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世后你希望怎么處理網絡賬號?
雖說世事無常,但網絡帳號這些身外之物就不用考慮了,人都不在了,有的沒的也沒意義。
想給親人留下念想,就把三天可見打開;想給親人留下財產,就把錢只放在某一個賬號內,并將賬密告訴你最親近的人。
看到還有人在考慮如何處置游戲賬號,畢竟買了這么多皮膚,哈哈,當傳家寶吧。離世了就由不得自己了,看淡生死,不留下任何東西不也挺好么。
人離世之后社交媒體賬號應該如何處理,一直以來都是一個熱門話題,交還賬號給直系親屬、征求親屬同意后銷毀…… 各種各樣的答案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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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化時代,個人在網上社交、購物會留下眾多賬戶密碼等信息,如果個人去世,網上遺留的個人信息該如何處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剛剛表決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了逝者個人信息保護規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21年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草案在本次會議上進行第三次審議,并獲表決通過,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自然人死亡的,其近親屬為了自身的合法、正當利益,可以對死者的個人信息行使本章規定的查閱、復制、更正、刪除等權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夏海龍對界面新聞表示,自然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權利,包含了對個人信息處理的知情權、拒絕權,查閱、復制個人信息的權利以及對錯誤信息的更正、補充權。此次個人信息保護法作出的規定,系考慮到用戶已經過世,其近親屬可以行使撤回權,要求相關企業徹底刪除死者的個人信息。
“人去世以后,所有的權利都會消失。但目前,自然人去世后,他們的很多信息還會留在相關企業平臺上,構成被不恰當使用的可能,所以需要法律特別規定死者的近親屬代替他們直接行使個人信息相關的權利。”夏海龍說。
根據我國刑法,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而繼承人范圍更廣,除了近親屬外,還包括繼父母、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從感情上來說,保護死者的個人信息權,也是保護死者近親屬的權益。”夏海龍說。
“在民法典施行之前,很少出現單純的個人信息權糾紛。”夏海龍認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個人信息權單獨立法,是網絡時代的特殊產物。
今年年初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規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這次的規定可以看做是個人信息保護法和民法典的協同與呼應。”夏海龍說。
個人信息保護法施行后,夏海龍表示,對企業來說,應及時提供反饋渠道,以便于過世用戶的近親屬及時向企業主張死者所享有的相關權利。
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翰清補充道,除人格權屬性之外,個人信息也具有財產權屬性,人去世以后,人格權受侵害的,近親屬可以通過合法渠道維權,而財產權若受到侵害,繼承人可以提起訴訟維權。“比如,死者實名認證的微信賬號,被其他人盜用,本來只能由死者主張權利,但是此時人已經去世,對于民事權利,近親屬或者繼承人就可以繼續為其維權。”徐翰清表示。
另外,因為個人信息衍生財產利益,權利人可以要求獲得報酬。如果權利人去世,那么這些權利就可以由近親屬或者繼承人有限制地享有。
如果死者的個人信息權受到侵犯,該怎樣維權?夏海龍介紹,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出臺前,用戶的個人信息權受到侵害,如信息被泄露等未造成實質經濟損失的情況,個人用戶很難起訴企業,“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向網信辦等監管部門部門舉報,敦促其調查企業的侵權行為;如果情節嚴重,當地檢察院會提起公益訴訟。”
在我國,社會團體也具有公益訴訟資格。夏海龍認為,個人信息保護法施行后,也有可能催生更多與個人信息權維權相關的社會團體,以幫助用戶維護個人信息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個人信息保護法對死者個人信息權的規定,突出了近親屬行使死者個人信息權利的合理、合法性要求。此前,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專家提出,死者的近親屬行使相關權利應當有合理的理由,并尊重死者的生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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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QQ 微信號怎么處理
有研究發現,最多在2130年,Facebook上離世賬戶數量將超過活人賬戶,人們的生活已經離不開各種社交網絡,但是隨著時間的增長,或者是“世事無常”,人都會離開這個世界,那么你的那些社交軟件們該怎么辦?
所以,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人世了,我的QQ號、微信這些“虛擬財產”該怎么辦?尤其是當我還沒來得及把賬號密碼告訴給我子孫后代的時候··· 面對這種奇葩的問題,網友又一次腦洞大開:
作為遺產留給我兒子,逢年過節叫娃給燒點QQ幣啥的
這對這個想法,說句實話,這位小哥,深深地替你感到憂桑,Why?因為你在申請QQ號的時候,你一定沒看用戶協議,QQ號碼的所有權歸騰訊所有,用戶僅僅擁有賬號使用權,用戶不能將QQ號作為財產處置,也不屬于法律上遺產繼承的范疇······
所以,作為遺產啥的,還是想想算了,不過給自己的子孫后代使用還是沒啥問題滴~不過話說,一定提醒一下自己的后代們,三個月不登陸,就要被系統收回了,記住沒事登陸一下,而且上面的Q幣要花完······至于過年燒Q幣啥的,隨你高興好了···
帶到“那邊”繼續使用!
這個不評價,精神病院電話拿走不謝!
QQ、微信死的肯定比我早
如此惡毒的回答,姐只想說···也不是沒有可能啊,瞬間覺得,最怕的不是我百年之后,我的Q幣還沒花完,而是我還沒死的時候,QQ突然關閉了,我的Q幣再也花不了···
給我兒子,叫他不要申請了,繼續給勞資瘋狂升級,升到9個太陽,家忌勿忘告乃翁
升到九個太陽,請問是不是可以召喚后羿了?
把QQ號、微信號等刻在我的墓碑上,附言:允許任何人加我好友
有這樣一則笑話:朋友在殯儀館守靈,半夜閑著無聊,就用微信搜附近的人,竟搜到一妹子,隨即給妹子發了條兒信息。過了半天收到對方回復:大哥,能給俺燒臺iphone5嗎?俺喜歡黑色的!謝謝!好人一生平安!
所以,在墓碑上刻上QQ號,請問你是想咋地?倩女幽魂看多了吧?
當然,這些純屬扯皮,事實上,我國現在對虛擬財產的立法上,差不多還是一片空白還比較欠缺,虛擬財產維權的案例也基本沒
有,2009年6月26日,文化部、商務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在游戲終止服務時,對于用戶已經購買但
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企業必須以法定貨幣方式或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給予退還。
所以,如果QQ突然倒閉了,你不用擔心自己的Q幣還沒花完,針對意外死亡這一茬,所以,唯一需要擔心的就是,賬號密碼還沒說出口的時候,發生意外要怎么辦?
針對這個問題,我國目前有一些權宜之計,不過好像漏洞挺大······
網絡遺產托管
國內有一些相關的網絡遺產托管業務,你需要將自己的托管物如QQ的密碼寫入,然后設計一個數據作為提取密鑰。網站會定期發郵件給你,看看你是否還好好地活著,你需要做的就是,回復這些郵件,告訴他們你好好活著。
如果有一天,你不再按時回復了,網站就會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發送更多的確認郵件,如果仍然不回復,那么你就會被網站假定為死亡或者是生命垂危,你之前存在那里的那封含有密鑰的電子郵件就會被發到你指定的對象那里。
所以,假如你出國、旅行或者出差一段時間,忘記回復郵件,你的親朋好友可能就要受到你的死訊了,當然,烏龍可以解釋清楚,但是你的賬號密匙已經被取走,尤其如果你的帳號中存在一些小秘密的話······
開設網絡公墓
這是南京一家電子公司推出的網絡遺產托管業務。賬號繼承以QQ號為例,需要先簽訂協議,然后由公司為客戶電腦植入一個類似于“木
馬”的程序,如果程序監控到該賬號連續30天無人登錄,那么公司將直接聯系繼承人。而對于希望可以跟自己的QQ、網游賬號一起“西去”的用戶,則專門開設
網絡公墓。賬號墓地費用為每年10元,而為了滿足逝者“人在號在,人不在號也要在”的要求,他們每隔一段時間會為其上線一次。
話說,這真的是個讓人憂傷的業務,尼瑪,在賬號中植入木馬,不確定不會造成,“人在號已不在”的局面?再說,“西去”之后,還想“人在號在”,你不幫我登錄,我還能回來找你維權不成?
其實針對這個“人死了,QQ怎么辦”的問題,可以借鑒Facebook,它針對死亡賬戶的規則是,允許用戶指定一位“委托聯系人”,讓其在過世后管理遺留的賬戶,并顯示成“紀念賬戶”的狀態,來作為“供 Facebook 用戶追思和紀念已故人士的地方”。當然,也可以選擇徹底刪除自己的FB賬戶。
講真,這個想法很不錯,畢竟,QQ、微信這些社交平臺是一個一維的自己,也是留給親人和這個世界的一個念想。
如果人去世了,自己的QQ號怎么辦?
根據目前的法律,網絡財產是可以被繼承的。
當事人亡故,他的網絡財產,其中一部分,涉及到當事人人權的部分,我們俗稱涉及到他隱私的部分,不可以被繼承,但是其他網絡財產都屬于可以合法繼承的財產。
關鍵問題在于,怎樣界定當事人與網絡虛擬財產在人權方面的關聯。
你不需要去看社交軟件上那些用戶協議,那個東西其中很多內容與法律相抵觸,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
現在主流的觀點,是根據《民法典》,對網絡虛擬財產的性質做界定。
社交軟件軟件,這個帳號是可以繼承的——這里必須要說,“帳號”“帳戶”與“賬號”“賬戶”不同,雖一字之差,法律效力大不相同。
法律上的財產保全,主要針對的是“賬號”“賬戶”。
所以,社交軟件,“帳”號,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其帳號,但是帳號之下的,有關當事人隱私的內容,不可繼承。
簡單說,帳號、帳戶,依法只能繼承這個號碼及有關“賬號”“賬戶”的內容,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細節太亂,就免提了。
賬號、賬戶,全盤繼承。
比如,社交軟件的帳號,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他只能繼承這個號,但他的好友啊,他收藏的表情包等等,這個是不能繼承的,哪怕這些東西是當事人真金白銀買來的,那也不能繼承。
但是,當事人的帳號還關聯著賬號,賬號里有真金白銀,這就屬于可以合法繼承的部分。
某個號,好友、表情包,以及當事人之前發的BOLG、微博等等,這些東西是當事人的隱私,無法繼承;但是,當事人用這個號玩 游戲 了, 游戲 里的好友等等這些要刪去,而人物、等級、裝備等等是可以繼承的;當事人這個號還有錢包,錢包里還有錢,這個也是可以繼承的。
總之,網絡虛擬財產也屬于遺產,只不過處于對人權的保護,那些人身性質的內容無法繼承,其余都可以繼承。現在的法律根據主要就是《民法典》。至于運營公司放出的那些協議條款,未必有法律效力,其中與法律相抵觸的部分都是無效的。如果運營公司以這種協議條款為由損害了繼承人的合法權益,繼承人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法律是會支持繼承人的請求的。
傳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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