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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離婚后怎么分割?沒出錢的一方能得到嗎?(婚后買房女方沒出錢離婚怎么分)

首頁 > 婚姻繼承2023-04-29 03:25:53

婚后房產離婚怎么分配

問題一:夫妻婚后買房,以后若離婚,房子如何分配? 你妻子的擔心是因為對法律的不甚了解以及望文生義引起的,這個房子是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如果離婚了,你們是會平分的。
等房產證辦好了之后再更攻也是可以的,就是說現在房子上是你的名字,后面再添加你妻子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但是實際上不需要。

問題二:新婚姻法婚后財產如何分割 隨著新婚姻法的實施,以前的婚前個人財產經過一段時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條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財產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復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后財產分割并非像法律規定的那么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三、婚后財產如何分割的例外情況:
隨著房價的高漲,很多男女在結婚時會將房子作為考慮的重要條件,導致正常的婚戀觀受到嚴重沖擊。離婚夫妻房產分割時,也會遭遇到種種難題,造成不公現象的發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后取得房產的一種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服役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此種情況下,獲得的房產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計入共同財產的分割。
2、 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此時,也可將自己占有的份額視為個人財產,婚后財產分割時不參與分割。
明確了婚后財產哪些屬于分割的范圍后,按照法律規定的分割原則對婚后財產進行分割,看似簡單,其實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誰家的情況是怎樣的,只有當事人知道。并且,有些夫妻之間還有一些難言之隱,即是鬧上法庭請求分割婚后財產,也會因為一方或雙方隱瞞事實,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復雜時,可以選擇請求律師的幫助,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哪些財產是婚后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于夫妻一方婚后個人財產:
1、 一方婚前的財產;
2、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 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以上財產屬于夫妻一方婚后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存在轉化為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計入分割范圍。
(二)、哪些財產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獎金;
2、 生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
4、 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內容是復制的

問題三:夫妻離婚后房產如何分配? 主要是以雙方協商為主,雙方都沒有意見就可以。
如果雙方沒有能達成共識,有一方對分配方式不滿意,主要參考依據就是新婚姻法。
婚前房產歸原所有人。
婚后購買的房產默認各占50%,離婚時若一方能提供購房款是由一方全部支付或支付絕大部分的依據,房產則歸這一方。共同還貸部分和其余部分按出資比例支付給另一方。

問題四:現在夫妻離婚,婚后財產如何分配???? 我詳細給你說一下:
1.如果你有婚前財產協議,那登記上的財產就只能是你的。
2.我估計你應該是沒有做婚前財產協議的,一般中國家庭不會做這個事。
所以,未確定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這意味著,你們要平均分配了。
一般來說財產是協議分配的,你們可以自己估量,也可以找人,找機構代你們估量財產價值。然后均分,比如房子如果值兩輛車的錢,那一人得房,一人得車。其他財產可能會折價進行分配。
3.孩子問題,孩子未成年之前,分配財產會照顧到孩子所在方的利益,即如果你撫養孩子,骸法官在分配財產時回事的那個照顧你的利益,并且另一方每個月會給予撫養費,這是法定義務。如果你們決定讓孩子在十八周歲成年之前,平均分配撫養時間也是可以的。比如前3年你養,后三年她來,這樣分配的話,財產按平均方式分配。 當然孩子如果滿了十二周歲的,法官會征求他的意見,看他愿意跟誰生活,并且父母還有義務接受其意見。這樣看你們自己的協議了。
純手打,滿意嗎,還有什么問題?

問題五: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離婚后房產怎么分配? 婚前父母單方面贈與的部分,屬于你個人財產,婚前你個人按揭的部分也屬于個人財產,而婚后按揭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舉個實際的例子:男性A某的父母為A某按揭買了一套住房,首付為父母支付,按揭部分由A某支付,后來A和B某結婚,婚后半年辦理了房產證,之后,A某和B某感情不好,并牽扯到離婚。但婚還沒離成,A某因車禍身亡。后來B擅自處理該房屋,引起A父母不滿,并對簿公堂
B某認為,房屋是婚后取得產權,應當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有權分得一半,剩下的按照遺產繼承。但法院認定: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關解釋,房屋的歸屬并不因產權證的辦理時間而變化,房屋系婚前購買,且A的父母有出資證明,因此房屋不能認定為婚后共同財產,其中A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其父母贈與A某個人,因此該房屋屬于A的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但由于A和B在法律上保持著婚姻關系,因此B作為其合法配偶,享有遺產繼承權,A某死亡后留下的房產有其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繼承。最終,A某的父母按照房產價值,支付B某20萬作為補償,B某放棄房屋和其他遺產,拍拍 *** 走人。
因此,可以這么說:第一,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屬于個人財產,除非夫妻間在婚后明確財產贈與或共享,否則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視為個人財產。
PS:新的婚姻法解釋出臺后,很多人驚呼這是公開支持找小三,因為夫妻財產被明確,婚前的部分除非贈與,否則不能認定為共同財產。
第二,婚前出資并按揭部分屬于個人財產,但婚后的按揭以及女方可能對房屋進行裝修或還貸導致女方出資的部分屬于婚后共同財產。
如:一套房屋價值100萬元,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資30萬首付,男方按照20年按揭貸款,貸款5年后,男方結婚,婚后開始裝修房屋,女方提供了10萬元進行裝修,之后男方按揭15年付清了貸款。此時房子經過折算等,估價150萬
那么,這套房屋,首先:100萬里有30萬是男方父母婚前贈與男方個人,同時男方婚前按揭5年,這一部分都是為婚前個人財產;而婚后,男方又按揭15年,這時候,由于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這部分按揭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女方提供了10萬元作為房屋裝修,如果未來雙方離異,這部分也要充分考慮
那么,這一套房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呢(如果加入女方姓名)?答案:是的,但不是全部
即:婚后按揭15年的部分,屬于共同財產;婚前的首付和按揭,屬于個人部分。雖然在實際操作中比較難處理,但按照法律確實是這樣處理。
不過如果婚后加了對方姓名,這種情況在實際中很難認定:上面月長石也說過,婚前財產在婚后,如果持有一方同意贈與或與對方共享,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旦添加對方姓名,就很難說清楚這一情況了。
按照目前發生的一些實際案例來看,單方婚前購房,婚后辦證加名,后來發生離婚的情況時,一般法院會綜合考慮實際請款,被添加名字的一方一般不享有房屋產權,但肯定會按照房屋的價值獲得一定補償。
另外,關于一方出軌的問題:夫妻雙方離異時,一方有明顯過錯的,應當對另一方予以補償,夫妻共同財產應不分或適當少分。個人財產的部分并不在這個分割的范圍,但因為過錯的原則,未出軌的一方可以主張補償。

問題六:婚后買房寫老婆的名字 離婚后怎么分配? 問題:我和老婆是結婚后才買的房子,因為我沒有資格貸款,所以房子是寫的我老婆的名字。但是房子的首付是我付的,平時的月供也是我還的比較多,請問萬一我們離婚這房子會怎樣分配? 李律師:一般認定為夫妻共有,但離婚分割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周律師:沒有其他約定,屬于共同財產,一般均分。 胡律師: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一般均分。 相關知識――如何辦理婚后共同財產? 一、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三、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如果您需要更專業更權威的法律問題解答,請進入首頁咨詢律師,撥打免費法律咨詢電話。

問題七:婚后貸款買房離婚后怎么分配 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 男女雙方分別對外借的款項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 貸款未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首付款、女方公積金還款部分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問題八:婚后房產如何分割 10分 這個解釋主要有兩個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資買的,那么誰的父母出資房子歸誰;如果是婚前貸款買的,那么誰首付房子產權歸誰。 該司法解釋可謂是一部小的“離婚法”。對法官如何判決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進行了具體的指導。 然而,婚姻不是一場合伙投資的交易,《婚姻法》不能變成“離婚法”。如何在立法層面保障每個家庭的和諧穩定;如何通過司法精神彰顯普世道德價值觀;如何通過具體條款,在摻雜了感情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婚姻生活中也實現公平正義,這不是簡單一個司法解釋能夠一肩扛起的重任。 焦點1:父母買的房怎么分? 《司法解釋(三)》明確規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點評: 在司法解釋三的征集意見階段,有學者明確提出一個觀點:80后年輕人結婚買房,大多數是啃老,很大一部分是男方父母用畢生積蓄買個蝸居給兒子娶老婆用,而一旦婚姻破裂,房產對半分的話,似乎不夠公平。最高人民法院稱,多數出資的父母均表示,他們擔心因子女離婚而導致家庭財產流失。 所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購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明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比較合情合理,這樣處理兼顧了中國國情與社會常理,有助于糾紛的解決。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更為符合實際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這是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將產權登記主體與明確表示贈與一方聯系起來,可以使父母出資購房真實意圖的判斷依據更為客觀,便于司法認定及統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護婚姻雙方及其父母的權益。 通俗的解讀該條可知,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如果沒寫兒媳的名字,那離婚時兒媳將沒有份。亦即是說,房產證的署名與否,很可能變成日后的“呈堂證供”。 焦點2:按揭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釋(三)》首次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點評:最高人民法院點評認為,如果僅僅機械地按照房屋產權證書取得的時間作為劃分按揭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或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的標準,則可能出現對一方顯失公平的情況。因此規定,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支付了全款,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的全部債權,那么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 對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在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所有的基礎上,未還債務也應由其繼續承擔,這樣處理不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對性原理。對于婚后參與還貸的一方來說,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根據有關“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律師建議:雙方出資買房 對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律師解釋說,還是遵循誰登記產權誰擁有房子的原則,共同按揭部分屬于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要求補償。 但是,中國人有習俗,男方掏錢買房,女方掏錢裝修買家具,這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很容易遇到麻煩。如果有書面協議說男的買房,女的買家具、裝修,離婚了,就應該按照當時投入的比例來分割財產,這樣就比較公平。不然,男方的房子升值了,家具都已經折舊了,對女方不公平。又不能兩口子一結婚,什么都寫個書面的,萬一沒書面的,那就成隱患。 所以律師建議,男女雙方家人應協議出資,共同買婚房和裝修。比如說,雙方約定出20萬,那么就按比例把錢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錢買房,我出錢裝修,真的要離婚時,就按比例分配。

問題九:結婚后買的房子,離婚如何分割? 看這么多人回答本來我不想再說了。結果發現大家回答的都不太認真。
首先,你房子沒過戶,你們只享有債權不享有物權。所以,房子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但是債權可以分割。也就是說你太太出的30%的房款 你可以分一半。你父親的錢你們無權分割。
第二,如果你不同意離婚,一審法院一定不會判決離婚。上面說可以判離婚的不知道是那個法院判的!!!!
當然如果你太太去意已決,一審不準離婚上訴或者六個月后再起訴就一定會判決離婚了。這就是琺國保護婚姻穩定和婚姻自由權的解決方法。
孩子撫養問題,如果女方不要你必須撫養,女方付撫養費。
外遇問題,不建議追查。反正都要離婚了。

綜上,房產不能分割,債權可以分割,你父親出資時借給你的錢,你們要還的。 你太太的30%你分一半。當然如果她主張婚前財產你就都給她吧。
其他財產一人一半。

問題十:新婚姻法,婚后買房,若離婚,如何分配財產? 簡單點吧:
此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買房,男女雙方無論出資比例,均視為共同財產,更何況產證也是兩人激字)
如 果 離 婚
房子是一人一半
其他財產一般也是一人一半(其他財產中如有證據證明是婚前的部分,可以歸個人所有)

夫妻離婚房子怎么分?

有兩個兒子,大的二十三歲,小的十三歲,有套一百二十平方的房子,現在雙方協議離婚,大的給男方,小的給女方,小的和女方搬出家,房子一人一半,就是想問一下,房子一半的錢是現在給女方,還是等孩子大了再給,個人意思等孩子大了再給,這樣在法律上說的過去不,現在給當心女方把錢用了。
1、雙方離婚房子的分法:如果房子婚姻存續期間,由雙方共同購買的,并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均等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購買的,登記在其名下的,屬于其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房產怎樣分配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取得房產證
在這里給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
華律網
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因此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等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婚前取得房產證
網友B結婚前全款買了一套房子,婚前就取得了房產證,產權證上只有B一人的名字。
分析:這種情況相對簡單些,B用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購買房產并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已經完成房屋價值和產權的交割,即使離婚,對方也沒有資格申請分割房產。
3、婚后雙方共同出資購房,離婚時還未取得房產證
網友C在結婚后跟妻子共同出資購買房產,但是離婚時還沒有拿到房產證。
分析:如果網友c在還沒有付清全部房款下離婚,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也就是說在沒有獲得產權證的情況下,法院還不能判決房子產權歸誰,只能根據當事人協商或實際情況判給使用權。在取得房屋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房產證加名后不一定能分到一半房產
在這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對于婚前一方購買的房產,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就可以享有一半房產了。實際上雖然確定加名字的肯定有房產份額,但不一定是二分之一,婚前婚后房產認定、離婚房產分配比例都是由一定實際因素決定的。
婚前婚后房產認定標準和法院判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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