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撫養協議的效力在三種繼承方式中效力是最高的,三種繼承方式效力從高到低分別是遺贈撫養協議、遺囑繼承度那紅法定繼承。但是遺贈撫養協議必須要協議的雙方都同意。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 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贈與遺贈扶養協議有效的,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贈與遺贈扶養協議的區別在于是都屬于雙方的法律行為、是否是生前生效行為、是否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贈與遺贈扶養協議是有效的,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我國《民法典》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在財產繼承中如果各種繼承方式并存,應首先執行遺贈扶養協議,其次是遺囑和遺贈,最后才是法定繼承。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采用合同形式,而遺贈的意思表示采用遺囑形式。
2.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后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于死后生效的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扶養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集體組織,而遺贈中的受遺贈人可以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4.遺贈扶養協議屬于有償的行為,遺贈是無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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