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怎么做?
法律分析:婚前財產的公證流程:1、當事人準備好相關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2、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人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3、詢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怎么做
關于 婚前財產公證 怎么做解答如下: 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 代理 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所謂婚前財產公證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對婚前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并對這個約定辦理公證,由公證處對雙方的簽約行為和協議內容是否真實合法進行審查,確保夫妻雙方今后發生糾紛時,可以有效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梢赞k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人有兩種: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 婚前財產 ,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 婚前財產協議 公證”。婚前財產公證,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 身份證 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 財產公證 需要帶上 結婚證 ;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 房產證 、未拿到產權證的帶 購房合同 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三、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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