機關,在公證人員的見證下立遺囑就可以了。
遺囑要怎么立才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立證人簽字能生效嗎?有效遺囑必須具備的要件:
1、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
3、保障無勞動能力和無生活來源人權利。
遺囑中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4、處分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其他財產無效。
5、遺囑中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也就是說,扣回胎兒應繼承的份額后,其他繼承人繼承的遺產才有效。
擴展資料:
遺囑無效的情況:
1、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遺囑無效
遺贈人生前如果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撫養人就必須按協議履行撫養遺贈人的義務,而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沒有附加明確的義務,因此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優于遺囑。
2、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遺囑的無效
3、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愿導致的失效比如: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遺囑,則該遺囑全部無效。
4、多份遺囑內容沖突導致的遺囑無效情形。后遺囑優先于前遺囑,即在沒有公證遺囑時,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
5、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的失效
6、對不屬于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導致的失效。對不屬于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只導致該部分遺囑內容失效,并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7、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導致的失效
8、放棄或喪失繼承權導致的失效
9、清償債務導致的失效
10、遺囑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導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導致的失效。遺囑如果欠缺必要的形式要件,會導致遺囑無效,所涉遺產依法定繼承規定的原則處理。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有效遺囑
現實困惑
江某年逾八十,膝下有一女二兒,江某家是大戶人家,再加上江某多年經商打拼,家底頗厚,其名下有別墅一座,存款200萬元,奧迪車一輛,奔馳車一輛。江某怕其死后兒女爭奪家產,于是想立遺囑,明確其遺產的歸屬。那么,他該如何書寫這份遺囑?
律師答疑
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的主要內容包括:(1)立遺囑人的基本情況。(2)立遺囑原因。(3)遺囑事項。這是遺囑的主要部分,一定要寫得清楚、明白、具體。本部分一般包括:立遺囑人的財產說明,如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債權等。其財產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財產如何處理,如何分配;立遺囑人的相關事務的執行。如債權債務問題、財產分配問題、保險問題、信函呈送等等。(5)所立遺囑的份數以及遺囑在何處保存、由何人或何機關監督執行等。曾訂立過遺囑,而內容有抵觸的,聲明以最后的遺囑為有效遺囑。(6)立遺囑人簽名蓋章,注明日期。如有證明在場,證明人也應簽名蓋章。如系請人代書,代書人應簽名蓋章。如果有書證、物證和需要附帶說明的問題,可以在附項內注明。
本案中遺囑的書寫可以參考以下格式:
遺囑
立遺囑人:江某,男,77歲,漢族,身份證號碼:××××××××××××××××××,住址:××市××區×路×號。
我因年老多病,不久于人世,恐去世后家屬子女為繼承遺產發生糾紛,特立此遺囑,對我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一、位于××××處的別墅(產權證號×××××××,面積×××平方米)由大兒子江大某繼承。
二、存款200萬元(賬號××××××××××××××)由二兒子江二某繼承。
三、奧迪車一輛(車牌號×××××××)和奔馳車一輛(車牌號×××××××)由小女兒江小某繼承。
本遺囑委托譚某某(男,30歲,漢族,身份證號碼:××××××××××××××××××,住址:××市××區×路×號)執行。
本遺囑一式三份,由本人與委托執行人譚某某各執一份,存×××公證處一份。
立遺囑人:江某
××年××月××日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第一款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法理薈萃立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設立的遺囑無效。此外,遺囑基于立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的法律后果。
不同的遺囑形式,所生效的條件也各不相同,遺囑人要根據自己訂立的遺囑類型及其相應的生效條件,做好對應的準備工作,才能讓自己所訂立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一)、自書遺囑的生效條件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親自簽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寫或記錄;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簽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號代替簽名。(二)、代書遺囑的生效條件1、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2、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要點,然后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為書寫,寫成書面遺囑后,代書人向遺囑人宣讀。。3、必須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寫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三)、錄音遺囑的生效條件進行錄音遺囑時,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可采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經過見證的錄音磁帶應封存起來,注明年月日,遺囑人與見證人在封條上簽名。(四)、口頭遺囑的生效條件口頭遺囑必須是在危急的情況下設立的,如在前線作戰、船舶遇險、飛機失事、遭遇臺風、地震洪水等。(五)、公證遺囑的生效條件辦理公證遺囑一般由遺囑人在公證員二人面前,親筆書寫遺囑,簽名蓋章,并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您好,您的問題屬于《繼承法》的范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因此,對于公正遺囑和自書遺囑而言無須見證人簽字,而代書遺囑、錄音形式、口頭遺囑均需要兩位以上的見證人進行見證。
同時,對于見證人法律也有具體的要求,根據《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另外,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如果在訂立遺囑時有上述情況出現,其也會使遺囑無法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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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立遺囑有法律效力
符合下列條件寫的遺囑才有效:
1.立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2.遺囑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22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遺囑要怎樣才會有法律效力?
是否只要用規范的格式寫好就可以,必須公證或者請律師么?尤其是將遺產贈與非血緣關系的親友1,立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只能是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處分去世后取得的財產,諸如喪葬費、撫恤金等的內容屬于無效部分
2,立遺囑人要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處分自己財產的能力,屬于癡呆或者精神病人的所立遺囑無效
3,遺囑的書寫要符合法定的要件(《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
(1)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3)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1)遺囑人立遺囑時須有行為能力。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即使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如果立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行為能力,則不影響他法時所立遺囑的效力。
(2)遺囑必須表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因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無效。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他人偽造的遺囑無效,篡改的遺囑,篡改的內容無效。有的被繼承人本來沒有立遺囑,而繼承人無中生有假造遺囑,也有的被繼承人立有遺囑,繼承人認為于已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已有利的遺囑,以假亂真。這引進都屬無效遺囑。
(3)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根據《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遺囑為準。
其中有公證遺囑的,則以公證遺囑為有效遺囑。《繼承法》有關規定,遺囑有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五種方式。自書遺囑由被繼承人親筆書寫,簽名并注明年、月、日。代書則由被繼承人口授他人代書,須有證人在場見證。
錄音遺囑用現代電子手段留下被繼承人口頭表達遺囑內容,須見證人證明錄單內容并妥善保管,以免被篡改、丟失等。口頭遺囑在特定情況即被繼承人生命垂危和其他危急情況下使用。
好律師網補充
不需要非得公證或是請律師,不過,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遺囑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口頭遺囑。不需要很嚴格的格式,不過為了保證遺囑的有效性和真實性,必備內容一定要有,包括:本人身份的說明、簽名及日期、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數份遺囑,而內容有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有效的聲明等
至于將遺產贈與非血緣關系的親友 ,屬于遺贈,像一般遺囑就行了。從繼承法的角度上講,效力的大小為:遺贈>遺囑>法定繼承,按照這個順序來執行的。
另外,要說明的是,口頭遺囑要在有特殊困難的情況下才能立,而且要在困難消失后再改為書面遺囑,否則無效。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繼承法》規定遺囑有如下幾種形式:1、公證遺囑;2、代書遺囑;3、自書遺囑;4、錄音遺囑;5、口頭遺囑。
遺囑才能生效的條件:
(1)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繼承法》稱之遺囑能力,因為只有完全行為能力人才能準確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并清楚遺囑行為的法律后果。
(2)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德。
(3)遺囑人訂立遺囑是其真實意思,任何人不得強波、威脅遺囑人訂立不得其真正意思的遺囑。好律師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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