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當然可以的。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有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方式。這里可以采用贈與或買賣的方式轉給子女。只需要一份房產贈與書再加上去公證一下。然后帶上贈送書、公證書、房產證、雙方身份 證原件,一同到房管局(房產交易大廳)去辦理贈送過戶。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法律分析:1.婚前父母沒有明確是贈與給雙方的,視為對自己孩子的贈與,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2.婚后父母已經明確約定歸一方,該房產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但若未約定,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是結婚以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贈予的房產,沒有明確指出給誰的,或者說贈予給夫妻雙方的,一般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但是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的規定,如果在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的一方子女的名下的,可以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一方的贈與,那么該不動產就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是由雙方的父母出錢購買的不動產,而且把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那么該不動產就被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當事人有另外約定的就除外。
一般來說,婚前父母贈與小孩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如果父母想要把這個房產贈與夫妻雙方作為共同財產的,那么就需要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說明是贈予雙方的。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贈的個人房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