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和撫養權的區別是: 1、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于親屬法中的身份權,撫養權一般多作為義務對待; 2、擁有監護權不一定有撫養權,但有撫養權一定有監護權。 監護權是指依照法律規定, 對未成年人 、 無民事行為能力 或限制 民事行為能力 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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