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才能離婚
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包括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方式。男女雙方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也就是協議離婚。只要雙方自愿簽了離婚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如果一方不愿意離婚的,那么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案件即使有訴訟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然應該出庭,確實有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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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怎么辦?
夫妻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怎么辦?你好,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雙方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指雙方到法院,由法院出具離婚的調解書/判決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
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但是,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第一次開庭存在判不離的可能性。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不判離,六個月后可以再次起訴。但是如果繼續分居滿一年后再起訴,法院依法應當準予離婚。
分居是指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僅僅因為工作、學習等原因分開生活或僅分床、分房但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則不能構成法律上的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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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 1076 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民法典》第 1079 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 , 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 ;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 , 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 ( 一 )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 ( 二 )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 ( 三 )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 ( 四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 ( 五 )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 , 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 , 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 , 雙方又分居滿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 , 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一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怎么辦?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表明不同意離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單方起訴離婚的流程: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以及相關證據材料,法院受理后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決。一般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此外,還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感情不和的證據清單等材料。法院經過審理發現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一般會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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