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生活中,要離婚的夫妻有不少。一些夫妻在離婚的時候,發現共同申請的車貸還沒有還清,有人因此十分苦惱,來問希財君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后怎么分。今天,小編在這里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內容。
根據法律規定,汽車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同時車貸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一般來說,汽車的歸屬權屬于誰,相應的債務就歸誰。因此,夫妻在離婚以后,擁有汽車的一方要承擔還款責任,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對汽車的歸屬權,夫妻雙方有兩種方法來確定:
1、夫妻雙方進行友好協商,確定汽車歸屬權并在離婚協議中注明歸屬和車貸承擔者;
2、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定汽車歸屬權和相應的債務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只要該機動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買,不管該機動車登記時戶主是誰,該機動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當然,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總的來說,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后汽車的歸屬權和債務責任并不難分割,雙方可以友好協商,也可以訴諸法院。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