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有事實婚姻應該怎么離婚
沒有 領結婚證 但是 事實婚姻 的想要 離婚 只能通過 訴訟 的方式。所謂事實婚姻就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 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 結婚 實質要件的情況。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 同居 ; (二)實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沒有結婚證的事實婚姻怎么離婚
從《婚姻登記條例》頒布以后,民事法律上已經沒有什么事實婚姻了。沒有辦結婚證不是事實婚姻而是同居關系,這個法律事實已經快三十年了。當然,三十年以前的同居,視情況還可以構成事實婚姻,那種情況就要先補辦結婚手續再離婚。三十年以內的同居關系,不需要也無法離婚,分手就可以了。
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生育了孩子的,二人屬于同居關系,并不具有夫妻關系。二人的婚姻無效,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因此二人不需要通過民政部門,又或者是法院解除夫妻關系,二人自行解除同居關系即可。對于二人在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一般由當事人先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沒有結婚證,但是事實婚姻,怎么離婚?
法律分析:沒有結婚證的事實婚姻辦理離婚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需要按照下列手續辦理:(一)要求離婚的這一方要寫好起訴狀然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二)起訴之后法院會進行審查,法院會在七日之內絕對是否立案,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達起訴狀,然后被告要進行答辯。(三)接下來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納訴訟費。(四)法院安排開庭審理。(五)法院經過審理后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就會判決準予離婚,反之就會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沒有結婚證,但是事實婚姻,怎么離婚?
我94年齡不到同居生孩子,沒領結婚證,現在分居20年了,現在想把戶口遷走怎么辦雙方可以直接分手,對于這些不存在合法婚姻關系的男女,不用申請離婚,雙方同意之后直接分道揚鑣。既然沒有結婚證,那么夫妻間不管發生什么事情,都受不到婚姻法的保護。如果要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可以先補辦婚姻登記,補辦以后,按離婚程序處理;不進行補辦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有事實婚姻沒有結婚證是無法直接辦理離婚手續。沒有辦理婚姻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這種情況下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只能協商處理。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與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
協議離婚手續:
(1) 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 雙方的結婚證;
(3)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 各提交兩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離婚登記現場由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協議離婚,手續完備,當時即可辦理。
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第二,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
第三,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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