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兩種情況,屬于共同財產的: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屬于共同財產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結婚之后一般都是由男方父母購買婚房給小夫妻倆,關于兒子婚后父母出資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兒媳有份嗎?我認為兒媳是沒份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該套房產屬于男方父母對兒子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和兒媳無關。其次,像這樣的情況,男方父母一般會在贈予房產的時候給出書面說明,該套房產是屬于兒子個人所有還是夫妻雙方共有。最后,現在的人對于結婚的要求越來越高,有車有房是結婚的標配。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都買不起房子,能夠全資買房的人占據極少數。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資買房,婚后依然有貸款需要償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那么房子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兒媳的名字可以加到房產證上。否則兒媳會不高興。
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該套房產屬于男方父母對兒子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和兒媳無關。
二:在事先寫好書面說明是最好的。
像這樣的情況,男方父母一般會在贈予房產的時候給出書面說明,該套房產是屬于兒子個人所有還是夫妻雙方共有。
三:基本上都是由父母出首付,夫妻倆婚后還貸款。
現在的人對于結婚的要求越來越高,有車有房是結婚的標配。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都買不起房子,能夠全資買房的人占據極少數。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資買房,婚后依然有貸款需要償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那么房子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關于兒子婚后父母出資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兒媳有份嗎?大家還有什么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如果你也認可本篇文章,記得點贊加關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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