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與他人同居怎么認定
婚后與他人同居怎么認定,我們生活中當夫妻之間出現感情破裂的時候,其實這樣就非常容易有一方出現婚外情,而婚外情是非常的復雜的,以下詳細介紹婚后與他人同居怎么認定
婚后與他人同居怎么認定1婚外同居該怎么界定
婚外同居需要滿足三個條件,才能構成婚外同居的情況。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義;
3、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認可事實婚姻。也就是說對于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有配偶的,屬于同居關系,法律不認可此時的婚姻狀態。因此,一方與他人同居時不構成婚外同居。
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
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
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系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于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于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也就是說,雖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對事實上的重婚還是會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以上對于重婚的認定,我們可以看到,不以夫妻名義的婚外同居是不構成重婚的。也就是說,只要是不以夫妻名義的婚外同居,都不算重婚。法律上對此種情況沒有處罰的措施。
但是,對于婚外同居造成的損害,婚內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再收集證據的基礎上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雖然在刑法上沒有什么處罰措施,但是在民法上,還是可以請求一些賠償的。
婚后與他人同居怎么認定2一、非法同居可以報警去抓嗎
非法同居,是違反婚姻關系的行為,不屬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因此,報警,警察是不會管的。如果在非法同居期間,有家庭暴力的行為,則可以報警,依據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治安行政處罰。
二、非法同居的類型
“非法同居”分為三種類型:
(1)雙方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最為普遍,不少年輕男女因為生活的種種原因選擇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也較為普遍,也就是大家經常所說的婚外情;
(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
三、非法同居關系的認定
(1)何為非法同居關系,其一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有配偶未辦理結婚登記,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其二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實婚姻的法定條件的兩性結合
(2)何為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雖未進行婚姻登記,但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并且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事實婚姻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①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欠缺形式要件。②符合婚姻的實質條件,從而有別于非法同居關系。③具有目的性和公開性,即必須公開地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一)》)第5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四、如何正確處理非法同居關系
非法同居并不是真的違法,只是人們對法律不保護的一種誤解。
(1)對雙方均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的,我國法律對此沒有任何規定,道德上現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給予認可。
(2)對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和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因為雙方并沒有領取結婚證,不屬于合法的婚姻狀態,所以也不屬于重婚的情況。只是在原夫妻雙方離婚分割財產時,考慮過錯方對無過錯方的侵權程度,在分割財產時照顧無過錯方。
婚后與他人同居怎么認定3一、民法典中已婚卻和別人同居是否合法
民法典規定,禁止有配偶和他人同居。所以已婚一方和他人同居的,屬于違法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已婚非法同居的認定
以下三種情況屬于已婚非法同居: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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