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遺囑如何公證
遺囑是行為人對自己財產作出處分的意思表示,如果要訂立遺囑的話,是需要行為人有訂立遺囑的主體資格的,并且遺囑的內容是需要出自于當事人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的。那么,老人遺囑如何公證?下面,我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老人遺囑如何公證 1、立遺囑人提出申請 立遺囑人必須親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辦理,申請遺囑公證要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表的內容包括: (1)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 (2)請求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地址; (4)申請的時間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此外,立遺囑人應提交身份證明、遺囑所涉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2、公證處受理 公證人員需要審查立遺囑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對所要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等內容。 公證人員認為立遺囑人的申請符合規定、決定受理申請的,發給受理通知單,并按規定標準收取公證費。立遺囑人如交納公證費有困難的,可提出書面減免申請。 3、遺囑的審查 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公證員辦理遺囑公證應當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況下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至少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應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立遺囑人在公證員面前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表述遺囑內容,公證人制作出書面材料,經立遺囑人確認無誤后,由在場的公證員和立遺囑人簽名,并注明設立遺囑的年、月、日。 4、批準出證 公證人員經審查,認為可以出具公證書的,公證員草擬公證書后,連同卷宗報批;任何人不得審批自己承辦的公證事項。 審批合格后,公證處按司法部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公證書,并不得涂改、挖補,必須修改的應加蓋公證處校對章。公證書應制作公證書正本和若干副本發給立遺囑人。 5、公證書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遺囑公證書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6、領取公證書 遺囑公證書由立遺囑人到公證處領取;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如果由公證處發送的,立遺囑人應在公證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數和公證書的編號。
自書遺囑怎樣公證?
立遺囑人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公證處審查后符合辦理公證條件的,會出具公證書。
當事人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遺囑中需要繼承的財產的財產清單及相關的產權證明;遺囑;遺囑公證申請書。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25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更多關于自書遺囑如何公證,進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8c376d1615840806.html?zd查看更多內容
怎么辦理遺囑
1.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需要由立遺囑的人親筆書寫遺囑中的每一個字、每一個標點符號,最后親筆簽名。自書遺囑法律上規定簽名即可,并沒有要求捺手印,但最好同時在簽名上捺上手印。此外,自書遺囑雖然在最后一頁簽名即可,但為確保不被替換、篡改,建議最好每頁簽名、捺手印,并且最后全部頁騎縫簽名、捺手印。
2. 代書遺囑。代書,顧名思義,就是由立遺囑人以外的人代替立遺囑人來親筆書寫遺囑正文,再由立遺囑人簽名并注明年、月、日。除遺囑內容代書外,代書遺囑與自書遺囑最大的不同在于,需要兩名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名見證人可以為代書人,并且兩名見證人也需在遺囑上分別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是遺囑的內容在電腦上起草后,打印出來,再由立遺囑人、不少于兩名見證人在遺囑上簽字并注明日期。特別注意:立遺囑人和所有見證人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在打印遺囑的每一頁上均簽名。對于見證人的條件要求同代書遺囑。
4.錄音錄像遺囑。即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首先,必須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的條件要求同上。
5. 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立遺囑人本人親自前往公證機關辦理。辦理時按照公證機關要求進行,類似于代書或打印遺囑,只不過見證人換成公證員,最后遺囑以公證書的形式呈現并且在公證機關存有檔案。
6. 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來不及采取其他方式立遺囑時,不得已采取的方式。立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要求同上,其他可參照錄音錄像遺囑要求。
一、立遺囑的注意事項:
1. 如子女已婚、遺產僅想留給自己的子女,遺囑中應明確表達遺產僅由自己子女繼承、屬于自己子女個人財產、非夫妻共有財產的意思。
2. 擬遺留的遺產每一項要準確列明,存款列明戶名、開戶行、銀行賬號并注明死亡時賬戶內全部存款,房產按照房產證上所載信息列明房屋信息并注明房產證編號,汽車可以按照行駛證注明相關信息、車牌號,股權注明公司名稱、社會信用號碼、持股比例(出資額),股票注明股票代碼、持股數、證券賬戶名稱及號碼等,總之,要明確、具體、可識別具體財產的全部信息,最好附上相關財產權利證明資料。
3. 遺囑繼承中的繼承人只能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選取,即在立遺囑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范圍內選取。
4. 除公證遺囑已由公證處存檔外,自書、代書、打印、錄音錄像形式所立遺囑建議由立遺囑人在生前先定遺囑執行人,并將遺囑交由其選定的遺產執行人來保管。按照法律規定,在繼承開始后,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履行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二、繼承父母遺產條件:
1.父母并未依法訂立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排除子女繼承。
2.子女沒有依法放棄繼承,也沒有喪失繼承權。
3.父母已經死亡。
4.父母具有可供繼承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__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__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__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__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__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__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__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相關推薦: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