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判刑,起訴離婚需要什么程序
丈夫被判刑,起訴離婚需要什么程序,丈夫坐牢后妻子是可以離婚的,只要符合規定法院就會判決離婚。起訴離婚的程序也是要注意的,以下丈夫被判刑,起訴離婚需要什么程序。
丈夫被判刑,起訴離婚需要什么程序1一、老公坐牢起訴離婚流程是什么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主要有:1、去法院起訴 2、法院審理階段 3、法院判決
由于男方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只能訴訟離婚。但如果雙方已經達成協議的,向法院起訴的同時要求法院調解,并說明已經達成協議,這樣法院會盡快給你調解的。
1、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2、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法院判決
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丈夫被判刑,妻子能否要求離婚
可以。我國《民法典》把“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標準,規定了5種情形,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關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視為感情確已破裂情形。
本案中,李某被判處徒刑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妻子汪某要求離婚,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因此,妻子王某可以要求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相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丈夫被判刑,起訴離婚需要什么程序2夫妻一方在監獄服刑,可以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婚姻法》關于單方離婚程序的辦理,離婚訴訟的審理程序可分為以下三個階段: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
《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條,服刑人員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丈夫判刑,妻子要起訴離婚,根據法律規定服刑人員的配偶對服刑人員提起離婚訴訟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與服刑人員離婚時,應當向服刑人員的配偶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由于服刑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能到庭應訴。一般情況下,受理案件的法院會安排到監獄所在地開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丈夫被判刑,起訴離婚需要什么程序3老公被判刑可以離婚嗎,訴訟時間需要多久
被判刑坐牢可以離婚,直接在你自己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就可以了。
訴訟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因不能就離婚或離婚后的、財產及債務處理達成一致意見,而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調解或判決的離婚制度。
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第一百二十五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第一百六十一條)。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北京市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法律分析:丈夫坐牢可以離婚,直接在你自己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就可以了。訴訟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因不能就離婚或離婚后的、財產及債務處理達成一致意見,而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調解或判決的離婚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對方被判刑,單方面能離婚嗎
對方被判刑,單方面能離婚嗎,夫妻雙發都被判刑了,但感情已經破裂是事實,這個時候已經被判刑這個身份會不會影響離婚是需要結合法律考慮的問題,了解關于對方被判刑,單方面能離婚嗎的相關法律知識
對方被判刑,單方面能離婚嗎1可以離婚。普通人離婚分為兩種情況,與服刑人員離婚也不列外,還是協議離婚與起訴離婚。但也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服刑人員分監外服刑人員、異地服刑人員、正在服刑人員等。下面就這三種情況分析。
1、協議離婚。
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等事項協議一致,簽了離婚協議書,就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不過服刑人員沒有那么自由,服刑人員需要向監獄申請離監手續,在管教干警陪同進行。如果這種請款不方便,可以由監獄協調婚姻登記機關到監獄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
解除夫妻關系的一條重要法律依據便是夫妻一方被判處有期徒刑,在這種情況下,一方與服刑人員離婚的請求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1)與服刑人員離婚,訴訟程序的特殊性。
一般人離婚,法庭先調解夫妻不要離婚,調解不成的,法院判決不離婚,當事人在6個月后才能第2次訴訟離婚。與服刑人員離婚,一般一次起訴就解決問題。法院立案后,法官會會前往監獄開庭。
(2)與服刑人員離婚起訴地點。
服由原告所在地人基層民法院管轄或派出法庭管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雙方都為服刑人員的離婚。
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歸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擴展資料:
起訴離婚程序:
1、選擇受理法院。
原則上,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一般指戶籍所在地,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如果被告外出滿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夫妻雙方都外出滿一年的,則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做起訴前的準備。
選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訴離婚前的準備。主要是準備以下書面材料:民事起訴狀(即離婚起訴書)、原告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婚姻證明、戶口簿)。
起訴離婚需要證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現形式。比如家暴,可以提供報警記錄、受傷照片、證人證言、就醫記錄等等。比如婚外情,可以提供出軌保證書、重婚罪判決、行政處罰決定等等。
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提供財產證明(房產證、機動車登記證、銀行存款證明、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等等)。為了避免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后,另一方轉移財產,可以在起訴之前,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或者在起訴后申請訴訟財產保全。
一旦做好了起訴離婚的準備,就不要高調宣布,避免另一方采取應對措施,導致無法達到離婚目的,或無法分得財產,或事實上得不到子女撫養權。
3、向法院遞交起訴離婚的材料。
起訴離婚可以有兩種具體方式,第一種是到受理該案件的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窗口遞交材料。第二種是通過人民法院的網上系統立案,筆者所在的鄭州地區各個法院已經基本具備網上立案條件,這對于律師立案來說確實方便了許多。
當事人沒有委托律師,自己親自立案的,建議還是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遞交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以當場修改。
材料通過審核后,法院會開出訴訟費(詳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交費票據,指導當事人到指定銀行、本院繳費窗口或者通過網上交費。
交完費后將繳費憑證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給承辦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費期限為7日,過期未交的,視為自動撤訴。
對方被判刑,單方面能離婚嗎2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處理因一方違法犯罪被判刑、勞動教養而引起的離婚糾紛,應在堅持婚姻自由的原則下,既要考慮違法犯罪的性質、嚴重程度、刑期長短,又要考慮夫妻感情的實際狀況以及婚姻目的、家庭職能的正常實現,還要有利于罪犯的勞動改造和勞教人員的教育改造等因素,分別情況區別對待:
(1)對原告憎恨對方違法犯罪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堅決要求離婚的,即使被告服刑期滿或者解除勞動教養,夫妻難于和好的,應準予離婚。
(2)一方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長期徒刑,另一方不愿意等待而堅決要求離婚的.應準予離婚。
(3)一方所犯的是【強】奸、重婚、虐待、遺棄等罪.嚴重傷害夫妻感情,另一方要求離婚的,應準予離婚。
(4)雙方婚姻基礎差,婚后感情不好,雙方在一方受處罰前已有婚姻矛盾,一方犯罪后夫妻感情更加惡化,另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應準予離婚。
(5)一方被判較短刑期,或偶爾犯罪、過失犯罪,且有悔罪表現,雙方感情較好的,可調結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
(6)對未決犯的配偶提出離婚的,一般暫緩處理。
(7)對違法犯罪一方提出離婚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則可借此進一步做好原告的改造工作,勸其撤訴或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分析:
向服刑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若對方也同意離婚,可以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直接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若自己不能勝任,建議聘請律師代為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dubo、xi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對方被判刑,單方面能離婚嗎3《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對于單方面離婚后子女的撫養的問題: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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