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避債務假離婚的法律后果
首先是要承擔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責任,一旦法院認定被執行人通過虛假訴訟逃避執行,將面臨拘留、罰款等司法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因此,虛假訴訟必將被法院查明,當事人不僅有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有可能人財兩空。
許多夫妻為了逃避債務,雙方假意離婚,并將全部債務轉移到一方,將全部財產轉移到另一方,導致債權人無債可討。但事實上,借助假離婚惡意逃避執行,將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那么,假離婚逃避債務執行的法律風險有哪些?請、詳情請閱讀下文。一、假離婚逃避執行的法律風險 事實上,借助離婚的作法惡意逃避執行,將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 首先是要承擔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責任,一旦法院認定被執行人通過虛假訴訟逃避執行,將面臨拘留、罰款等司法強制措施。 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同時這樣的離婚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當夫妻一方通過離婚行為將所有財產轉移到另一方的名下后,若夫妻雙方感情徹底破裂,接受財產的一方假戲真做,轉移財產一方將面臨人財兩空的困境。 對于那些妄圖通過離婚惡意逃避執行的人來說,虛假訴訟必將被法院查明,當事人不僅有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有可能人財兩空。二、遇到假離婚逃避執行怎么辦 申請執行人遇到類似情況,應通過兩方面向法院提供線索。 一是查找被執行人夫婦目前的具體住址,了解雙方是否仍然居住在一起,方便法院采取相應的措施。 一般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對于被執行人的情況相對法院工作人員更加了解,而執行法官由于事先對當事人不了解,且承辦案件較多,無法時時去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因此申請人必須積極配合法院查找被執行人的具體住址。 二是向法院提供盡可能多的關于被執行人夫妻的財產線索,具體包括糾紛發生之前一直到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夫妻的經濟狀況及財產線索,方便法官查找。 我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假離婚逃避債務法院怎樣認定
1、意思表示不真實。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3、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處理:1、強制與教育相結合。2、逕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3、通過審判監督程序認定其行為無效。
民法典中為了躲避債務假離婚如何認定
民法典規定,債務人在債務即將到期前,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將財產轉移給配偶,造成債務人名下無財產的,可以認定假離婚逃避債務。
【不合理價格交易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假離婚逃避執行的法律風險
事實上,借助離婚的做法惡意逃避執行,將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
首先是要承擔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責任,一旦法院認定被執行人通過虛假訴訟逃避執行,將面臨拘留、罰款等司法強制措施。
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同時這樣的離婚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當夫妻一方通過離婚行為將所有財產轉移到另一方的名下后,若夫妻雙方感情徹底破裂,接受財產的一方假戲真做,轉移財產一方將面臨人財兩空的困境。
對于那些妄圖通過離婚惡意逃避執行的人來說,虛假訴訟必將被法院查明,當事人不僅有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有可能人財兩空。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債務人在債務即將到期前,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將財產轉移給配偶,造成債務人名下無財產的,可以認定假離婚逃避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假離婚逃避債務行為合法嗎
法律分析:假離婚逃避債務行為是不合法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撤銷離婚過程中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行為,或者直接起訴離婚雙方要求償還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相關推薦: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
老年人立遺囑權(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