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結婚多長時間,只要不存在法律上規定的返還彩禮的情形,離婚時都不需要返還彩禮。一般來說,彩禮屬于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辦理離婚手續時,不需要當做婚內共同財產,進行均等分割。
離婚退彩禮與結婚多久并無關系,彩禮返還的條件如下:
1、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的;
3、給予彩禮導致給與彩禮一方的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對于領證多久離婚可以不退彩禮,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應退還彩禮的情況有以下三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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