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后買的房子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1、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或者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子出資的,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是一方用婚前的積蓄在婚后購買的房子,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婚后買房子是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結婚之后一般都是由男方父母購買婚房給小夫妻倆,關于兒子婚后父母出資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兒媳有份嗎?我認為兒媳是沒份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該套房產屬于男方父母對兒子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和兒媳無關。其次,像這樣的情況,男方父母一般會在贈予房產的時候給出書面說明,該套房產是屬于兒子個人所有還是夫妻雙方共有。最后,現在的人對于結婚的要求越來越高,有車有房是結婚的標配。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都買不起房子,能夠全資買房的人占據極少數。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資買房,婚后依然有貸款需要償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那么房子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兒媳的名字可以加到房產證上。否則兒媳會不高興。
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該套房產屬于男方父母對兒子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和兒媳無關。
二:在事先寫好書面說明是最好的。
像這樣的情況,男方父母一般會在贈予房產的時候給出書面說明,該套房產是屬于兒子個人所有還是夫妻雙方共有。
三:基本上都是由父母出首付,夫妻倆婚后還貸款。
現在的人對于結婚的要求越來越高,有車有房是結婚的標配。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都買不起房子,能夠全資買房的人占據極少數。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資買房,婚后依然有貸款需要償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那么房子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關于兒子婚后父母出資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兒媳有份嗎?大家還有什么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如果你也認可本篇文章,記得點贊加關注哦。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